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两种都是可行的。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是过去三年有一年在这个公司的海外实体工作。当然具体要求还有很多啦,比如持股超过50%等等。但单纯从字面上讲我觉得f2转L是可行的。但真正的难度在于内部调动说上去容易,做起来难。有没有机会,这边有没有老板肯雇佣一个没有美国工作学习背景的老外,公司乐不乐意做手续(给律师付钱)。总之,不容易。 以上只是个人理解,本人概不负责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哈哈。
可以同公司申请L1 -- by 会员 watermelonboy (2012/4/5 2:16:13)
这个是说在国内就联系好申请L1签证? 如果在国内辞职了用F2到美国,再找同公司,行吗? -- by 会员 51xt (2012/4/5 2:46:16)
-- by 会员 leosunic (2012/4/5 2:58:50)
具体还是咨询律师吧,也不那么容易, 是否有职位,公司是否愿意掏申请费用,公司是否满足申请L1条件
h1b也不是不行,现在就业市场不好,h1b quota一般到下半年才用完,2011年是11月22号才用完。所以lz wife可以过来找公司sponsor h1b,然后10月1号开始工作。纽约机会还是很多的,不过没找到前总是有一定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