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想了想,我觉得还是有点问题 huangyouhuifei说“which holds 20 percent of the world's fresh water是有双逗号隔开的,是非限制性修饰语,把它拿走后句意不变。”然后剩下 More than 300 rivers drain into Siberia's Lake Baikal, more than all the North American Great Lakes combined。 more than all the North American Great Lakes combined修饰前面整句话。 而斑竹改写”lake baikal holds 20 percent of the world's fresh water, more than all the great lakes combined.“ 到底more than是谁的同位语? 另外我觉得huangyouhuifei新写的三个句子还是有问题,prep的题目中之所以可以句子和句子比较,是因为句子描述的是湖的属性,湖的含水量。而你编写的三个句子,苹果不是人的属性,学生不是学校和班级的属性,不可以随便这样把有主谓两个名词的句子含义作比较的。虽然这样比较也不会有歧义。。。哎呀不知道咯 -- by 会员 小甜菜的宝宝 (2011/5/12 19:44:29)
<1>我觉得逗号后面的部分主要是modifier,不是comparison。 <2>若非要按照属性的说法,那学校的属性是入学学生数,班级的属性是升学学生数。 <3>gmat里面是选无歧义、简洁的表达,不管什么规则,无论是新东方那一套也好或者其他门派的规则,都是死的,而语言是活的,gmat语法也是活的,并且gmac的喜好在不断变化之中(虽然短期内变化得不多)。这些规则,是研究gmat的老师或同学们大量做题之后,把相似的题目放到一起寻找规律找出来的,如果换了我们自己去找,会得到同样的规律,首先这些规律是符合correctness和effectiveness的总原则的,但这并不是因为有了这些规律所以正确选项正确,错误选项错误。而是因为既正确又简明的表达长得很相像,也就是说,要想表达同一个意思,最简明的方式就是那一个或那几个,所以才导致了符合这个规律的多数都是正确答案,因此多数情况下用大家总结规律来做题,是没有问题的,但还是有些情况是有问题的。而要是始终以简明、无歧义为指导思想来做题,全部都是正确的。我觉得这是大多数native speaker的做题方式。在OG12上的解释中,反复出现awkward、redundant、wordy之类的东西,我觉得就是这个意思。有可能两个句子都是正确的,但是其中一个就是比另一个好。比如:<1>我在北京住<2>我是一个住在北京的人;<1>去年物价上涨了<2>去年发生了物价上涨这件事。虽然<1><2>都对,但明显<1>好于<2>。 <4>所以我认为学习gmat语法主要还在于把握两个东西,一是英语的习惯表达,美国人写文章喜欢用哪些句型,不喜欢用哪些句型,喜欢这样写,不喜欢那样写;二是要迎合gmac的偏好,有些正确答案出现怪结构,质疑它是徒劳的,它说对就是对的,因为最终是它说了算,我们只需要知道长成这样的选项是对的,长成那样的选项是错的就够了。
这是我的一点想法,批判性的看就好,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一套东西,找到自己适合的那一套方式最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