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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anwhar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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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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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5-1-25 13:39:00 | 只看该作者

that应该是修饰前面的folkways and a life style这个词组的。从逻辑意思上来判断,folkways and a life style共同bring warm,他们意义相近,密不可分!

12#
发表于 2005-1-26 16:06:0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A and B that这种情况,that是不是一般都修饰A and B?还是每句话都要根据意思来判断??

13#
发表于 2005-5-8 22:02:00 | 只看该作者

It depends on a case-to-case analysis.

14#
发表于 2005-10-26 23:25:00 | 只看该作者

太牵强了点~


况且,that放在这里,本来就会有歧义,都不确定修饰什么。如果答案给的是B,肯定大家会同意就近修饰这个原则了,所以说这个选项有歧义,不可以作为答案

15#
发表于 2005-11-4 00:54:00 | 只看该作者

我也觉得这题出得不好。


既然ETS认为that应该紧跟修饰对象,那么,这题的这种情况选A选B都有得理由讲了。。。

16#
发表于 2006-3-17 18:09:00 | 只看该作者

是啊是啊,that指代不明确嘛,是不是有什么语法规则阿?

17#
发表于 2008-9-14 15:24:00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ETS向来都有逻辑至上的原则,一些有分歧的地方,就只说成逻辑关系一套就可以作为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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