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作者:华山论剑 发信站:http://www.totoolaw.com/
第一部分
决策、托福、申请
先说几句题外话,我本是一个疏懒的人,在工作和留学申请之外,如果有空余时间,我更愿意通过睡懒觉、看电影、打电子游戏来逃避现实,即使偶尔总结,也多半是针对某个细节,但是下面我将就漫长的申请过程进行总结,原因在于今天上午与大钦的通话。大钦和我一样在北京读完本科,工作一段时间后去美国攻读法学硕士,随后转至法学博士,现在在美国犹他州盐湖城生活和工作。我是通过在网上读到大钦的文章知道他的,他的关于法律留学的文章在很多网站上都被转载,我和他通过电子邮件以及电话取得了联系,结果一谈如故,他选择的道路也是我选择的道路。今天上午大钦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真正成功的人一定是愿意帮助他人、回报社会的人”,大钦给了我很多帮助,包括给我很多有益的建议以及迅速地、高效地帮我修改申请材料,大钦也通过将他在美国法学院的感受以及通过纽约律师考试的经验写下来并发表在互联网上,使得很多像我一样有志于赴美学习的年轻人获得教益,我在想,我也应该像大钦一样将我的经验、教训总结出来,使后来者少走弯路,不应以现在还年轻、还没有基础为由拒绝回报社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是可以做到的。
决策
最初想到赴美学法律是在中国政法大学读书的时候,那时身边有一些家境比较富裕的熟识的同学在准备留学,因此对留学的各种信息也有耳闻,但是由于留学的高昂费用,当时觉得这件事情也只是想想而已,距离自己很远,比较可行的是在国内先读完硕士研究生,再工作3年左右,有了一定经济基础后根据情况再决定是否需要去美、加、英读一个硕士,如果去,也要快去快回,这就是对于留学的最初的比较成型的想法。当时由于对自己能够考上国内的研究生是如此自信,以至于在2002年1月份考研结束后,又报名参加了新东方托福辅导班,当时想着为了使未来读国内研究生时不需要再上,省时间。那段日子是充满戏剧性的,很多事情都同时发生,考国内研究生失败了,还来不及崩溃又逼迫自己找工作,找工作也很艰难,这些辛酸在我另一篇文章《毕业生》中有体现,狂妄和自大被打得粉碎,在北京古老的城墙边、在温暖的阳光下,发现繁华的都市里实实在在地没有自己的立锥之地,然而又在准备离开北京的前一天接到现在的雇主的电话,于是留在这里,直到现在。
工作以后一段时间内并没有准备留学,最初是由于初入职场的新鲜感,随后是由于2003年国内的司法资格考试。当时决定一段时间内除工作以外,只完成一件事情,司法考试在前,留学在后,理由是如果留学不成,在国内需要通过司法考试,同时,通过司法考试是吸引国外法学院录取的一个因素。司法考试的历程我在《司法考试总结》中记录过,不管怎样,在工作一年多以后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使得我在时间上可以在工作三年后出国留学。同时,在这段时间里,随着对中国社会、中国历史认识的深入,我对留学的认识也在变化,从最初的为了镀金,变成现在的为了消除劣根性。
从2004年2月开始,我正式进入到留学程序。需要指出的是,我理解的法律留学包括至少八个部分:托福考试、选校、申请材料准备、LSAT考试、签证、转JD、美国律师考试、找工作。由于我现在还只完成了前面五个,所以关于后面三个的经验教训目前还无法贡献给大家。
这里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法律学生留学应当申请LLM还是JD?我的选择是申请LLM,理由有两个:1、无法出示能够支付三年JD费用的财产证明;2、直接申请JD难度较大,先申请LLM,再转JD难度相对较小,尤其在本校转。
托福(TOEFL)
对于我参加的2004年5月的托福考试,坦白地说,这是我比较失败的考试。首先,上辅导班过早,在前面已经提过,我在大学四年级下学期上辅导班,但是两年以后才开始准备考,这毫无疑问是影响效果的,这是自以为是和轻率的结果;其次,懒惰,在司法考试结束后三个月里,我没有开始准备托福,浪费了很多时间,一直到距离考试只有三个多月时我才开始准备,但是即使在准备期间,也不投入。最后的成绩是50、65、63、593分,TWE4.5。可以看到,最主要的是第一部分即听力的成绩太差。由于没有达到600分,我曾经认真考虑过是否需要在8月份考第二回,但是最终还是放弃了,理由是:我准备申请的都是二流法学院,593分够用了;托福成绩只是参考,在录取过程中价值逐渐下降;我的英语水平实际就在593分这个水平,再考一次也很难提高,尤其是听力;心疼考试费人民币1094元。由于现在申请结果还没有出来,还不知道没有考第二次托福是否正确,但是毫无疑问,托福成绩没有过600是这次申请的一个缺陷。
申请
