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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是不是答案错了? 天山-3-14 - 古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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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06-12-8 10:01:00 | 只看该作者
大大打牛牛,findjuh
42#
发表于 2007-8-16 08:11:00 | 只看该作者
谁能告诉我这句话的主语是什么呢?researchers have discovered做什么成分?
43#
发表于 2007-8-16 16:07:00 | 只看该作者
插入语
44#
发表于 2007-9-4 10:21:00 | 只看该作者
up
45#
发表于 2007-10-23 08:12:00 | 只看该作者

不才从此题得到的最大收获就是

researchers have discovered可以做插入语……

大家见笑了……

46#
发表于 2008-2-13 19:57: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ckjy1234在2005-1-28 0:53:00的发言:

各位大虾,能说说这句话啥意思吗〉完整的,谢谢哦~``

A scrub jay can remember when it cached a particular piece of food in a particular place, researchers have discovered,and tends not to bother recovering a perishable treat stored long enough to have rotted.

偶是把D选项放进去了的,虽然选对了,但还是感觉他不知所云。~~~~~~

恩。。。同问~不知道题目什么意思

47#
发表于 2008-2-17 19:25: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cicilla在2005-2-2 11:59:00的发言:

我觉得:这里的cathed是要用过去时态,因为说的是remember什么时候做了cathed这个动作。这个动作是过去发生的事情。

这里解题的关键是tend是和remember并列(要用tend),还是和can并列(要用tends)。tend是主语发出的一个趋势性的动作,不是主语的一个能力,所以can tend是不符合逻辑的,那么就要用tends啦。

谢谢,明白啦!支持!

48#
发表于 2008-2-17 19:35: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findjuhl在2006-9-24 19:56:00的发言:

这道题的关键是if,如果有if那么if后面省略的主语就是jay而不是treat了,逻辑错误!

相反,can remember ... and tend not to...或者can remember and tends not to都是平行对称的,都对!是ETS典型的迷惑选项,让你在这方面琢磨到底和谁平行呢,其实都可以!注意can表示可能,不表示能力,这是can和be able to最大的区别。在这里无论哪个意思都可以说的通。同样,bother to 和bother doing也都可以,也是迷惑选项。

所以我们不要陷入ETS的陷阱,讨论哪个词语哪个用法在哪里更精确,这正是ETS想达到的目的,其实就是if的问题,B的they没有指代,错!想清楚问题后,10秒钟就知道答案了。

晕,更有道理的解释。

完全正确!!!

49#
发表于 2009-3-4 16:38:00 | 只看该作者

句子结构

A scrub jay can remember…, researchers have discovered, and tends not to…

researchers have discovered that a scrub jay can remember…, and tends not to…

 

 

A. tend单复数错误,应为单数,对应主语A scrub jayif从句缺主语。即便加入代词it,也将会荒谬的指代jay,而不是treatBother to do/bother doing都是对的。

B. they没有指代,如果指代reserchers, 逻辑意思将会非常荒谬。

C.tending荒谬的修饰了主句的谓语动词或when时间状语从句的动词,改变了原句的意思。It多余,中间没有关系代词链接或连词链接。

D. 正确。tends使用正确,主谓一致。Tend to dobother doing用法idiomatic, stored后置定语修饰treat正确。

E. tends使用正确,和can remember 并列。Tend doing 没有这种用法。It多余,中间没有关系代词链接或连词链接。

50#
发表于 2009-11-15 17:02:17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findjuhl在2006-9-24 19:56:00的发言:


这道题的关键是if,如果有if那么if后面省略的主语就是jay而不是treat了,逻辑错误!

相反,can remember ... and tend not to...或者can remember and tends not to都是平行对称的,都对!是ETS典型的迷惑选项,让你在这方面琢磨到底和谁平行呢,其实都可以!注意can表示可能,不表示能力,这是can和be able to最大的区别。在这里无论哪个意思都可以说的通。同样,bother to 和bother doing也都可以,也是迷惑选项。

所以我们不要陷入ETS的陷阱,讨论哪个词语哪个用法在哪里更精确,这正是ETS想达到的目的,其实就是if的问题,B的they没有指代,错!想清楚问题后,10秒钟就知道答案了。


是不是两句并列句后,如果有分词修饰,是紧跟之前的名词,但如果是从句修饰,且缺少主语,此时省略的是整句话的主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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