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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出了医药法案,收到医届和制药的反对。批准新药增加了要求,新药物必须证明是有效的。制药公司为满足要求花费时间精力才能在美国售卖,继而收回投资。批评者:增加成本减少利润。导致了药物滞后。
2. 药物理论上可以实施时间和经过证明疗效的时间产生滞后。提出了药物滞后的其他几个概念:1962之前每年的新药数量和之后的数量、新药在美国和其他国家运用时的时间差、其他国家每年新药数量和美国新药数量的差额。批评家使用药物滞后来说明美国的医疗质量下降,危害大于益处。他们建议减少或者取消有效性要求。
3. 药物滞后理论学家的具体主张都被驳回。药物减少从1959年就开始了。当一种新药在美国买不到时,会有同功效的替代药,有时这种药在相比较的国家没有。尽管每年推出药实体下降,新药数量保持基本稳定5/6。几乎没有具体例子说明药物有效性对美国人健康造成危害。此要求确保接触药物人们从中受益,不良反应始终存在,有效性评估是有用的。
E C A C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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