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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问OG13 66题干中propose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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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11 20:11: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看正确句子的时候发现的问题。原题OG13-66,即OG12-65。

以下是正确句子:
In a plan to stop the erosion of East Coast beaches, the Army Corps of Engineers proposed building parallel to shore a breakwater of rocks that would rise six feet above the waterline and act as a buffer, absorbing the energy of crashing waves and protecting the beaches.
划线部分省略了,题目根据平行很容易可以做出来。LZ的问题在非划线部分,主要是对Propose在这里的用法不理解,相关部分已加粗。


LZ对加粗部分的结构的理解是这样的:a breakwater of rocks应该是build的宾语,正常语序应该是build a breakwater of rocks parallel to shore,但是因为that后面的定语从句先行词应该就是这个宾语,为了避免头重脚轻以及that要touch the antecedent(避免that定语从句修饰shore的歧义),所以将a breakwater of rocks放到后面去了。
但是此时问题就出现了:propose building xxx…这是什么情况?propose 不是要么接虚拟语气 propose THAT n. DO/ BE...或者propose n. 或者propose to do 嘛?(用法出处,曼哈顿第九章)应该不可以接doing的吧?难道这里的building是名词吗?如果是名词的话,a breakwater of rocks该怎么解释,做什么成分呀?LZ没有想明白……

鉴于这部分的句子出现在未划线部分,所以一定是正确的。不知道LZ对这部分句子的理解哪里出了错,所以请大神们指点迷津!大谢!

因为这个题目是考察平行很简单,所以LZ之前复习的时候一直都没太注意未划线的部分,今天正确句子一个一个词的看过来突然不懂了……请大家帮帮忙一起讨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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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5-11 22:33:29 | 只看该作者
我又来了,上次班门弄斧见笑于大方之家,希望这次帮到你;
其实它是可以接v ing的  以下这句话见于剑桥词典。He proposed dealing directly with the suppliers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5-11 23:18:35 | 只看该作者
enkyklios 发表于 2013-5-11 22:33
我又来了,上次班门弄斧见笑于大方之家,希望这次帮到你;
其实它是可以接v ing的  以下这句话见于剑桥词典 ...

咿,好的嘛~~~谢谢啦!我觉得也只能这样才能解释通……看来曼哈顿也写得毕竟有限啊……

嘿嘿,共同学习努力啦!XD
地板
发表于 2013-5-11 23:20:58 | 只看该作者
propose to do sth vs. propose doing sth

GMAT语法精解P251页上说:propose to do sth 和propose doing sth都可以用,我想问一下两者的区别在哪里?谢谢!
论坛里也有人说过这个事情
5#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08:41:57 | 只看该作者
enkyklios 发表于 2013-5-11 23:20
论坛里也有人说过这个事情

谢谢啦!我也再去学习一下~!XD
6#
发表于 2013-8-7 20:55:06 | 只看该作者
杀妹,今天又看到这个题,想问的是:OG说后半句的absorbing修饰的是breakwater,可是ving在逗号后面不是修饰前一句的主语吗?这里的breakwater是shore的宾语啊!难道理解为修饰的是that从句的主语吗?你怎么解?
7#
 楼主| 发表于 2013-8-7 22:36:57 | 只看该作者
wangziann 发表于 2013-8-7 20:55
杀妹,今天又看到这个题,想问的是:OG说后半句的absorbing修饰的是breakwater,可是ving在逗号后面不是修饰 ...

嗯,先引用语法笔记里的一段话哈~~
现在分词结构在句尾可作定语修饰紧临的名词,也可作状语修饰整个句子,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特别注意,通常优先作定语修饰名词,如果不符合逻辑,则是作状语修饰句子,如果二者都能理解符合逻辑,则说明该分词结构有修饰歧义
所以我个人觉得,这里的absorbing和protecting是做定语;如果是做状语的话,就是修饰主谓/整个句子,要注意句子的主语做状语的逻辑主语,注意整个表达是不是符合逻辑。至于为什么这里的定语修饰对象是breakwater,中间还隔了一个定语从句,我还没有想好…TT…

不过听过一些NN说,不要太拘泥于条条框框那些语法规则,像“在什么什么情况下某结构一定要怎样怎样使用”,还要好好理解句意啦~~

最近好久没看G了,可能有说得不恰当的地方,再继续讨论啦,抱歉哦TT
8#
发表于 2014-9-23 19:33:30 | 只看该作者
我也看到这个问题了,确实 ,Manhattan也有不全的地方~~  楼主厉害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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