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楼上,by the twelfth week of pregnancy是时间状语我觉得不是修饰fetal heartbeats做定语,而是修饰全句,所谓修饰全句,实际上就是说谓语动词发生的时间与这个时间状语的时间是一致的.所以我当时想的是这是时间状语提前后与谓语动词的关系.而且by作为介词不能翻译成....的如果是懷孕12週大的嬰兒的心跳”应该是fetal heart-beats of the twelfth week of pregnancy
意思是"到了怀孕的第12周"正确选项e的意思是 Using a Doppler ultrasound device, a physician can detect fetal heartbeats by the twelfth week of pregnancy.
使用多普乐超声波仪器,到了怀孕的第12周一个医生能到测到胎儿的心跳.
而不是
使用多普乐超声波仪器,一个医生能到测到怀孕的第12周的胎儿的心跳.
如果是这样的话隐含意思是岂不是:多普乐只能测到怀孕第12周的婴儿的心跳,第13周,第14周就查不到了?逻辑不通
事隔一个月再回来看此题,感觉大不同,又加深了理解.哈哈
现在感觉d按楼主那么改语法是对的.但改后仍然没有e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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