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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比较疑惑,因为之前GRE作文得了非常悲剧的分数。唯一能排除的问题就是我的字数,issue我写进了800,argu写进了600.看到有些人说gmat作文字数是很重要的,所以写长似乎也是大势所趋了。
但我不想希望自己再像GRE那样把argu的问题写的非常主观和发散,所以我个人觉得把逻辑问题归类进行分类讨论是重要的,因为这样既能帮助文章思路清晰,也能避免出现个人主观认为的错误在别人看来不能够成为明显逻辑错误的尴尬。
可这样就出现一个问题,就是我不一定每个argu都能找出三个铁板钉钉的理由,我BF强烈推荐我写3条(他AW5.5),但我觉得有这个必须吗?因为我实在害怕为了多写一条我生拉硬造一个牵强的理由出来,或者把这个理由写得很发散不切题。必须说我怕了GRE的作文了,所以有点如履薄冰。
因此如果把两条理由能够通过递、分析、举例说明那样扩展写透,两条是不是也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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