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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 第二个BY修饰EXHIBIT 如果B的话,BY完全可能变成修饰new patterns of behavior and expression can be passed 而PREP注解大概就是这意思,但又表达错了,说成逻辑主语了 -- by 会员 kissxkiss (2010/5/10 0:08:53)
虽然楼上对这题的理解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不过我认为还是有很大问题的。 先说by which, which指代curiosity即by curiosity说明是在这种好奇心的驱动下。 之后楼上说第二个by 是修饰exhibit,我认为这里有问题,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就近修饰,写成exhibit the kind of curiosity , by imitation and practise, by which...而要把句子放在句末。 这里再次困惑,如果这里可以用逻辑主语来解释,那下面连个题目为什么不行? -- by 会员 weirui5621 (2010/5/10 21:37:51)
首先,我觉得用逻辑主语这词,不正确吧.即然是被动,那个名词不会成为逻辑主语. 比如,emissions must be cut by burning fossil fuels more efficiently. burning逻辑主语应该是工厂或其他,emission怎么会主动去burning呢?这应该不是逻辑主语问题,而是修饰问题,PREP这么写,我觉得很费解.至少我是这样理解.毕竟逻辑主语,是动作发出者
其次,从第一题来看,从语意来讲,咱先不管BY WHICH那个从句. 黑惺惺通过I和P,来表达好奇心的类别.(俺不杂行,翻译的真拗口,译义的话,就是通过I和P这种形式,来传达不同种类的好奇心). 不过,用B的理解,好象也能说得通.这点我也没搞明白. (如果我做这题,首先那个WILL就让人很不爽) 望大牛来解答.
关于为什么不用你说的.exhibit......,by(1)......,by(2)..... PREP有写,如果BY(2)要跳跃修饰前面的名词,by(1)部分应该为一个插入语,那如果它成了插入语,这部分应该在全文中做何理解,不可能做为PROVED THAT后面从句的插入语吧,而是成为了JG collected data...整句话的插入语.如果去掉by(1)逗号,BY WHICH不就错误指代了I和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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