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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句末修饰的时态问题,针对OG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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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8-4 11:46: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先PO上原题

.Neuroscientists,having amassed a wealth of knowledge over the past twenty years about the brain and its development from birth to adulthood, are now drawing solid conclusions about how the human brain grows and how babies acquire language.

(D)Neuroscientists have amassed a wealth of knowledge over the past twenty years about the brain and its development from birth to adulthood,
(E)Neuroscientists have amassed, over the past twenty years, a wealth of knowledge about the brain and its development from birth to adulthood,


我排除这两个选项呢,是因为改变原句的重心,把修饰部分当成了谓语,把原来的谓语当成了句末的修饰

OG给的解释是这样的
The final descriptor in present tense , now drawing conclusions..... doesn't not fit the opening clause , which is in present-perfect tense(have amassed a wealth...)

也就是说前面主句的谓语用了现在完成时,最后的修饰就不可以用现在进行时了?为什么呢?现在分词放在句末,做一个结果状语不可以嘛?

如果从作伴随状语的角度来说,现在完成时,的确不应该配一个伴随状语,但是结果状语应该还是说得通的吧

对于这种句末的现在分词修饰,在时态上有什么要求咧??



各位大人

例子优先~~~~~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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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8-4 12:27:1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分词ing在句尾修饰有两种可能

1 表伴随动作、状态、功能,与句子谓语动词同时发生,逻辑主语是句子的主语

2 表伴随结果 整个句子是原因 无逻辑主语 有时分词前可以加上thus therefore in effect等 例如经常会看到thus making...

你这个句子的D E选项 首先因为句子开头用了完成时态 但分词drawing前面却有个now 说明amass和draw两个动词发生的时间是有错位的 不是同时发生的 所以它不属于第一种情况 分词表达的不是伴随动作、状态、功能

如果说drawing表伴随结果 那么它的原因应该是前面整个句子 但是这里明显drawing的动作发出者是neuroscientists 因为前面句子所叙述的整个事实是不能发出draw这个动作的 所以drawing并不能用作表伴随结果

所以两种情况都不符合

反观原句
句子主语是neuroscientists 分词短语插在中间用逗号隔开作定语 是符合句子的逻辑的 即:神经系统科学家积累了足够的认识之后现在正在下结论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0-8-4 13:05:44 | 只看该作者
嗯~~谢谢楼上的~~~但是现在分词在句尾做结果状语,不是也有可能直接修饰整个句子的主语的嘛~在OG的26题里的A选项说的所谓的outnumbering 的歧义,是指不知道是前面整件事情的结果,还是修饰主语letter的

还有OG的第一题的C选项
答案描述放在句尾的naming现在分词的修饰错误说
as the object of a preposition and not the subject of the clause ,James Cook不能被naming修饰到
也就是说如果是subject of the clause,就可能被句尾的现在分词修饰到了
地板
发表于 2010-8-4 13:25:23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分词ing在句尾作后置定语修饰紧临 n;或作整个句子的伴随状语。
通常优先作定语修饰 noun,如果不符合逻辑,则是作状语修饰句子.
如果二者都能理解符合逻辑,则说明该分词结构有修饰歧义。
outnumbering就是出了有歧义这个问题

第二个naming你不能这样简单的倒推 得看具体句子 我不记得了 你能把具体句子打出来吗? 并且namig是有可能修饰前面句子的主语来表示伴随动作的
不知道这个原句是什么
5#
 楼主| 发表于 2010-8-4 17:52:42 | 只看该作者
对于现在分词在句尾作定语的情况,我觉得似乎是限制性的修饰,也就是应该没有逗号,直接跟在名词后面

outnumbering的前面是in1886,这个应该是修饰不了的吧
naming那题的原句是这样的

The Glass House Mountains in queensland, australia, were sighted in 1770 by the English navigator Captain James Cook, naming them supposedly since their sheer wet rocks glistened like glass.

然后解释里面就说了,naming修饰不到做宾补得James cook  
如果按照优先修饰就进的noun的话,那这个naming 就对了吧,但这个答案是错误的.


另外还想请教一个问题就是过去分词放在句尾怎么用呢?如果也是有逗号的情况下。
白勇的语法书里面说过去分词放在句尾优先做定语用,修饰临近的noun,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是限制性的修饰,还是非限制性的修饰,加了逗号是否还可以这样用

另外过去分词作状语,是怎么用呢?如果不是放在句首独立做状语的话,我好像只看见过过去分词做定语的
6#
 楼主| 发表于 2010-8-5 08:37:03 | 只看该作者
。。。先顶上来。。。
7#
发表于 2010-8-5 08:47:3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分词的我还是一团浆糊
但是过去分词放在最后不管加不加逗号,应该都是后置定语修饰最近的名词,但是也有例外,可能可以跳跃修饰主语
8#
发表于 2010-8-5 09:19:1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现在分词在句尾作定语的情况,我觉得似乎是限制性的修饰,也就是应该没有逗号,直接跟在名词后面

outnumbering的前面是in1886,这个应该是修饰不了的吧
naming那题的原句是这样的

The Glass House Mountains in queensland, australia, were sighted in 1770 by the English navigator Captain James Cook, naming them supposedly since their sheer wet rocks glistened like glass.

