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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指出楼主的一个错误,人民币实际收入为FT的排名数据直接称上PPP折算汇率,你把汇率的直间法搞反了。以中欧为例,即FT2006的收入数据为13.5万美元,按照你提供的PPP,其人民币收入为 13.5万美元称以4.56人民币/美元等于61.5万人民币。这个结果看上去比较高,原因可能是你使用的PPP不是最新的,或者FT进行了调整。
同时对FT的数据理解有问题,FT的排名收入数据是由排名前三年毕业的MBA校友自愿提供,并进行抽样审计。数据则包括最新的收入和三年平均。由于数据采集的方法限制,不可能反映一届MBA的全部情况。同样以中欧为例,即便上述PPP是FT所使用的,该数据也应被解读为2002年毕业的中欧MBA中有一部分人目前全部薪水的平均值为61.5万元人民币。
至于三十万之说,各位如有疑问最好直接联系中欧求证。但作为04级的MBA校友,我也可以就我所知作一点解释。该数据出自中欧的职业发展部对已签约MBA的统计,包括基本工资和“可保证”的奖金等。由于有可能存在在统计时尚未签约或不愿参加统计的同学,该数据同样不反映MBA04全部的情况。而应准确的说是包括了大多数同学的资料。同时,对某些业绩奖励或“不可保证”奖励比重较高的行业(如投行)或部门(如销售),该统计也有低估的可能。
我希望上面的信息对申请人有帮助。对于一些无端的指责,我的文字不应视为回应,因为不在一个层面上,无从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