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我也以为protecting是状语,不过看了上面的讨论,后来想一想,确实应该是定语。
不过我觉得是修饰宾语equipment的更合适更容易理解。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定语修饰名词,状语修饰动词或者形容词。如果这里作状语,不是修饰were就是修饰essential。不妨用中文的"地"和"得"来试验一下。“保护...地是”和“保护...得重要”都解释不通,只有“保护...的器具”可以解释,由此可见是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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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道真的语法书上有这么一句话:
as if to remind him, the church clock struck eleven.
这不是意味着to表示目的的时候可以修饰物吗?
我觉得应该是定语,根据就近原则应该修饰eqeuipment,至于前面有人提到的如果修饰equipment就会有范围狭隘之嫌,我觉得这里shilds是保护武士的军事装备,而不是其他类型的军事装备,这才是军事装备需要限制的原因。
bravamba关于现在分词作伴随状语和结果状语的观点很有道理,但关于现在分词修饰句子主语的观点值得商榷,实际上现在分词在句尾作定语,最可能修饰它前面离它最近的名词,如果前面句子中出现多余一个的名词的话,就可能出现出现歧义。
发完上贴才又想到以下问题:
bravemba关于现在分词的观点是不是应该这样理解:如果现在分词前面有逗号(这才是真正的分词放在句尾吧),现在分词不会是修饰都好前面的名词,而应该是修饰句子主语。因为如果要修饰它最近的名词的话,就不能有逗号。也只后在没有逗号的情况下,才会根据就近原则来判断现在分词到底修饰谁的问题?
欢迎讨论。
那么该如何区分是修饰句子主语还是修饰就近的名词而不会造成歧义呢?是不是根据现在分词前面是不是有逗号?
我的帖子有点乱,因为认识还不够清晰,抱歉。问题澄清了,欧在修改吧。
这跟我的理解正好相反,我觉得:如果修饰最近的名词,现在分词前不能,也许需要,有逗号;如果加了逗号修饰的内容就不应该是逗号前面的名词(否则就不需要逗号了),应该是句子主语或其他成分,这样可能造成被修饰成分不够清晰的问题。
不是很同意楼上的意见, 个人认为protecting是做定语修饰前面的名词 items of military equipment. 这里, protecting 其实可以理解为, which 引导的非限定定语从句,那么一般which 是就近修饰前面的名词
一家之言,欢迎讨论!
OG11上原文解释为 the participle protecting creates a modifying phrase that clearly explains the purpose of the items of military equipment.
---也就是说此处是表目的的. 现在分词用在句尾只有表伴随结果和目的两种用法, 其他的个人认为说起来都有点牵强.
不过BRAVEMBA的看法可以用来理解句意, 俺佩服的NN,赫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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