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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GWD-24-1看同位语的先行词 [打印本页]
作者: lxskyfly 时间: 2013-9-21 19:09
标题: 从GWD-24-1看同位语的先行词
先贴题~
GWD-24-1
Tom Bradley was mayor of Los Angeles from 1973 to 1993, an era when the city had transformed from a collection of suburban neighborhoods to the second-largest city in the United States.
A. an era when the city had transformed
B. an era during which the city was transformed
C. an era that transformed it
D. during which era the city transformed
E. during which the city was transformed
OA:B
对于E选项没有疑问,which需要一个antecedent,而这个antecedent必须是个noun。所以which不可以指代from 1973 to 1993。
正因如此,问题来了:
an era是作为同位语appositive吗?如果是同位语的话,那么era的先行词又是谁呢?--> 是from 1973 to 1993吗?--> 可是为什么同位语的先行词不是noun呢?
MANHATTAN说,同位语是个noun modifier, 那么它修饰的应该是个noun。
求交流解答~感恩!
作者: 小蘑菇开始打怪 时间: 2013-9-21 21:06
帮楼主顶一发~
作者: lxskyfly 时间: 2013-9-21 21:51
小蘑菇开始打怪 发表于 2013-9-21 21:06
帮楼主顶一发~
谢谢小蘑菇!!打怪加油!
作者: 小蘑菇开始打怪 时间: 2013-9-21 22:05
lxskyfly 发表于 2013-9-21 21:51
谢谢小蘑菇!!打怪加油!
呼呼其实我也很想知道这题怎么解啦!
是不是which修饰的是era呀?这不就是修饰名词了嘛?...
作者: lxskyfly 时间: 2013-9-21 22:47
小蘑菇开始打怪 发表于 2013-9-21 22:05
呼呼其实我也很想知道这题怎么解啦!
是不是which修饰的是era呀?这不就是修饰名词了嘛?... ...
是的,era是which的先行词。那谁是era的先行词呢(如果era是个appositive的话~)这是我的疑问哈!
作者: vertex顶点 时间: 2013-9-21 23:25
an era是during which中which所指代的先行词,但是an era才是独立主格作为解释说明,解释的是1973 to 1993。
作者: lxskyfly 时间: 2013-9-22 00:04
vertex顶点 发表于 2013-9-21 23:25
an era是during which中which所指代的先行词,但是an era才是独立主格作为解释说明,解释的是1973 to 1993 ...
首先谢谢你啦~不过还有疑问:独立主格不是noun modifier吗?看MANHATTAN后面的glossary里面也写到appositive是modify noun的。那么era作为appositive是modify了谁呢?说modify了1973 to 1993可以吗?它不是名词呀~
作者: vertex顶点 时间: 2013-9-22 08:46
独立主格有两种:一种是with型独立主格,以逗号和with开始的,用于做伴随状语
另一种是名词型结构独立主格:each。。。、an era。。。 即名词加名词的修饰结构(从句或者其他),对主句中某个部分进行补充说明。在前面有完整主谓的时候,后面补出的名词型独立主格大多是做同位语进行解释和补充说明的。 比如这里的an era(后面从句修饰)。。。 是用来具体的解释from 1973-1993的这个era是一个什么情况。
作者: lxskyfly 时间: 2013-9-22 14:45
vertex顶点 发表于 2013-9-22 08:46
独立主格有两种:一种是with型独立主格,以逗号和with开始的,用于做伴随状语
另一种是名词型结构独立主格 ...
有点搞明白了~谢谢Vertex.
总结下你的意思是:这里的era+modifier是独立主格结构,当做同位语来处理。(which you mean "era" is an appositive or not????)
不过我细想了一下还有些小小的疑问。(请允许我从语法角度钻下牛角尖。。。。)
你读过MANHATTAN说的absolute phrase吗?就是可以省略with的noun+noun modifier(相信你读过!)结构:(with)+noun+noun modifier
我一直把这个结构当做我们所说的独立主格来处理的。
但是唯一不同的是,你说【独立主格是用来modify主句的某一个成分】
而MANHATTAN说【absolute phrases是用来modify整个主句】
这样的说法contradictory吗?还是说MANHATTAN所说的absolute phrase不是独立主格结构?
anyway, I wanna confirm a question:独立主格是用来modify句子的某个成分,还是一整个句子?
作者: vertex顶点 时间: 2013-9-22 16:51
lxskyfly 发表于 2013-9-22 14:45
有点搞明白了~谢谢Vertex.
总结下你的意思是:这里的era+modifier是独立主格结构,当做同位语来处理。( ...
