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在分词在句尾作定语的情况,我觉得似乎是限制性的修饰,也就是应该没有逗号,直接跟在名词后面 outnumbering的前面是in1886,这个应该是修饰不了的吧 naming那题的原句是这样的 The Glass House Mountains in queensland, australia, were sighted in 1770 by the English navigator Captain James Cook, naming them supposedly since their sheer wet rocks glistened like glass. 然后解释里面就说了,naming修饰不到做宾补得James cook 如果按照优先修饰就进的noun的话,那这个naming 就对了吧,但这个答案是错误的. 另外还想请教一个问题就是过去分词放在句尾怎么用呢?如果也是有逗号的情况下。 白勇的语法书里面说过去分词放在句尾优先做定语用,修饰临近的noun,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是限制性的修饰,还是非限制性的修饰,加了逗号是否还可以这样用 另外过去分词作状语,是怎么用呢?如果不是放在句首独立做状语的话,我好像只看见过过去分词做定语的 -- by 会员 gracefighting (2010/8/4 17:52:42)
我想起来你说的outnumber那题了 是说的Emily Dickinson写的信那题吧 这个题我记得正确答案应该是选outnumber那个阿 没有用到现在分词outnumbering 至于逗号后面直接跟outnumbering为什么错 你可以这样分析:outnumbering的逻辑主语是句子的主语letters,但是这里outnumbering这个动作并不表示伴随 现在这些信的数量仍然是超过写个任何其他人的 类似于一个既成事实
至于现在分词作定语 一般都是紧跟在它修饰的名次之后 构成一种类似于主谓的关系 也就是说现在分词所修饰的那个名词是能够发出现在分词这个动词的动作的 我先前回复你的“1.-ing在句尾:作后置定语修饰紧临 n;或作整个句子的伴随状语。
通常优先作定语修饰 noun,如果不符合逻辑,则是作状语修饰句子.
如果二者都能理解符合逻辑,则说明该分词结构有修饰歧义。
” 是我的一个朋友的notes里面的 我也没仔细看 关于这个我再跟她讨论一下吧 其实我觉得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要按照句子的逻辑意思去判断 而不要被表面的语法形式给迷惑了 特别是动词最重要 一定要搞清楚动作是谁发出的 作用的对象是谁 这样整个句子的核心意思就清楚了
关于这个题The Glass House Mountains in queensland, australia, were sighted in 1770 by the English navigator Captain James Cook, naming them supposedly since their sheer wet rocks glistened like glass. 从逻辑上讲 naming这个动作应该是James Cook发出的 但是语法上naming这个动作并不是他发出的 所以构成了矛盾 这个选项不对 而且这里也不能把naming看作定语 因为作定语同样会引起歧义 会让人不知道naming到底是作定语修饰James Cook还是做伴随状语 所以应该把定语由现在分词形式改成定语从句形式 一般定语是优先使用现在分词形式的 因为简洁且意思明确 但是当有可能出现歧义的时候 必须使用定语从句形式来明确一下先行词到底是谁
最后关于过去分词的问题 你一下问的好多阿 我自己也没系统整理过 一时答不上来 你让我想想吧 呵呵 不过过去分词作定语确实是可以用逗号隔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