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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两者肯定不一样。就是他们的名字一样,一个叫强调句型,一个叫形式主语。 两种句型的作用以及潜在的逻辑是不同的,虽然形式看上去有些相似。 很明显,首先,强调句型是用来强调句子中的某种成分的,我们经常见到的是强调主语、宾语或者状语,而没有见到过强调谓语的情况,就像你说的,去掉it be...that(who)后应是完整的句子,你试想,如果强调的是谓语,去掉后剩下的怎么能成一个完整的句子。相对来说,形式主语的作用则是,因为原先句子的主语过长,为了避免头重脚轻的现象,所以发明了这个“形式主语”,也就是说it不是真正的主语,而只是形式上的,真正的主语是其“指代”的that或to do,同时,it后的be/V.确实是说明了it的某些性质或动作;其次,你可以理解为强调句型的这种结构是加在一个完整的句子上的,表明的是对be之后的部分的强调,同时,be之后的部分与that之后的部分是有相互作用关系的;最后,强调句型中的be根本不说明it的任何性质。(这里插一句,两种情况中的it都应该称为无所指代,也就是都不是指代某个名词的,但是仍略有不同:强调句中的it确实什么都不指代,而形式主语的it是“指代”了that或to do的。)
上面的啰嗦了,下面的可能会稍微清楚点: 将两种情形的结构概括为: it+A(be/v.)+B+C(that/todo),那么 A B C A与C关系 强调句型 be 主、宾、状 that不充当成分,结构性作用 A不说明C任何性质和动作 形式主语 be/v. 与A相对应成分 that clause是主语从句,to do是主语 A说明C性质或动作
其实,表达的意思或潜在的逻辑是最本质的区别,辨别时可是试着去翻译,这样可能会更直接。
只能想到这些了,请XDJM无私拍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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