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明年的PhD, 一篇论文在米国教授指导下,正在进行
如果赶12月的截止日期的学校,论文是来不及了
最近教授说"don't show it to anyone other than the future authors" 他们是什么意思呢?
我知道老米(尤其是 老中过去在米国当教授的) 特别注重一些identity, property right
我只是想问一下,作为论文合作者, 也是申请者,
1) 可以与其它教授讨论问题(不涉及论文的内容),但是有关的问题吗?
2) 可以在申请信中描述我的研究背景, 但是不涉及合作者的身份?
3) 可以把没有完工的文章,或者说 写成summary of paper 然后表明In Progress, 当作申请材料去陶瓷吗?
谢谢大家,
反正对学术界的很多问题,觉得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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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可以把没有完工的文章,或者说 写成summary of paper 然后表明In Progress, 当作申请材料去陶瓷吗?"
if you write paper with an American, such behavior will definitely be in violation of the American law
谢谢啊
可是我看到很多教授的简历中都有
“In Progress” 然后说一下,文章的大概内容啊
这个就是违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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