托福考试之后,我又用了大约两个月的时间(实际上是过长的了)寻找财力帮助和选择拟申请的学校。我选择学校的主要标准是排名和费用。我通过USNEWS检索了排名前100名的法学院,发现她们的费用(包括Tuition and Fee和Living expense)平均在4万美元/年,最高的如南加州大学和纽约大学,每年费用都在5.5万美元以上,最便宜的是杨百翰大学,大约2.2万美元/年。大多数法学院会表明奖学金很微薄,有些明确表明不给LLM学生提供奖学金。至于贷款,由于我们不是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族,因此无法申请由联邦政府或者州政府担保的贷款项目,至于其它商业贷款,我还没有发现不需要在美国的至少两年的信用卡使用记录或者保证人的。我也去了很多国际基金会的网站,发现他们往往资助特定领域的学习者,如帮助妇女,如不在大城市的贫困地区的学习者,也有的明确表示不资助法律专业的学生。总之,我都不符合条件,这也就意味着可供选择的学校的范围缩小了。
也有一种争论是,在国内再多工作几年,多挣些钱再去读,但是我否决了这种想法,理由是:三年的国内大公司的工作经验已经使自己对中国社会有了深刻的认识,再继续在国内工作在人力资本增值方面只会边际效应递减;改变劣根性应当越快越好;在个人发展方面,出国越早,机会成本越早。
还有一个争论点是是否用父母的钱,我决定这次出国决不用父母一分钱,理由是单纯从经济角度看,读LLM并不是一个非常理想的选择,相反,是高风险的,投资回报期可能会很长,我不希望将风险和压力转到我父母身上,我已经工作了,明年离开中国时就将25岁了,我不应再朝父母伸手,应该像民法中说得那样“自己行为,自己责任”。与此相类似的,我也不用我亲戚和朋友的钱,让我感动的是我的一些亲戚和朋友主动对我说,只要我开口,他们一定会借给我钱。
在确定了工作三年后出国、同时不用父母亲戚朋友的钱、机构帮助或者贷款也难以实现的情况下,实际上是决定了只靠自己三年的积蓄以及学校给予的帮助,这样,选择学校的空间就非常狭小了。我将美国最便宜的学校和最有可能给奖学金的学校考虑了个遍,将所有没有较大把握获得奖学金的学校一律剔除出去,包括一些自己很想去的学校,由于有1万多美元的缺口,我还是没有申请她,我只是希望能够尽可能理性地对待选校这件事情,不要报太多的幻想,选定的每一所学校都要有充分的理由。最后确定的六所美国法学院,排名20名到50名的有四所,排名50至100名的有两所作为保底,排名最高的也只是第25名的University of Iowa,我想,这是和我的经济阶层和智力禀赋相适应的。此外,我还选择了两所加拿大法学院,主要是为了防止美国签证不过的情况下的保底。
学校确定后,下面就是根据学校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申请表格、简历、个人陈述、学历证明、成绩单、推荐信、财力证明、申请费、公证书等。下面我选主要的材料说明一下。
个人陈述:这被所有人认为是最重要的申请材料。一定要有实例,不能空洞;一定要写出你自己的特色,不能抄别人;写完第一稿后应当再修改至少一稿后发给熟知你的人,请他们提意见,再根据这些意见再修改,在这些都完成后,如果需要,也可以再提交给专业修改机构进行修改,我选择的是EssayEdge.com,修改一篇需要支付99美元,主要是在文法上更加美国化一些,核心内容仍然要靠你自己。
推荐信:北美法学院一般要求两至三封推荐信;这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东西,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推荐信是需要你写的,你得站在老师的立场上去看你自己,而且也得找出实例;不同老师的推荐信的字体、字号、行间距、纸张、信封都应有所差异。
学历证明:一般盖有学校公章的中英文的学历证明即可,但是也有北美法学院要求申请者将学历证书提交给国际认证机构认证,这种时候你只能和学校指定的国际认证机构联系,比如World Education SVC IN,当然也要支付费用,认证一个学历证书需要100美元,每多要一份抄本增加10美元。
申请表格:一般是将学校寄来的材料先复印,然后在正本上填写,如果正本填错了并且难以涂改的情况下,可以用复印件;如果学校提供网上申请服务,可以在网上填表,这就是所谓的网申,网申的最大好处是可以用信用卡,方便且省下用汇票支付所需要的手续费。
财力证明:一些学校要求你先出示能够支付全部学费和生活费的财力证明才能考虑录取,一般拿着存折去银行就可以办,帐户上的钱要越多越好。
申请费:几乎所有美国法学院都要求申请者支付申请费,25-75美元不等,可以像我上面说的那样用信用卡在网上付费,也可以在银行办理汇票,然后将汇票与其它申请材料一起寄给学校。在北京,中国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交通银行都可以办理美元汇票,其中前两个银行的手续费为每张汇票55元人民币,交通银行为30元人民币。
公证书:这不是强制性的,只是为申请提供支持材料,我将本科成绩单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做了公证。
