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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到纽约,让我联想到上海。我本质里是喜欢大城市,因为大城市有故事,有各种各样的人,还有各种别的地方看不到买不到的东西。老婆照例安排了行程,我们住在42街的Hilton,几乎就在市中心,周围相当热闹。房间景观很好,很大的玻璃,外面是古老的原Times大楼。
世界很小,小得可怜又可爱。我在微博上发了一张照片并说明了我的地点,陈虎平老师回复我说他也在42街附近,然后我们就在微博上约定见面。第一次见到虎平老师,就像我第一次见到纽约一样。我们有很多相同的观点,两个过了三十的有志青年,梦幻一样的见面,一见如故,这样的经历真的很美好。
晚上出门,外面灯火通明,就跟国内一样。这对于很多纽约客可能很正常,但对于一个蛰居于美国中西部农村四年的多有很大的触动。已经好久不见这如白日的灯光,这么晚还如此匆忙的街道,这么多的人,这么多的店还在经营。我的小资情调从骨头里爬出来,在灯光中散布,看对面的行人,呼吸冰冷的空气,黑人的街头摇滚中,在古老的建筑中行走。
久违的如虹夜色,陌生而又熟悉的纽约。我如此感动,如此怀念,咖啡之后,我仍然陶醉,渐入梦里。
普渡哥 于纽约 11/1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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