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seDream

标题: OG 13-128 GMAC是不是在自相矛盾 [打印本页]

作者: atto    时间: 2013-6-22 10:57
标题: OG 13-128 GMAC是不是在自相矛盾
OG 13的題好像還沒有電子版的吧?為了節省時間我把原題拍照發上來,如下圖:(如果有電子版請同學們告訴我一聲啊)
我認為這個題是沒有正確答案的,原因是:
1. suggest及其後的從句是修飾evidence的,這一點毫無疑問,但很遺憾曼哈頓語法Idiom一章沒有單獨提到evidence的用法,但根據《麥克米倫高階英漢雙解詞典》,evidence後面可以跟of/for/in support of/in favor of以及that從句,但是沒有跟to do的;
2. Evidence suggests that是一個很常見的句式,主語+謂語+賓語從句,但在這裡evidence本身就是賓語,所以evidence suggesting that是一個很合理的結構,也很常見。OG的解釋是“A clear way of making this connection is to turn the verb suggests into a participle modifying evidence”,它自己都說是要把suggest變成分詞(participle),也就是suggesting或者suggested,又因為邏輯上來說Evidence suggests是主動含義,所以只能是現在分詞suggesting。這個解釋毫無疑問是對的,但解釋完了之後它自己卻有給了個E答案,自相矛盾;
3. 唯一含“suggesting”的選項C因為失態問題而被排除。
綜上,我認為這個題沒有正確答案,而且GMAC的解釋跟其標準答案衝突,是自相矛盾。

各位高手有何看法?

作者: atto    时间: 2013-6-22 12:03
自己先頂一個吧,不然要沉下去了。這個題目很有討論價值的!
作者: laihong    时间: 2013-6-22 13:23
选E,descend的主动被动问题;evolve用过去时还是现在分词;

to suggest 不定式作定语

此外,你能打简体中文吗?繁体的看着晕
作者: atto    时间: 2013-6-22 13:38
laihong 发表于 2013-6-22 13:23
选E,descend的主动被动问题;evolve用过去时还是现在分词;

to suggest 不定式作定语

我並沒有說應該選C啊,用descend確實就可以淘汰掉C選項,用時態也可以。我是覺得這個題沒有答案。
作者: laihong    时间: 2013-6-22 13:44
我的回复你都没看仔细,我没说你选C。

选E  to suggest 不定式作定语
作者: atto    时间: 2013-6-22 13:55
laihong 发表于 2013-6-22 13:44
我的回复你都没看仔细,我没说你选C。

选E  to suggest 不定式作定语

我明白你的意思選E,你提descend的主動被動問題不就是為了排除C選項嗎?我知道C選項的問題所在,同時我也在質疑E選項,你對此的解答“不定式作定語”,沒有能說服我,evidence後面能接哪些形式的定語,我已經查得、並且在上面說得很清楚了。
又及:不要逼我來論證繁體中文才是漢字正統這個命題,看著頭暈只能說明你讀書太少。
作者: laihong    时间: 2013-6-22 14:04
desend 不是只排除C,而是BCD
你的思维可能不对,字典上evidence后面没有写 to do , 不等于 to do 是错的。因为字典说evidence后面只允许of/for/in support of/in favor of以及that從句。

其实我就是文盲,没读过书,所以看不明白繁体。不过美国英语也不正统。
作者: Hliujing    时间: 2013-6-22 14:46
我晕 LZ我俩抱一抱吧,我为了这个问题单独开过一个帖子啊!!!最终没有结局的就沉默了!!!

作者: Hliujing    时间: 2013-6-22 14:47
http://forum.chasedream.com/thread-847239-1-1.html
LZ看到我
作者: atto    时间: 2013-6-22 15:02
laihong 发表于 2013-6-22 14:04
desend 不是只排除C,而是BCD
你的思维可能不对,字典上evidence后面没有写 to do , 不等于 to do 是错的 ...

