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还在吗? 我的看法如下~ 1. 你说的没错,make it possible ……当中的it作为placeholder(形式主语),这种情况下指代的就是……(不定式或者是that从句)不需要具体主语。 Ron并没有说it is ADJ....后面一定要出现主语,他说的是 在verb has a specific subject 的情况下,一定要让这个subject出现,这时句子就只能变成 it is ADJ that SVO.对比有无subject,请看: It is important that we (should) learn English well. 我们把学好英语是很重要的。(这时强调“我们”,可能我们是需要熟练运用英语的人。) 你看,上面这句如果没有了we和 he而改写成 It is important to learn English well. 也是对的,但是句意完全变了:把英语学好是很重要的(对于所有人来说) 2:指代成为ambiguous是在逻辑和语法上的先行词不一致的时候(此时,一般有另一个符合pronoun条件的先行词离比intended antecedent离代词更近些) -----------以上这个一般性总结我不确定 离得远,而中间没有另一个先行词也算ambiguous吗? 这样应该是正确的。prep里这种情况很多, 离得远没关系,但是代词和先行词位置平行,且逻辑吻合就可以啦,不会ambiguous。 3:if the pronoun has multiple possible antecedents, a much more important factor is whether the pronoun is parallel to the intended noun.(ron写的)这个观点我赞同。我的q是: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multiple possible antecedents,也不能算指代ambiguous吗? 这题就是这种情况,所以ambiguous了。题目里和it平行的先行词逻辑上对的是course of action,离it最近的是incipient trouble。 an executive是和it是平行的,可是这样说来逻辑完全错误,不可能成立。那么就混乱了。 我的总结是: 如果在平行的先行词和it在逻辑上完全吻合的情况下,即使存在多个可能的先行词也不算ambiguous。 上面的见解可能有偏差,欢迎指正!! -- by 会员 akaa (2012/11/22 18:00:53)
嗯
这个见解非常的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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