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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全555,没有人问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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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6-6-23 22:50: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ca3ltoys在2004-9-25 6:40:00的发言:
bouncing这里做伴随,句意上应该是与racing伴随。但此题有无动作发出者容易混淆的错误?即有可能是bouncing是与主句的动作伴随?当此情况下,怎么区分是跟主句动作还是从句动作伴随?谢谢。

同问,从语法角度看,就是会混淆为主句谓语的伴随动作.

哪位给指点一下?

12#
发表于 2006-7-23 23:27: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winnowerfly在2006-6-23 22:50:00的发言:

同问,从语法角度看,就是会混淆为主句谓语的伴随动作.

哪位给指点一下?

我认为,在句子尾部的分词状语就近修饰前面的名词,也就是car。

13#
发表于 2006-12-25 17:54:00 | 只看该作者
up!
14#
发表于 2008-1-30 08:27:00 | 只看该作者

我理解bouncing前之所以没有联接词and,是因为它和racing根本就不是并列关系。bouncing可以看成是分词短语位于句尾表示伴随状况。而racing是现在分词短语做定语,它可以转化为一个定于从句:that is racing through a channel.

以下是引用madben在2006-7-23 23:27:00的发言:

我认为,在句子尾部的分词状语就近修饰前面的名词,也就是car。

同意 MADBEN大侠的看法。这次现代分词在句尾,不是作为主句伴随,而是作为修饰成分修饰前面的名词。同时,这个分词bouncing前有逗号,所以不像racing那样紧跟修饰car,修饰关系相对松散,但是仍就是跳跃修饰car的。

如果作为伴随主句的状语,那么bouncing就要修饰主句动作 compared了。伴随compared发生。不合理。

补充说一下,我记得OG上有例子的,有解释说分词加逗号有时候是修饰逗号前的名词的。所以说分词在句尾未必清一色表伴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30 8:28:3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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