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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enOhara 发表于 2019-2-27 10:06
大学招生和企业招聘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流程,两者offer的性质也完全不是一回事,renege offer的后果也完全不 ...
都是参考,是这样的,咱们的不同意见也只代表我们个人。不过把一个HR或一家公司的标准投射到整个问题太牵强。我们考虑一下面试官问这个问题的目的是什么,如果这道题为了考学生的道德标准那学校也太森破了,如果这道题反过来问面试官你觉得她心里会怎么选?既然学校都有deposit 和waiting list 说明他们认为这就是双向选择。至于你说的后果合同里肯定都有写,大学和企业都有设定违约金,补偿违约金去想去的公司,一切再正常不过。其实我不太明白任职后都可以辞职换工作为什么拿到offer就不可以?相对辞职来说这没有泄密风险也没花费培训成本,如果HR情商够高应该理解甚至欣赏这种坦率诚实。还是那句话,你认为面试官自己会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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