我在申请材料的制作过程中,得到了我的很多朋友的大力帮助,他们有的帮我修改申请材料,有的帮我联系老师准备推荐信,有的帮我找人在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办理学历证明和成绩单(昌平校区是政法大学本科生校区,也是政法大学为本科毕业生办理出国证明文件的部门的所在地,我在距离她大约两个小时车程的城区工作,工作日无法赶到昌平校区),有的帮我办理公证文件,有的帮我完成学校要求的其它文件,总而言之,无数的细节、无数的艰辛,哪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将影响整个进程,很多人为我的一件事情无私地付出了努力,以前我听过一句话我还不太理解,现在我终于理解了,那就是“没有朋友就没有自己”。我也希望在未来能够回报他们。
2004年11月21日
第二部分
录取前的联系、LSAT、录取后的选校、签证、机票、体检、租房
录取前的联系
从2004年11月6日和20日分别将申请材料寄给八所北美法学院,到2005年3月中旬收到第一封录取通知书,这期间大约有4个月的时间。在这期间里,主要的任务是:(1)请法学院确认其已收到申请材料,提供法学院需要的其它材料,如银行存款证明,同时,由于部分法学院申请费上涨,因此,根据该法学院的要求将上涨部分的申请费寄过去;(2)回复法学院招生负责人的初步兴趣;(3)与ETS联系,解决TOEFL成绩寄送问题;(4)报名参加并具体准备LSAT。
关于第二项任务:我在寄送申请材料后不久,就收到两所法学院的Admission Director的邮件,对我加入他们学校表示了初步的兴趣。对其中一所学校,我表达了希望加入其学校的意愿,但是不够热情;对于另一所学校,我多少显得有一点傲慢,这是不对的。虽然最终这两所学校都录取了我,但是,我仍然认为我的处理并不好。希望后来者能够注意,在此情况下,应当表现出很大的热情。
我在寄送申请材料前就要求ETS向我指定的法学院寄送我的TOEFL成绩,并且通过信用卡支付向ETS了寄送费用。但是,始终有一所学校没有收到我的TOEFL成绩。我通过电子邮件与ETS交涉,始终没有得到回音。这时我自己也有麻痹情绪,认为只是时间问题,过几天学校会收到的。但是又过了很久,仍然没有消息。直到我打电话给ETS才得知由于ETS未能从我的信用卡上划走部分寄送费用(即credit card decline),因此我的TOEFL帐户已经被冻结,只有当我向ETS支付了所欠费用后,才可以要求ETS继续寄送成绩。问题在于ETS从来没有通过邮件或者电话主动通知我,如果我不主动打电话,我可能一直都不知道,而我的申请将因缺少TOEFL成绩而受到不利影响。所以,建议后来者与ETS打交道时还是要主动地问,否则误事。
LSAT
北美法学院主要提供三种法学学位:J.D, LL.M, J.S.D。其中,最为competitive and marketable的是J.D。但是,正如在本文第一部分提到的,对于我们普通的中国学生而言,直接在国内申请J.D的难度是很大的,最主要的障碍是大多数中国学生无法在申请时即能出示大多数学校所要求的财产证明,表明能够支付在北美法学院学习三年攻读J.D所需的全部费用(普遍的约12万美元)。同时,攻读J.S.D对学术水平要求很高、费时很长、且就业前景欠佳,鲜有问津。因此,赴美留学法律的中国学生大多数情况下首先在国内申请的是LL.M学位,这是没有选择的选择。
在读完一年LL.M学位以后,在很多美国的法学院是可以转读(transfer to)J.D的,即已经读完的一年的LL.M项目的学分可以转到J.D项目上来,获得J.D学位不再像常规的那样需要三年,而是只需要两年时间。我知道有很多中国学生都是通过先读LL.M、随后在美国转读J.D最终获得J.D学位的。
就目前所知,转读J.D一般至少需要两个条件:1、足够的财产以支付两年的学习的学费和生活费;2、LSAT成绩。钱的问题只能说到美国以后再想办法解决了,但是LSAT现在就可以而且应该进行准备。
LSAT(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成绩是大多数北美法学院录取J.D的必备条件并且是极为重要的(甚至在很多时候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一般美国前50名的法学院都要求申请者具有至少160分的LSAT成绩。
我的LSAT的准备时间很长,但效果很差。我是从2004年12月5日正式开始准备LSAT的,也就是从申请LL.M的材料寄出以后一个月开始,一边应付录取前的各种事务、录取后的选校,一边准备LSAT,一直到2005年5月25日才由于准备签证而中止下来。在这将近半年的时间里,我看完了《Master the LSAT》,做完了新东方黄皮书第一册(共计17套真题),平均每套真题用时约10小时,是规定时间的4倍,平均成绩是157,最低成绩是151,最高成绩是164。
目前积累的经验是:1、平时尽可能多地泛读,读得越多,越有语感,做LSAT的阅读理解就越快、正确率越高;2、抓住阅读文章的中心意思和骨架;3、放弃Games四部份中的一个部份,使用有限的时间首先确保有把握的题先做好。
