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香港大学法学院 2010年保送生夏令营招生简章
“SHP”(Summer Honors Program)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是中国第一所美式法学院,致力于在全球化时代为中国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全球竞争力的高端跨国法律人才。学院院长为世界著名的法律教育界领军人物、美国康奈尔大学前校长、美国法学院院长协会原主席Jeffrey Lehman教授,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前副院长Stephen Yandle担任常务副院长。学院前身是2005年12月创立的北京大学中美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该中心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Anthony Kennedy大法官、时任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北京外国语大学校长郝平等共同发起设立,时任康奈尔大学校长Jeffrey Lehman担任中心主席,是国内第一家开展中美法律与政策高端交流的学术机构,旨在加强中美两国在法律、政策、教育和商业方面的沟通和知识共享,促进两国法治和谐发展。2008年10月,在中心基础上依托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平台创立了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学院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开展美国法律博士(J.D.)和中国法律硕士(J.M.)双学位教育,该专业学制四年,包括国际一流标准的美国法律博士(J.D.)教育和获得中国法律硕士学位所需的中国法主干课程教育,毕业学生将同时获得北京大学颁发的英文的法律博士(J.D.)证书和中文的法律硕士(J.M.)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这也是美国J.D.法律教育首次进入中国,为中国优秀学子提供了不出国门即可接受美国一流J.D.法律教育的机会。
为实现优质生源,我院决定在2010年8月中旬与香港大学法学院合作举办2010年保送生夏令营活动,主要面向国内各重点高校非法学专业有望获得保研资格的大三学生招生,并辅以接收国际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参加交流活动。学院将通过夏令营的形式选拔接收部分优秀学子免试攻读我院2011年美国法律博士(J.D.)和中国法律硕士(J.M.)双学位专业。 夏令营项目按照美国J.D.法律教育模式进行教学,全英文授课,苏格拉底式教学,为参与者提供国际一流的法律教育模式体验,Jeffrey Lehman院长将全程主持夏令营课程,引导学生进入法律之门。我院已在2009年8月、2010年1月分别成功举办了夏令营和冬令营活动,学员主要来自北大、浙大、南开、中山、中国政法、北外、上外等校,其中北大学生占绝大多数。经严格选拔,夏令营、冬令营学员中部分同学已经获得我院免试入学资格。
2010年夏令营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介绍
1、时间:8月9日-18日(深圳6天及香港大学4天交流学习)。具体行程安排会在学生审核工作完成后通知。
2、招收人数:30人。
3、课程安排:美国J.D.法律教育入门,约为40学时(包含在香港大学法学院课程),全英文授课,苏格拉底式教学。
4、其余活动:组织学生集体出行活动(深圳),熟悉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周边环境,香港行组织学生相关参观活动。
5、费用:人民币4000元(含食宿、保险及香港行费用,不含由其出发地往返深圳交通费用)。在学生被审核通过后,通知其统一汇入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账户。
6、其他:港澳通行证由学生在赴香港前自行办理。
二、选拔要求。
1、全国“985”或“211”院校本科大三在校学生,能获保研资格者(一般须年级成绩前15%,最低不低于前30%,无挂科)。
2、熟练掌握英语,并至少满足以下任一项条件:托福不低于100、雅思不低于7、大学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0分,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50分(英语专业专业四级良好以上)。
3、本科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批复,本专业须从取得学士学位的非法学专业毕业生中录取。)
三、申请办法及所需材料。
1、 申请表(见附件一)
2、 中英文个人简历
3、 中英文个人陈述。
4、 外语水平证明。
5、 在读证明及正式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
四、奖学金
学院将选拔部分优秀学生给予奖学金奖励,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a. evidence of financial need.
b. a supplemental essay
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其申请材料,以及其暑期表现做出相应评定。
五、结业证书及保研接收函
学院将对夏令营表现合格的同学颁发结业证明,对表现优异的接收为推荐免试生,保研接收意向证明函将在夏令营结束后发出。
六、联系我们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B栋103室
电话:阮老师0755-26035325
传真:0755-26032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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