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家交流一下我对比较结构省略的看法,也希望大家看看我的理解又没有错。 1。关于助动词情态动词等是否补出: 有一个的时候尽量补出(尤其如果省略后的名词词组既可以看作主语,也可以看作宾语,就会产生歧义现象),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歧义,另一方面也使得不同时态之间的比较更加清楚。也只是尽量,是一个相对错误,不是绝对,应该再结合其他因素来考虑。相信ETS不会变态到其他3个选项都错,另外2个选项除这一点以外完全一样的情况;即使是这样,我觉得也应该是本着逻辑意思清楚地前提来选,如省略后意思很清楚,那末就选省略的,简洁嘛!当然希望大家不要这样钻牛角尖。 关于歧义,我想OG得例子太多了。比如OG19.现在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he loves his dog more than his wife. 如不补出,则有歧义:he loves his dog more than his wife(loves his dog) or he loves his dog more than(he loves) his wife. 关于不同时态比较,记得有一提是could have... than do now.(sorry,具体记不清了,以后看到了再补充)。 有2个或者2个以上的不补出,因为补出以后反而不知道补出的是哪个,总不能说than do and do吧! 2、关于比较对象的问题: 比较的一个典型错误就是:比较对象和(时间、地点)状语之间不具可比性。如og 89和本题--时间状语 3、关于比较的固定搭配:记住即可,不必深究 than usual, than ever, than before, than ever before, than expected, than sb expected, than sb had exp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