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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LZ体会原句句意:后半句 can in fact serve as...,这里的can有“能够”的意思(非E选项中的“possibly可能”的意思),“这个数字实际上能够作为近似温度计之用”,所以E的possibly就别扭了。D的and和it这样用比较好,因为前半句是the number...rises and falls,而后半句用的是情态动词can,所以要用逗号加and,it指代the number。
E改变句子重心 原先and前后是并列 并不应该将后面的句子改为现在分词修饰主句主语
新prep中确实有将句子改为现在分词做伴随状语的 但这个是在应该改的情况下才可以 或者这么说改变句子重心或者改变原意是情非得已
楼主题做多了就会把握好感觉了
不好意思,我说的都不是什么语法规则,只是用法上比较顺的感觉。
A do..., and can do...
A do...,and it can do...
这两种用法都可以,但这里后半句can 离主语the number有点远了,所以用it 指代把主语再提出来句子看起来就比较清楚,不费劲。我是这么理解的。
不错,请看原文,本身两个并列的句子,同等重要,但是E中将AND后变成了现在分词,成了附属结构,这是改变了原句的主从关系。
至于can possibly说实话我不爱那这个去判断,因为不准。。。个人意见他们是可以通用的,在实在没其他错误下我才那这个去判断。。不要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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