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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难怪,不过我是被甩了。99朵玫瑰花送过去还是没有用,有心的比不上有钱的。对方送了个钻石戒指,7年的感情抵不过一颗石头。
这里咱也说句真心话,没有怎么觉得难过。7年了,要说激情早就没了,只是一种责任感驱使我从一而终。对别的女孩子的暗示也就当作没有感觉(的确遇到过很喜欢的,很谈的来的)。要说真的结婚,也没有什么幸福感,和其他老夫老妻一样过一辈子而已。如今她变心了,我有一种解脱感。去美国一个人也自由了,心里也没有对她的愧疚,也没觉得自己被甩了多可怜。
也许我和她之间早以已经没有爱情,只是在等着更合适的那个人出现,然后说分手。我当初也许应该多考虑考虑感情问题,不爱了就早提出来。这样对双方都好,否则结婚了也是一种遗憾。
7年还耗着不结婚,要换我早就。。。
你!!!
C版只不过说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11楼与GF是长期量变引起质变的结果。11楼应该考虑一下历来与GF有是什么不对的地方。此所谓:凡夫畏果,菩萨畏因。
Bimetallic看到他的帖子会说什么呢?
啊,谁扔的砖头,匿了先
男人啊,让我揭穿你那无耻的嘴脸吧!(以下语言因过于真实,暴露总人口50%人群的潜在黑暗心理,因此被删除)
又不是封神榜,留名有什么用啊?
顶.
推演一番就知道此言差矣。
如果上述为真,则没有人追求C版,则C版渴望爱,则C版不会否认。
如果上述为假,则很多人追求C版,则C版被烦到郁闷,则C版不想再多追求,则C版否认。
马甲就是马甲,果然厉害。还好考了个GMAT,学了点逻辑的皮毛,今天过节,大家高兴,帮LZ顶一个有意思的帖子出来,献丑丑无所谓啦:
如果上述为真,则没有人追求C版,则C版渴望爱,则C版不会否认--难道一定要貌美如花者才能渴望爱?貌美好像“如花”者就没有权利渴望爱?爱情面前人人平等,所以我否认,不表示我不渴望爱。
如果上述为假,则很多人追求C版,则C版被烦到郁闷,则C版不想再多追求,则C版否认。---难道我说自己貌美如“如花”就不会有人追求?如果是这样只能说明男人之肤浅,除了外貌别的都不在意。所以,我否认不能表示我不想有人追求,只说明我希望追求的人可以懂得看人的内在。
PS:逻辑对逻辑,内容属虚构!
马甲真让人晕头转向
反正你们已经分手了,请允许我表达一下我的观点吧,我觉得如果你前GF如你所说,那够贱的了。女人,最不能做的事情就是犯贱,犯贱的女人一般没好下场。
可爱的言论!收录!!!哈哈
好巧几天前看到一个文章,说刚谈恋爱的认识,永远都有空,如论你何时发短信,打电话;到不爱的时候,什么时候都没有空了,白天要开会,晚上要加班......
现在的你暴躁.......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你的性格可没有什么变化,变的是一颗心而已。
pS:看到这里,我怀疑男同胞们要开始怀疑splendidfish同学的性别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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