你對evidence用法的解釋,確實是有可能的。
不過美國英語不是英語正統的說法值得商榷:語言往往在其原發地的發展速度快過它在多數輻射地區的發展速度,所以漢語北方方言與古漢語的差異大於多數南方方言與古漢語的差異,台灣在漢語的使用上比大陸更典雅;美國英語比英式英語更多地保留了殖民時代的特色。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美式英語更正統。當然把美國的移民及其對美式英語的影響納入考慮,如今的美式英語確實又跟殖民時代有了很大差異。所以總體上而言,很難說哪種英語更正統,我們甚至沒法對正統英語的定義達成一致。其實漢語也是同樣的情況,所以很抱歉我出言不遜以及我堅持使用正體中文對你造成的閱讀不便,但同時你必須尊重我的偏好,簡體字在我看來就好像沒穿衣服一樣不雅。
作者: laihong    时间: 2013-6-22 15:20
我再把evidence的解释给你贴一个, 注意我勾了红圈的地方。同样是出自麦克米兰
作者: 云游    时间: 2013-6-23 00:08
我第一眼看也倾向于suggesting...但是to suggest也是ok的~OG的解释应该没有问题:
1. to suggest 不属于evidence的idiom范畴,应该是find的idiom范畴
2. Og说针对原句,说find something that ...that...的表达是awkward的。OG这句话的讨论仅仅是针对于修饰something的话,更好的方法就是用v-ing作后置定语。OG只是提出修改建议,但没有说正确的答案一定是用v-ing的表达。
3. to suggest不是用来修饰evidence,而实用来做状语的,是副来修饰embryologists find的这个动作,故也是可以的。

名词后的v-ing属于noun modifer;不定式是属于verb modifer,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
作者: 云游    时间: 2013-6-23 00:10
云游 发表于 2013-6-23 00:08
我第一眼看也倾向于suggesting...但是to suggest也是ok的~OG的解释应该没有问题:
1. to suggest 不属于evi ...

sorry, “modifier”...拼写错误
作者: hfwang    时间: 2013-6-23 01:16
云游 发表于 2013-6-23 00:08
我第一眼看也倾向于suggesting...但是to suggest也是ok的~OG的解释应该没有问题:
1. to suggest 不属于evi ...

赞同你的分析,但是你最后一句话不完全对。

不定式可以作名词,形容词和副词。作形容词的时候不可能是verb modifier。

Manhattan 5th P255:
The person TO MEET is here.

作者: 云游    时间: 2013-6-23 10:30
hfwang 发表于 2013-6-23 01:16
赞同你的分析,但是你最后一句话不完全对。

不定式可以作名词,形容词和副词。作形容词的时候不可能是ve ...

恩,谢谢指正!
作者: hfwang    时间: 2013-6-23 10:44
云游 发表于 2013-6-23 10:30
恩,谢谢指正!

共同学习
作者: atto    时间: 2013-6-23 10:56
Hliujing 发表于 2013-6-22 14:46
我晕 LZ我俩抱一抱吧,我为了这个问题单独开过一个帖子啊!!!最终没有结局的就沉默了!!!
...

這個帖子還在繼續討論中,持續關注吧。
作者: atto    时间: 2013-6-23 11:08
云游 发表于 2013-6-23 00:08
我第一眼看也倾向于suggesting...但是to suggest也是ok的~OG的解释应该没有问题:
1. to suggest 不属于evi ...

這中解釋從語法角度來說肯定是對的,甚至前面有人說的把to suggest看做不定式來修飾evidence語法上來說也沒錯。然而,我們可以說find evidence to prove/support,但find evidence to suggest從語義上來講確實有點awkward,你們不覺得嗎?
另外,OG的解釋“A clear way of making this connection is to turn the verb suggests into a participle modifying evidence”,它自己都說是要把suggest變成分詞(participle),也就是suggesting或者suggested,又因為邏輯上來說Evidence suggests是主動含義,所以只能是現在分詞suggesting。這個解釋無論怎麼說都是自相矛盾的吧?還有人能為OG辯護麼?
作者: 云游    时间: 2013-6-23 11:24
atto 发表于 2013-6-23 11:08
這中解釋從語法角度來說肯定是對的,甚至前面有人說的把to suggest看做不定式來修飾evidence語法上來說也 ...

