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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2016.09考的
720 (Q50, V38), IR6, AWA 5.5
2016.12考的
730 (Q50, V38), IR4, 估計作文應該也是差不多
其實中間也有再考一次但也是720跟第一次一模一樣
想請問各位前輩,看總分應該是要選730 才對,但也有看到之前板上文章提到對於申請top MBA來說IR不到4分是個警訊,IR破6分會讓你跟同分的人脫穎而出
所以如果有4分以上就ok的話,應該要用730的成績嗎?
另外簡單的背景資料給前輩們參考
台灣大學(NTU)畢, GPA3.1, 工作經驗六年(研發職兩年,事業開發兼研發四年,中間有一次小的和一次大的升遷)
日本top5化學材料maker的新產品及新事業開發部門,公司七十年來升任主任最快的紀錄(入社第五年時), 東京大阪base,負責大中華區及歐洲新事業,
目前管理R&D team 7~8人,sales team 4人
已和公司總經理和人事部談好full sponsorship for MBA-related expenses
美國出生長大(公民),8歲時回的台北
預計申請2017 entry Round2: Harvard, MIT, Stanford, Berkerley-Haas, Chicago-Booth, UCLA, Cambridge-Judge
希望聽聽各位前輩們的意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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