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经验这部分,如果出现在英文简历中,只要是实习,就应该注明intern,这是专业的要求,如果你的简历里面的工作经历放在一起写,那么这部分注明就可以;如果分开写,那么这部分是internship,全职正式工作是professional experience。还有一种是离开学校但是进入全职工作之前,在工作的单位的training,这个一般也要特别注明。楼主没有详细写明情况,所以不好臆断,我猜测也许你属于training阶段,那就按照实际情况注明好了。这也没什么冤不冤,不同行业不同公司不同工作要求不同而已。 如果一个人从幼儿园时代就有工作经验(比如童星),一直到小学、中学、大学,都在外面兼职或者工作,当然是可以注明在简历中的,但是这恐怕不能算在professional experience中。一个人大学毕业之后一直在公司试用期,那么他的pe也应该是从他转正那天算起,而和试用期分开写。因为实际上在美国的工作中,一般来说每个人都会有一个公司里面职位的title,如果是实习生或者使用期,都会特别注明,而你的简历也应该是根据你title的转换来撰写的。当然我说的这些原则都是美国专业简历的理论原则,至于每个人怎么修改他的简历,所有操作中的技巧,那是另一回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9/15 22:55:08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