当然find something to suggest当然可以啊,表示find的目的,有何不可?
to suggest怎么可能会是不定式修饰evidence呢?楼主能够举一个例子吗?如果能修饰evidence,我觉得也会产生很大的歧义。
另外OG的解释,开宗名义,讨论的范围就是针对做noun modifier的情况,是只针对原句错误现象的讨论;而非针对是否正确句子一定就要是noun modifier的论述
作者: suzibi    时间: 2013-6-23 11:46
这道题我觉得你们关注错地方了,A&B错在: evidence that suggests that
GMAT中要避免这种that...that...的重复。
作者: atto    时间: 2013-6-23 12:45
云游 发表于 2013-6-23 11:24
当然find something to suggest当然可以啊,表示find的目的,有何不可?
to suggest怎么可能会是不定式修 ...

還是我之前表達過的意思,大家討論語法一定不要局限於語法,否則就是本末倒置,語法只是幫助句子準確表意的一種手段。
所以就你的第一點,我只能說從語義上覺得find evidence to suggest有點怪,確實沒辦法進一步解釋;
suggest不管是以不定式還是現在分詞的形式存在,它都是在修飾evidence,因為是evidence作為邏輯主語發出suggest這個動作的,不是found發出這個動作,即便是把to suggest看作find的狀語,兩者的關係也是明顯疏遠過suggest跟evidence的關係的;
你的第三點我沒有太看明白,OG對此題的解釋,開始那一段是在討論suggest與它的兩個賓語從句的關係而不是suggest與evidence的關係,所以在一段不在本帖討論的範疇。
作者: Apolloemma    时间: 2013-6-23 13:58
Manhattan P258,

关于 to do 和ving 做定语的不同,有介绍。
作者: 云游    时间: 2013-6-23 16:06
atto 发表于 2013-6-23 12:45
還是我之前表達過的意思,大家討論語法一定不要局限於語法,否則就是本末倒置,語法只是幫助句子準確表意 ...

恩,您可以继续保留您的观点~
作者: Hliujing    时间: 2013-6-24 11:00
云游 发表于 2013-6-23 11:24
当然find something to suggest当然可以啊,表示find的目的,有何不可?
to suggest怎么可能会是不定式修 ...

这道题当然不是表示find 的目的了!如果不定式做目的状语,那么逻辑主语是谁?是scientists吗?? 难道 scientist suggest 吗? 如果是这样suggest意思是建议的意思。这里面不定式是做后置定语的修饰evidence 这很常见的。
There wasn't enough evidence to prove him guilty.   
作者: Hliujing    时间: 2013-6-24 11:01
suzibi 发表于 2013-6-23 11:46
这道题我觉得你们关注错地方了,A&B错在: evidence that suggests that
GMAT中要避免这种that...that...的 ...

你说这点大家都知道。问题是OG解释花这么长篇幅去解释这个问题难道不是关注的重点吗?
作者: Hliujing    时间: 2013-6-24 11:05
LZ我要帮你和他们死磕到底啊
作者: stoneyu    时间: 2013-6-24 11:11
scientist suggest有什么不可以的。如果这道题是indicate我觉得可能用不定式有点扯。
作者: atto    时间: 2013-6-24 12:46
stoneyu 发表于 2013-6-24 11:11
scientist suggest有什么不可以的。如果这道题是indicate我觉得可能用不定式有点扯。 ...

