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不苦, 那都是相对的。
在BIGLAW工作跟美国90%的工作比起来, 不管干什么法律专项都是苦的吓死人的。
同样, PATENT在这行里, 也算比较高强度。 但是强度也因人而异。 比如客户跟你描述一个科技成果, 你科技底子好, 英语熟, 五六天就做好了, 小改是免不了的, 但是如果不大改的话, 周末就保住了。 如果你在某些地方掉链子, 那就要来回的改, 别说周末了, 每天有睡觉的时间就不错了。
我认识一个TOP50的朋友做PATENT, 就是苦的要死。 跟她同一组的一个STANFORD的就很轻松。 我不相信两个人做的项目有多大区别。
另:说MA最苦就是, 你自己做好了, 你还得等IB, 这帮MBA出身的IB都是每天睡四小时的主, 你得跟他们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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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IB, MC, LAW都是服务业, 没办法的事。
最好的工作还是回中国当官, 那才是世界上最好的职位。
加拿大华人 = rubbish, most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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