然后解释里面就说了,naming修饰不到做宾补得James cook  
如果按照优先修饰就进的noun的话,那这个naming 就对了吧,但这个答案是错误的.


另外还想请教一个问题就是过去分词放在句尾怎么用呢?如果也是有逗号的情况下。
白勇的语法书里面说过去分词放在句尾优先做定语用,修饰临近的noun,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是限制性的修饰,还是非限制性的修饰,加了逗号是否还可以这样用

另外过去分词作状语,是怎么用呢?如果不是放在句首独立做状语的话,我好像只看见过过去分词做定语的
-- by 会员 gracefighting (2010/8/4 17:52:42)




我想起来你说的outnumber那题了  是说的Emily Dickinson写的信那题吧
这个题我记得正确答案应该是选outnumber那个阿 没有用到现在分词outnumbering
至于逗号后面直接跟outnumbering为什么错 你可以这样分析:outnumbering的逻辑主语是句子的主语letters,但是这里outnumbering这个动作并不表示伴随 现在这些信的数量仍然是超过写个任何其他人的 类似于一个既成事实

至于现在分词作定语 一般都是紧跟在它修饰的名次之后 构成一种类似于主谓的关系 也就是说现在分词所修饰的那个名词是能够发出现在分词这个动词的动作的
我先前回复你的“
1.-ing在句尾:作后置定语修饰紧临 n;或作整个句子的伴随状语。



通常优先作定语修饰 noun,如果不符合逻辑,则是作状语修饰句子.



如果二者都能理解符合逻辑,则说明该分词结构有修饰歧义。




是我的一个朋友的notes里面的 我也没仔细看 关于这个我再跟她讨论一下吧
其实我觉得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要按照句子的逻辑意思去判断 而不要被表面的语法形式给迷惑了
特别是动词最重要 一定要搞清楚动作是谁发出的 作用的对象是谁 这样整个句子的核心意思就清楚了

关于这个题The Glass House Mountains in queensland, australia, were sighted in 1770 by the English navigator Captain James Cook, naming them supposedly since their sheer wet rocks glistened like glass.
从逻辑上讲 naming这个动作应该是James Cook发出的 但是语法上naming这个动作并不是他发出的 所以构成了矛盾 这个选项不对
而且这里也不能把naming看作定语 因为作定语同样会引起歧义 会让人不知道naming到底是作定语修饰James Cook还是做伴随状语 所以应该把定语由现在分词形式改成定语从句形式
一般定语是优先使用现在分词形式的 因为简洁且意思明确  但是当有可能出现歧义的时候 必须使用定语从句形式来明确一下先行词到底是谁

最后关于过去分词的问题
你一下问的好多阿 我自己也没系统整理过 一时答不上来 你让我想想吧 呵呵
不过过去分词作定语确实是可以用逗号隔开的
9#
 楼主| 发表于 2010-8-5 09:42:19 | 只看该作者
outnumber那题里面的outnumbering是原句,但是是错误答案,解释里面说,outnumbering修饰有歧义,既然你说了它并不做伴随,那就可以做结果状语啊,如果确定了不做伴随的话,就根本没有歧义了吧,因为在那里也不可能做定语, 那样的话那个选项不就对了嘛??


我提出naming那个题的原因就在于觉得, 逗号+现在分词, 在句子末尾的这种结构是不能直接修饰到它前面临近的noun的,就像你说的从语法上来讲,发出这个动作的不是Cook而应该是句子的主语Moutains, 因为逻辑意思和语法意思的不一致导致了这个选项是错误的。



突然理解了你之前解释的Neuroscientists那题

就是说当现在分词在句末做伴随的时候,它必须与主谓语可以伴随,就是从形式上或者是意义上都可以伴随,那一题当中,由于主谓语是一个完成时,就不可能有伴随发生的动作,而且从句意上来说amass和draw也不是同时发生的事情,所以并不做伴随

其次,当现在分词在句末做结果状语的时候,它修饰的必须是前面的整句,而不能直接修饰主语,而D和E中的drawing的“逻辑主语(实际上没有)”就变成了“收集”这个动作,而扭曲了它的主语应该是Neuroscientists的意思
10#
发表于 2010-8-5 10:02:08 | 只看该作者
嗯 naming那题你那样解释应该也行
说实话 做题的时候我看到这样的选项就直接排除了 因为觉得读起来特别不顺 就是一种感觉 觉得没那么说话的 无论是句子的简洁性还是重心好像都不太符合习惯  如果要严格从语法角度分析 还得仔细琢磨琢磨
不过我从小语法就不好
所以我也只是在这里瞎掰。。。

Neuroscientists那题 就是那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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