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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说我的看法: 文章结构:不同意说两段,在让步一段,最后总结。 1. 首先是这样会侵犯居民的隐私。侵犯居民隐私很可怕,首先当然是对人的权利的侵犯。(可举例说自己的信息可能被泄露,常常有无聊短信和电话,严重影响了学习生活)然后是有些人可能利用居民的隐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例如绑架儿童 或者经济犯罪什么的) 2.这样做不一定能够达到政府预想的提高国家安全的目的。首先,政府需要花时间精力去构建一个强大的信息搜集和管理系统。这就要求政府要花重金聘请技术工程师并配备硬件,但如果国内没有相应的软件和硬件配备的话还可能需要从国外引入,这样将耗费大量资金。而从国外引入的设备又有可能会进一步造成对国家安全的威胁。其次,即使前述的这些问题均不存在,通过获取图书馆记录和上网记录能否真正提高国家安全还值得质疑。有可能在技术上这些信息并没有用,或者要通过这些信息实现提高国家安全是lack of feasiblity的。
3.诚然,这样做还是有可能实现国家安全的提高的。例如,国家通过掌握一些犯罪嫌疑人的这些信息有助于更早破案,实现社会治安的稳定。但是比较看来,这样做的弊大于利。而且,要实现国家安全的提高还有其他很多更有效的办法,例如加强军事力量。
最后在总结一下就可以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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