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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r题库] 【已解答】关于Helr语法和曼哈顿语法的一个矛盾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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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6-17 09:57: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在看Helr 老师关于范畴逻辑对伴随状语的地方有些不理解
Helr老师是这么写的:
状语从句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先于主句动作发生
2.与主句动作同时发生

然后在一道题中举了例子:
Emily Dickinson's letters to Susan Huntington Dickinson were written over a period, outnumbering her letters to anyone else.
在这个句子中,他说outnumber肯定是在写信之后发生的事,所以不满足做伴随状语的条件,所以是错的。

但是在曼哈顿语法中是这么写的:
The information presented earlier in the sentence leads to or results in the information presented later in the sentence

举个例子:
1.Slipping on the ice, she broke her ankle.
2.She slipped on the ice, breaking her ankle.
这两个句子都是正确的,不管状语从句谁在前在后,都是前面的句子是动作,后面的句子是结果。
这个难道不是和Helr语法的解释相冲突吗??

而且我记得Ron大神也说过:
状语从句有两个功能
1.和前面句子的主语所发出的动作是同时发生的
2.是前面句子导致的影响或结果

所以综上所述,我不是很明白Helr老师在这地方的讲解,请问是我哪个地方想错了还是怎么回事?哪位能来说服一下我 Thx
收藏收藏3 收藏收藏3
13#
发表于 2016-9-21 15:10:41 | 只看该作者
毕出-Helr 发表于 2016-9-21 12:00
对于大部分这些“代词出问题”的考题来说,基本上考查的都是别的考点。也就是说,这个选项,不是因为代词 ...

好的,谢谢老师!
不过我记得比较清楚的是有一道题的主语是某个地方的某物,比如the highway in California, 然后选项中出现的where就是错误的,解释是说逻辑不对,没有提到california,只是他它的highway,所以不能用where
12#
发表于 2016-9-21 12:00:11 | 只看该作者
ran_ge 发表于 2016-9-19 21:07
为什么我刷题的时候看到好多代词出现问题额、

对于大部分这些“代词出问题”的考题来说,基本上考查的都是别的考点。也就是说,这个选项,不是因为代词指代模糊而错。
11#
发表于 2016-9-19 21:07:38 | 只看该作者
毕出-Helr 发表于 2016-9-12 09:46
实际上,在GMAT考试中,很少出现因为代词指代歧义的问题而错误的选项。只要在语境中能找到一个在逻辑上可 ...

为什么我刷题的时候看到好多代词出现问题额、
10#
发表于 2016-9-12 09:46:59 | 只看该作者
ran_ge 发表于 2016-9-11 16:54
还有,本句中两个都是女性,用her指代会不会有歧义呢?

实际上,在GMAT考试中,很少出现因为代词指代歧义的问题而错误的选项。只要在语境中能找到一个在逻辑上可以被代词指代的名词(包括所有格中的名词),就不会出现代词的歧义。
9#
发表于 2016-9-11 16:54:14 | 只看该作者
ran_ge 发表于 2016-9-11 16:42
老师,我想提问一个状语伴随之外的知识点。
这个题目中的主语是ED's letters,并不是ED,然后在状语从句 ...

还有,本句中两个都是女性,用her指代会不会有歧义呢?
8#
发表于 2016-9-11 16:42:52 | 只看该作者
毕出-Helr 发表于 2016-6-17 11:53
这个问题很好~

其实不仅是伴随状语啊,包括分词短语做定语等都有同样的这个问题。

老师,我想提问一个状语伴随之外的知识点。
这个题目中的主语是ED's letters,并不是ED,然后在状语从句中用到了her,这个地方有问题吗?
因为我记得在gmat中有题目是做形容词用的名词,在后面不可以直接用代词指代?
先谢谢老师了!
7#
 楼主| 发表于 2016-6-17 19:08:1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您的解答!讲的非常明白,收益很多!
6#
发表于 2016-6-17 15:05:37 | 只看该作者
Cloris宋 发表于 2016-6-17 13:46
Helr老师,谢谢您的回复!我差不多明白了,就是状语从句可以表示因果关系,但是要是一触即发的因果关系。 ...

第一个问题:是的。
第二个问题:并不仅仅是有重叠。可以这么说吧,伴随状语所表达的这件事发生(持续)的时间必须能覆盖或者等于主句所表达的这件事发生(持续)的时间。一触即发的情况,可以算作两件事严格同时发生。
5#
 楼主| 发表于 2016-6-17 13:46:30 | 只看该作者
毕出-Helr 发表于 2016-6-17 12:25
我举一个OG2017的例题(好像书上也有。。)(OG2017 719题 A和E两个选项):
Neuroscientists, having amas ...

Helr老师,谢谢您的回复!我差不多明白了,就是状语从句可以表示因果关系,但是要是一触即发的因果关系。
关于您在这道题的讲解
Neuroscientists have amassed, over the past twenty years, a wealth of knowledge about the brain and its development from birth to adulthood, now drawing solid conclusions....
我可不可以认为是下结论神经科学家积攒了20年的知识之间没有一触即发的因果关系,下结论这件事不是一个immediate consequence?
所以说是不是就是两个事件的时间关系必须有重叠,但是如果两个事件不是一触即发的,就会失去时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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