主要的教训是:1、精力不集中,不投入,经常走神;2、懒惰,时间抓得不紧,很多可以利用起来的时间没有被利用起来。
我原计划2005年6月在中国参加LSAT考试,但是由于准备情况不佳,最后决定推迟到2005年10月1日在美国参加LSAT考试。
目前,距离10月1日的考试还有96天,即使去掉赴美路途、安顿等时间,也至少还有90天时间。希望自己能够踏踏实实把握住宝贵的青春,争取一次考出个好成绩,以便腾出时间去完成更重要的任务。在国内还有44天,在这期间应当完成新东方黄皮书第二册中的8套真题。
录取后的选校
我的录取进程是充满挫折的:
首先,在2004年12月10日,我收到了北美法学院的关于录取问题的第一封电子邮件,这封电子邮件告诉我由于我的TOEFL成绩未达到其要求的最低分数线即600分,因此我的申请材料将不能进入一所美国法学院的审查程序。这表现出北美文化中重视程序的特点,不具备程序要件就不能被录取,甚至不被允许进入实体审查。而我在申请时,误以为自己其他方面的优势可以弥补自己在TOEFL成绩不足方面的缺陷,忽视了拟申请的学校的文化特点。这是我在申请过程中的一个错误。并且,这所拒绝我的学校是原本是最有希望给我全额奖学金的学校。
随后,在2005年1月15日,我又收到了一所加拿大法学院的拒绝信,虽然没有明确说原因,但是,我猜测,TOEFL成绩没有达到最低要求线一定是重要的原因。
又经过漫长的痛苦的等待,在3、4月,我终于迎来了其它的北美法学院的关于录取问题的信函。
我收到的第一个录取通知是一所美国法学院的招生负责人打越洋电话通知我的,时间是在2005年3月17日,并且这一录取通知是包含学费减半的,因此,不仅是“Admission”,而且是“Offer”。但是,我几乎没有经过太多犹豫就决定不接受这个来之不易的并且是整个申请过程中唯一一个提供奖学金(以“学费减半”形式)的录取,原因是该法学院的排名太低。这就有一个问题,如果由于排名低而不接受其录取,那么当初为什么要申请它?因此,这是我申请中的一个错误:保底学校选得过低。在申请时,有人给我提出过这个问题,我没有认真考虑,结果浪费金钱和时间。
其它的录取通知或者拒绝信或是通过电子邮件、或是通过特快专递、或是通过普通邮件发来。我在2005年3月22日、2005年4月9日、2005年4月日分别收到了另外三所美国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我还在2005年4月3日收到另外一所加拿大法学院的拒绝信,至此,申请两所加拿大法学院均告失败。最后,在2005年4月日,我主动退出了一所美国法学院的申请,因为我已经在2005年4月18日接受了另一所美国法学院2005年4月9日寄到的录取通知。
最终的总体录取情况是,在我申请的八所北美法学院中:两所法学院拒绝了我;一所法学院不对我的申请材料进行实体审查,实质上就是拒绝;我主动退出了一所法学院的申请;四所法学院录取了我,其中一所给了我学费减半。在录取我的四所法学院中,我最终依据“法学院排名靠前和经济上可承受”这两个标准选择了自己满意的适合自己的法学院。
签证
我的签证准备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材料准备;二是问答练习。
在书面接受法学院的录取并向法学院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费用后,我收到了法学院所在大学寄来的I-20表。我从中信实业银行购买了54元的预约签证专用电话卡,在2005年5月30日拨打美国签证服务的专门电话,预约了美国大使馆2005年6月10日12:30的签证。我通过信用卡在网上(http://www.fmjfee.com)向美国政府支付了$100的SEVIS I-901 Fee。我还通过中信实业银行向美国大使馆支付了830元签证费,并从中信实业银行领回了DS表格填写好。至此,有了护照、I-20表、填写好的DS表格、SEVIS I-901 Fee支付确认、中信实业银行出具的签证费收据,签证所需要的必备材料就齐备了。我还准备了录取通知书、存款证明、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本科成绩、TOEFL成绩、法学院介绍等。
我的问答练习主要依靠网上广泛传播的签证108问为骨架,根据自己的情况对问题进行了增减。朋友们装作签证官提问,我回答,在问答的过程中对回答的内容进行修改。问答练习总共用去大约30小时。
一切准备都完成了,就该去美国大使馆了。签证应当是整个留学准备过程中最紧张的时刻了。我很担心自己被拒签,功亏一篑;我甚至都做好了今年二签、三签不过、明年再来签证的心理准备。但是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可怕,整个签证问答只用了不到三分钟。下面是回忆的我和签证官(应当是“副领事”)的问答:
签证官:What are you going to do in US?
