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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ichaelchen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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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GWD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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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8-7-9 22:20:00 | 只看该作者
nn快现身~
22#
发表于 2008-9-19 22:36: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hongfeng在2006-5-16 8:54:00的发言:
首先一眼就要排除DE,没有什么可说的,C是典型的不对称结构,AB之间我选B,又一个原则,简洁.用时40秒..还没有去读意思,后来在反复看了下,共一分钟!

这个前面说得对,但AB之间的选择在这里不可能只凭"简洁原则",因为A也没有很啰嗦。问题出在A中应将“as”换成“that”.

就好比“我摘的花是你摘的两倍”表达为“I picked twice the flowers that you did.”此处不能用“as”

这样推出选B。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9 22:36:20编辑过]
23#
发表于 2008-10-26 16:20:00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be likely to do 比have the lilelyhood to do用起来要爽。

不知道GMAC对这两个词的偏好是什么。

24#
发表于 2009-7-21 10:13:00 | 只看该作者
up
25#
发表于 2009-7-24 13:28:00 | 只看该作者

我开始也选了C,根据是白勇讲的twice的用法,twice后面跟1)as many/much as 2) the+名词;3)what从句;没听到他说twice还可以修饰形容词,所以就将B排除了。

实际上,C的错误很明显,就是比较对象不对等,the likelihood和white women没有办法比较,看来,还是比较的一致性重要一些。

感觉培训机构的改错,现在还没有谁能够真的讲明白,我听了lily的,还有白勇的,感觉里面都有错的,或者讲的不严谨的地方很多,后来听GWD的,他讲了就两个原则:一个是一致性,一个是语义。我感觉更多是概念上的意义,或者是高分素质的人锦上添花用的。。。。

培训机构的老师也不是美语专家,出题机构的出题人,也是靠琢磨的。。。加上现在培训市场越来越浮躁,他们越来越不愿意去琢磨,可苦了我们这帮孩子。。。。

26#
发表于 2009-8-3 01:28: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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