我来举个最简单的prep08的例子。 你永远都可以把名词结构的独立主格当做同位语! 为什么? 因为他们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无论前面是一个动作,还是名词进行对应的对象,名词型独立主格和同位语都是同一个作用,做补出说明:Barbara McClintock discovered a new class of mutant genes, a discovery that led
这里的discovery是什么?是一个独立主格,也是一个同位语,它做补充说明,解释前面BM discoverd gene的这个动作。所以在这上面不要纠结。 只有一点你要知道:with型独立主格和名词型独立主格是不一样的,with型独立主格是做伴随状语的,加入这里把a discovery变成了with a discovery就改变了原句的句意,因为不可能在discover完成之前就有 discovery了
作者: lxskyfly 时间: 2013-9-22 18:26
vertex顶点 发表于 2013-9-22 16:51
我来举个最简单的prep08的例子。 你永远都可以把名词结构的独立主格当做同位语! 为什么? 因为他们表达 ...
所以总结下来这样几点:
1. 同位语的antecedent是noun.
2. 名词性独立主格作同位语的作用,解释前面句子的某个成分,一般touch.
3. with型独立主格表示伴随,修饰前面entire clause.
谢谢Vertex!!!觉得你讲的好明白,可不可以加问你一个问题啦~
关于with型独立主格,哪一些情况会是正确的?这也是我对MANHATTAN最模糊的一点。用absolute phrase的结构来解决SC里的WITH结构,都不明白他们为什么是错的。
with独立主格表伴随这点明白了~
谢谢你~~~~~!!!
作者: vertex顶点 时间: 2013-9-22 20:09
lxskyfly 发表于 2013-9-22 18:26
所以总结下来这样几点:
1. 同位语的antecedent是noun.
2. 名词性独立主格作同位语的作用,解释前面句子 ...
manhattan我看过,不过说实话,这是一本对美国人写的instruction,我个人认为虽然很不错,但是不实用。因为它给出的相关联系都不是GMAT语法的形式,我认为你应该做的是把OG13的题目每道的每一个选项为什么对为什么错给整理出来,象千行一样,但是你可以做成笔记的形式。语法版有版主Elroy的OG12版,讲的比较详细了,而且错误很少,建议你下载下来然后不会的知识点查看他的笔记,但是自己按照自己的思路和OG上的讲解把每道题的每一个选项好好的总结下来。 140题下来,你会有一种通透的感觉,感觉每一个关节都可以折叠起来,打通了任督二脉的感觉。 之后,在经过大量的练习,又具备了预感和句子原句语义的感觉,那时候就没有问题了。 所以建议不盲目的去死扣manhattan上讲的解题点,还是把最基础的东西做好,就是OFFICIAL GUIDE
至于with型独立主格,它错误的概率比较高,为什么?因为它在句子中是做主句全程同步伴随状语的,我举个列子,它就相当于:完整主谓结构+逗号+现在分词 这时候现在分词需要全程同步伴随,即时间上要和主句完全一致,不能出现时间断层。这就是为什么用现在分词作状语和with型独立主格做状语总是错误的原因。
造个句子为例:Jack published his essay about European history,with a compelling central ideal 或者是introducing a compelling central idea 。这两句话都是错误的,为何?因为这两个部分都不能全程同步伴随,只有publish之后这个ideal才能为人所知,不能边publish边introduce。
作者: lxskyfly 时间: 2013-9-22 23:42
vertex顶点 发表于 2013-9-22 20:09
manhattan我看过,不过说实话,这是一本对美国人写的instruction,我个人认为虽然很不错,但是不实用。因 ...
谢谢你!觉得你讲的蛮有道理哈。但是其实我第二遍看曼哈顿的时候觉得字字珠玑,对应到OG上还是很实用的。相反个人感觉千行的知识点比较零碎(应该是我缺少整合它的能力),自己一站的时候时候对着GWD做了自己的千行。感觉知识点一抓一大把,就等于什么也抓不到。觉得有一个总纲很重要。
交流最美~谢谢你噢!
作者: alex_heyday 时间: 2017-11-1 10:13
同意!
作者: Belieber3 时间: 2018-4-25 20:49
超赞
作者: 木三三 时间: 2018-5-17 17:37
同意!
作者: 呦霍霍 时间: 2018-11-29 22:30
同意!
作者: GZYUK 时间: 2019-11-9 12:20
不知道你在曼哈顿有没有看到对于同位语的一句解释,Gmat对于which的修饰的先行词非常strict,但是对于同位语却异常宽松,era可以修饰前面的句子的任何部分,就拿vertex举的例子来看,只要没有构成歧义,完全是可以将前面的行为提炼成一个名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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