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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一夜之十五人生苦短必须性感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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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1-5 00:19: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一天和丹青老师吃饭,他问我和鹤石:
“你们这辈子遇到过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情,双方都奋不顾身全身心投入,但是不得已最后分开的人么?”
我点点头,感觉到旁边的鹤石也点点头。
丹青老师又问:
“那,你们这辈子遇到过非常想去爱,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就是不可能在一起的人么?”
我点点头,感觉到旁边的鹤石也点点头。
然后丹青老师说:
“那就足够了啊。这一辈子。”

后来我把这段话告诉很多人。对于那些像我一样两种感情都经历过了的人来说,人生已经足够了,爱情的体验虽然还显然没有填满,但是已经经历过峰值了。剩下的,也不能指望有那么好命能再创高峰,只希望能维持缓缓上升的同时多元丰富化罢了。
问问这两个问题,自然也是会有人说,还没遇到。于是乎,更是要好好的活,好好的爱,去风花雪月,去颠沛流离,去忘乎所以,最重要的,去精彩。连静今天qq我,只有劈头盖脸8个字,如题:人生苦短,必须性感。
想写这篇东西挺久了,一直忍着。执拗。偏要到凌晨发布。
因为我记得,很多年前,我即将过19岁生日的那个夜晚。我记得和那个在我日后的记忆中一直都是贴着“刻骨铭心爱过”的标签封存起来的人,一起坐在初冬的阳台上互相依偎。究竟那夜我们说了什么,已经不记得了,我只记得当天亮的时候,这个我默默地喜欢很久却没奢望得到回报的人,抱起我,压低了嗓子,对我说“如果我喜欢上你可怎么办?”
那一刻,我的心紧的像要停止跳动。
后来,会有人在浦口的校园里最人头汹涌的路口塞给我一本《小王子》,当我看完时,发短信给我,说:“你是我的玫瑰”
后来,会有人在黄昏的时候和我一起牵手在小土坡上听远处宿舍楼传出周传雄的《记事本》。
后来,会有人一起坐2小时的公车跨过南京长江大桥。
再后来,我去了香港。
后来,我会每晚守在宿舍楼道的公用电话前打电话,一聊就是一夜。
后来,会有人一起去杭州,在西湖边的必胜客吃沙拉。
再后来,我们分开。很久很久没有联系。
几年后,辗转联系到。
再后来,就像陈奕迅唱得那样: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只是,这朋友做得小心。
因为当有朋友说起他口中的“那些女孩”的故事原来主角都是我的时候,我会在长安街上扶不住方向盘。当他告诉5年之后又到我家已经不记得我家几楼而我家看电梯阿姨竟能毫不犹豫的说15楼的时候,我会失语。当送他去阿姨家,看到我从没谋面的姐姐一见到我就说“哦,是你啊,他当年常常提起你。”的时候,我会心酸。
我清清楚楚的记得。从那天到今天。已经7年了。
7年,根据人人网上转帖的科学家们所言,人体全身的细胞已经换过一遍。7年,我们已经不再是一个人了。7年,我们身边都来来去去换了一个又一个人,有过这样或者那样的故事。7年了,我们能平淡的聊着彼此的感情,能一起吃饭,有一起的朋友。然而,当我失恋的时候打给他,只要听到那个声音唤我的名字,泪水还是会崩塌。当他说起现在的女朋友并不合适的地方,我还是忍不住心里的窃喜。因为,我始终相信,有些事不会再来了。所以有人,这辈子,是过不去的,忘不掉的,抵不过的。
前阵子和张磊吃饭,说起他分手的这半年。他说应该会过去的,日子长了,都会过去的。我摇摇头。起码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这样一个人,是刻骨的也好,是爱不成的也好,两者都是的也罢,但是这个人,是过不去的。是不管今后遇到多少人,和谁在一起,幸福不幸福,都过不去的。用张爱玲的话,就是心头的朱砂痣。永远会梗在那里。让我们对于往事难以下咽。想明白了,接受了,也就算了。不用非要较劲,非要忘。
年轻的时候遇到过这样一个人,爱过。然后因为一些什么分开了,在之后的岁月里,过了一个又一个的7年,不管你已经出落得怎样的精明能干成熟稳重,就算你已经沧海巫山上上下下过几次,即使你已经牵着别人的手被孩子们环绕,或者岁月已经把你的青春痘和婴儿肥冲刷成了风湿痛和鱼尾纹,但是只要那个人再站在你面前,说一句:“我发现我最爱的还是你”,一切完美或者不完美的世界都会随着几个字灰飞烟灭。你就会幻化成几十年前的一个小女孩,小男孩,在榕树下牵手,在楼顶偷偷亲吻,在机场举着花等你回家。
亲爱的,7年了,我想再听你说一句:生日快乐。


至于我
是的。我辞职了。曾经倾注了太多心血,太多感情的一份工作。终于还是要结束的。做了的事,背了的锅,受的委屈,流过的血和泪,都随着一封辞呈结束。
原因说多了也没用。就像今早对咖啡厅毛哥说的那话: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愁。
你们懂了也就懂了。
我自然是爱你们的,怎么舍得看你们充满青春憧憬和梦想的眼睛为了我的去留蒙上忧郁。但你们如果爱我,也会懂得我的决定。纵使是对天下人的辜负,也不枉能换来自己快乐的容颜。这次,我自私了。请原谅我。
下个月回港,只想悠闲的喝茶会友。顺便在南方小城之类的地方小住,让身体净化下,给灵魂点时间追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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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0-11-5 00:20:15 | 只看该作者
转这篇文章是想说,不管爱情或者什么,追求过想要的,不管结果如何,尽力了也就够了
板凳
发表于 2010-11-5 07:08:22 | 只看该作者
太长,给个摘要?
地板
发表于 2010-11-19 22:04:20 | 只看该作者
我就感觉我爱过的女人我永远忘不了,她就是我心头的的朱砂痣。分手半年了,感觉像昨天一样,她有男朋友了,我心里一直还没过去,昨天也是梦见在她怀中哭,然后就哭醒了。
别了,美丽的厦门
5#
发表于 2010-11-19 22:07:48 | 只看该作者
才半年......
6#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9 22:12:00 | 只看该作者
我就感觉我爱过的女人我永远忘不了,她就是我心头的的朱砂痣。分手半年了,感觉像昨天一样,她有男朋友了,我心里一直还没过去,昨天也是梦见在她怀中哭,然后就哭醒了。
别了,美丽的厦门
-- by 会员 Appill (2010/11/19 22:04:20)



有过就很好了,要知道世上很多人都不曾有过刻骨铭心

这样已经胜过空白

汗,好像和phd版没啥关系耶

顶一下美丽的厦门吧
7#
发表于 2010-12-2 03:25:04 | 只看该作者
谁能做到不负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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