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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pch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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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总结] [原创]夹心现象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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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08-11-18 18:40: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iser在2008-11-18 18:31:00的发言:

而2-139中located at the top of taste bud 不是插入成分,本身是作主句的主谓。所以当去掉插入语后可以强制修饰最近的名词。

iser注意located at the top of taste bud 不是主谓哦...

38楼的问题不太清楚,能不能说的详细点?

momo...这个问题被我编辑掉了,暂时先不讨论介词短语,咱先讨论分词

42#
发表于 2008-11-18 18:48: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aeoluseros在2008-11-18 18:40:00的发言:

iser注意located at the top of taste bud 不是主谓哦...

哈哈,确实说错了。。。应该算是作后置定语吧。any way,我的意思是2-139里面located at the top of... 是和插入语前面的句子紧密联系的,去掉插入语后是一句完整的话,所以他前面那个逗号在语法上可以忽略。

但是2-6就不同了,分词结构后面还有一个逗号,他也是作插入语,所以就搞不清楚他跟前面一个插入语的关系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18 18:57:53编辑过]
43#
发表于 2008-11-18 18:57: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iser在2008-11-18 18:48:00的发言:

哈哈,确实说错了。。。应该算是作后置定语吧。any way,我的意思是这一句里面located at the top of... 是和插入语前面的句子紧密联系的,去掉插入语后是一句完整的话,所以他前面那个逗号在语法上可以忽略。很有道理

但是后一句就不同了,分词结构后面还有一个逗号,他也是作插入语,所以就搞不清楚他跟前面一个插入语的关系啦!

这里...那么如果这一个句子先排除掉我39楼说的那个毛病(应该用the bony house of the brain来解释cranium,因为前者更加通俗。),变成:

From studies of the cranium, which is  the bony house of the brain, located in the back of the skull, comes what scientists know about dinosaur brains.

那么,依照"和插入语前面的句子紧密联系的,去掉插入语后是一句完整的话,所以他前面那个逗号在语法上可以忽略"这个规则,located in the back of skull不是也应该是修饰cranium吗?

44#
发表于 2008-11-18 19:05:00 | 只看该作者

不是这样。这一个句子在结构上就存在问题。

这里,主句是From studies of the cranium comes what scientists know about dinosaur brains.

中间which...和located...两个都做插入语,修饰关系是混乱的。如果这两个插入语是平行的(也就是都修饰cranium)那么中间似乎应该有个连词。要是located是修饰brain的,逻辑上又不对了。。。总之,两个插入语这么着肯定是错的。

45#
发表于 2008-11-18 19:10: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iser在2008-11-18 19:05:00的发言:

不是这样。这一个句子在结构上就存在问题。

这里,主句是From studies of the cranium comes what scientists know about dinosaur brains.

中间which...和located...两个都做插入语,修饰关系是混乱的。如果这两个插入语是平行的(也就是都修饰cranium)那么中间似乎应该有个连词。要是located是修饰brain的,逻辑上又不对了。。。总之,两个插入语这么着肯定是错的。

umm...确实没有见过两个插入语是对的情况---至少结构上太复杂。

但是,修饰同一个对象中间不一定要连词,刚才的2-139就是一个例子。

46#
发表于 2008-11-18 19:12: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aeoluseros在2008-11-18 19:10:00的发言:

umm...确实没有见过两个插入语是对的情况---至少结构上太复杂。

但是,修饰同一个对象中间不一定要连词,刚才的2-139就是一个例子。

呵呵,他们是作为不同的成分修饰同一个对象,所以不用连词。我说的是作为相同的成分修饰同一个对象要用连词

47#
发表于 2008-11-18 19:18:00 | 只看该作者

2-139里面两个都是后置定语。

From studies of the cranium, which is  the bony house of the brain, located in the back of the skull, comes what scientists know about dinosaur brains.里面这两个也是做后置定语,只是以插入语的形式。

umm...什么区别呢?不明白

48#
发表于 2008-11-18 19:24:00 | 只看该作者
插入语作为一种独立的句子成分,一般和句子的其他部分没有语法上的关系,所以可以直接去掉而不影响指代和修饰等关系。应该说插入语本身就是一种句子成分,不应该把它看成后置定语。虽然他在功能上是起到修饰和补充说明的作用。
49#
发表于 2008-11-18 19:36: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iser在2008-11-18 19:24:00的发言:
插入语作为一种独立的句子成分,一般和句子的其他部分没有语法上的关系,所以可以直接去掉而不影响指代和修饰等关系。应该说插入语本身就是一种句子成分,不应该把它看成后置定语。虽然他在功能上是起到修饰和补充说明的作用。

明白了,就是说定从不是插入语,所以过去分词短语跳不过去,那located修饰cranium,所以还是没有修饰歧义,对不对?

50#
发表于 2008-11-18 19:36:00 | 只看该作者

From studies of the bony house of the brain, which is the cranium(插入语1), located in the back of the skull(插入语2),
        come what scientists know about dinosaur brains.(主句。当然,是个倒装句,具体成分暂时不管)

each of which has fingerlike projections poking through the opening,
        
called the taste pore,(插入语)
        
located at the top of taste bud.(主句,located是主句的一部分,所以有资格作后置定语,其修饰对象不存在歧义。因为中间的插入语可以忽略)

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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