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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为难。一个月前好不容易找到了餐厅工作,说不上多么努力勤奋至少也是认真对待的,我就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人,只是希望能cover下每月的生活费。可是manager似乎总是对我颇有微词。昨天忽然叫我去办公室,拿出一张打印好的Agreement叫我签字,我一看是一张alert,说我要speed up, 不然没办法serve足够的people。实际上那天本来就人很少,我不明白怎么会这样。(还有比如一个shift 四五个小时,老印喝水我也跟着,而且没有说不允许喝水。结果就受到了批评。)期末人手非常少,我干的活又非常多,每次都是最晚走的,manager总是微笑着说我的job 非常excellent,背后却居然还有这么一手!我argue也无济于事,只好签了字。后来非常后悔为什么要签字,因为这样就是说如果再受到一次alert我就要被开除。开除之后所有的餐厅都没有雇佣机会了。我去申诉,却发现条例里给了manager太多的权利,员工几乎没有什么可以申诉的。Hr也非常无奈,说这种情况要拿到agreement才行,拿到了也没什么证据说manager是不对的。 我觉得这样下去不如辞职。一是因为期末人手非常少,我又有把柄在manager手里,留下来就等于要卖命为人家干,因为manager和boss的策略是缩短工作时间,增加强度。还要整日担心第二次的alert。另外打工占用了很多时间,我也想好好复习。可是又没法下决心辞职。这份工作来之不易,苦苦找寻了多少被拒了多少次才得到的,当时我甚至以为自己在做梦。那些累得不愿意说话的日子,那些苦干却受到批评的日子,那些遭遇冷脸和白眼的日子。换来的是是半个月的生活费。如果我辞职了下学期就没有理由再来这里了,其他的工作都是内部招人不够了才会外招,又会经历没有工作的苦恼。 发现自己变得没有原则了,难道自己就这么没骨气,为了从洋鬼子手里赚点生活费,什么“委屈”都不在乎?是成长了还是倒退了!难道自己真的为了钱,什么都忍了?我是自己辞职还是要等到被辞掉才甘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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