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和楼主探讨一下第一个例句
1. S+V+O,Ving …..
V动作的发出者可以是S,也可以是S+V+O这整件事儿, 但一定不可以是O
比如: I gave 一个巴掌 to 小三 , making my wife happy.
l Making my wife高兴的是 “I” 或者是 “I gave 一个巴掌 to 小三”这件事儿,但绝不可能是“小三儿”
在gmat语法里面,非谓语动词可以跳跃修饰,而且不默认常识,除了地球绕太阳那种科普类常识。这样一来,在例句里面,making my wife happy可以是修饰小三,可以修饰我,可以修饰我打小三,引起了歧义,所以我个人感觉例句有点问题...楼主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