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想借贵地人气问一下对在大陆和香港从事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的外资所(如路伟(Lovells),贝克.麦坚时(baker&mckenzie),众达(Jonesday),高露云(Wilkinson& Grist),高伟绅(Clifford Chance),的近(deacons),孖士打(Mayer Brown JSM),海陆(HellerEhrman)),法国基德(gide loyrette nouel)比较熟悉的各位大侠, 1.这些所在中国主要从事什么方面的知识产权业务呢?据我所知,国内似乎还未取消对外资所在中国直接开展业务的限制; 2.这些所希望招收具有什么背景的人,是不是一定要有海外教育和工作背景? 3.它们的薪酬待遇(entry level)一般是多少,大陆和香港? 4在它们之中工作紧张度,压力度和国内大所如金杜,君合相比怎么样? 5.它们提供的培训机会怎么样? 6.在它们之中工作职业稳定度怎么样?是不是会比较频繁地遭遇被动或主动的流动? 7.以上这些列出的所中,哪些在专利事务方面更加具有优势一些呢? 不好意思,一上来就连珠炮一样问了这些问题。但是,小弟真的是非常希望有高人前辈能为自己解惑,并且将非常感激热心人的襄助!如果您认为在版上直接讨论这个问题不合适,请发信给我的邮箱Wangdx_cn[在] yahoo.com.cn。再一次提前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