我:I will study for my LL.M degree in ûûû university.
签证官:Why will you study in US?
我:I want to work for a foreign law firm or Fortune 500 company in China. The necessary requirement (说到这时,签证官就很认真地点了一下头,看来他知道我下面想说什么,也认同我下面回答的合理性) is to have a foreign legal degree. So I plan to study in US. (这个问答是一个三段论,而且最关键的是其内容也符合美国所认同的或者说是其传统的一部分的“实用主义”,看得出签证官很满意,因为他点头表示理解。这得感谢我的一个留学归来的朋友,他建议我以这种简单、清晰、合理、合乎美国人思维的回答来应对签证官。)
签证官:Do you have any assistantship?
我:No. I will support my study through my own savings. I have the Bank Deposit Certificate. Do you want to see it?
签证官:No. How long have you worked in this company?
我:I have worked in this company for one year. But I have worked in China for three years.
签证官很长时间没说话,只管敲电脑,然后跟我开了一个玩笑,随后就让我去旁边的窗口领签证了。
机票、体检和租房
签证通过后,马上就应该购买机票。因为七、八月份是出国航班的旺季,价格会越来越高。我是通过中国国际旅行社购买的美国西北航空公司的机票。
找个上午(8:00-10:30)空腹去位于东城区蒋宅口附近的北京国际旅行社保健中心进行体检,四天后取结果,花费450元。
我的租房是依靠学校的校外租房办公室来进行的,目前尚未完成,但已基本决定住在校外,原因是校外可以租到比校内便宜一半的房。
后记
在国内要完成的留学准备就快要完成了,说几句感受。
美国总统富兰克林 罗斯福在1944年诺曼第登陆成功后说:“我能够活到今天,实在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即使我这一生什么事情也没做,单单是为这一件事情(指“诺曼第登陆”),也是值得的。对于开辟第二战场,以后还将有很多争论,但是唯一有意义的是,它到底是开辟了”。我很欣赏这段话,我认为这段话的实质与清华园里的日晷上刻着的四个字是一致的并且应该是我们永远铭记的,那就是“行胜于言”。不声不响把事情做好是最好的。
我在整个留学北美法学院的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帮助是北大未名BBS飞跃重洋版编辑的PDF格式的《飞跃手册——出国留学申请全功略》。这个材料融会了以往留学申请者的宝贵的实用的经验,涵盖了自始至终的几乎所有的重要的留学问题。在获得这个材料之前,我的留学准备是盲目的;只有在获得这个材料之后,我才获得了明灯、才能够有的放矢。这说明,不管做什么事情,获得专家的指导都是很重要的,这就要依靠朋友和书。另外,北大未名BBS飞跃重洋版不辞劳苦地完成这项工作,为我这样的后来者提供了巨大的帮助,而这些辛勤的作者们除了在论坛上的网名以外连真正的名字都没有留下,他们的工作有效而无私。我向这些无名英雄们表示我的敬意和感谢!
应该看到,到美国以后的道路还很艰辛。首先就是语言关,不努力学习英语是不能真正掌握的。还有繁重的功课、10月份的LSAT考试、12月份的转JD的申请、7月份的纽约律师考试,下面这一年可真够热闹的了。现在需要的是冷静、理性,而不是沾沾自喜、骄横放纵。要做成一件事情很难,但是要做错一件事情很容易。放松反省之日,就是失败来临之时。
2005年6月26日星期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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