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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个it都用来指代运东西这件事情,这是不对的
B. it 指代不清 并且 using的主语是谁? 不知道
D. which cost which无明确指代对象
E. in 1825 位置改变,成为了运东西的时间,但原本应该修饰the opening of the Erie Canal
C 的好处在于
首先,状语前置,感觉这种交代大背景的状语最好前置,不要插在句子引起歧义。这样2种情况的对比很清晰
其次,第二句话是move做主语,这使得前后2句话的主语在逻辑上是基本一致的
PS: A的问题还有,用when来表示举例或者说条件判断的,但when更多是涉及一个真的发生的时间所涉及的时间,这里并不存在这样一个实际的时间,前半句仅仅是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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