同學,分析一下句子結構及其內在邏輯吧,我實在沒空跟你解釋為什麼你的說法錯得如此離譜了。
作者: atto    时间: 2013-6-24 12:56
在這裡對本帖中提出的2個問題進行總結:
1. suggest引導的從句作為evidence的定語(無論從語法還是語義是來說這都是一定的,27樓那種超出此範圍的解釋都是不正確的),到底是該用to do的形式還是ing分詞形式,經過仔細查資料並結合各位的分析以及諮詢數個native speakers的朋友和同事證實,都可以。具體到這道題,因為suggesting選項有時態等明顯錯誤而被排除。
2. OG的解釋中明明說的是用分詞形式,為什麼答案選的卻是不定式,這是解釋有誤,但答案沒有錯。

感謝各位的積極參與!
作者: 云游    时间: 2013-6-24 13:41
Hliujing 发表于 2013-6-24 11:00
这道题当然不是表示find 的目的了!如果不定式做目的状语,那么逻辑主语是谁?是scientists吗?? 难道 s ...

您能举一个主谓宾结构的句子,宾语之后接infinitive然后做定语的吗?谢谢。
作者: chineuro    时间: 2013-6-24 16:15
当解一道GMAT语法题需要拿起字典搜索某个词的具体用法时,一般解题思路已经进入死胡同了。

1. 先说envidence后面加不定式的用法。GMAT语法中经常提到某个科学发现或者重大进展揭示一条之前不为人知,但客观存在的规律/现象时,经常用大这种结构。还有个例子记得是 (发生在过去的一项研究)发现卫星还是什么东西to orbit XXX.也是正确选项,记得也是OG题。
2. 我一直的一个很大的疑问是,GMAT依据的词性/词义/固定用法究竟和哪一本字典接近?肯定不是LZ提到的这一本。以这本词典上的内容做判断依据是有问题的。
3. 解题思路:
  A:its trunk originally evolve和elephant is descended from是平行的成分。如果结构简短,他们可以被放在一个宾语从句里作为平行的两部分,中间用and链接,D的结构就是如此。如果是冗长的结构,如本题所示,通常在and 后面要加上that,以表明清晰的句子结构。否则如A选项,从结构上讲,and its trunk及后面的成分可以被误认为和Australia...animal并列。
B:同样的问题,连连词and都没了,错上加错。
C:没有任何理由用过去完成时。
D:没有任何理由用过去完成时。其他没有错误。
作者: viviparis    时间: 2013-6-24 18:15

此题重点应该是descend作为是...后裔的用法 其结构是 be descended from..以下是牛津字典的解释:
(be descended from) be a direct blood relative of (a specified, typically illustrious ancestor):she is descended from Charles II
(of an asset) pass by inheritance, typically from parent to child:his lands descended to his eldest son

作者: Hliujing    时间: 2013-6-25 14:13
云游 发表于 2013-6-24 13:41
您能举一个主谓宾结构的句子,宾语之后接infinitive然后做定语的吗?谢谢。 ...

当然可以,为了证明句子的合理性,我摘取英语语法网上的例句。英语语法网很好我经常去看。
5. 作定语
I have a question to ask you. 我有一个问题要问你。

摘自英语语法网-HMYY

好了我回答了你的问题你可以回答我如果上面句子做目的状语,难道是scientist suggest吗?
作者: Hliujing    时间: 2013-6-25 14:55
这个楼已经歪了,希望大家讨论重心是 为什么OG解释分词作定语而选项中为什么要用不定式,没说不定式作定语不对,而是说解释半天又不用感觉好奇怪。


作者: 云游    时间: 2013-6-25 17:21
Hliujing 发表于 2013-6-25 14:13
当然可以,为了证明句子的合理性,我摘取英语语法网上的例句。英语语法网很好我经常去看。
5. 作定语
I h ...

OK,这个例子我同意,可能我问得角度还不够好,一时还想不到好的解释,具体再问题具体分析。

Scientist suggest为什么不可以?suggest除了建议的意思,还可以是imply the possibility of,这样的例子也很多:

Sociologists suggest that almost all lies, certainly the most pernicious ones, are motivated by self-interest. (CNN)

这里E选项,至少读起来的第一感觉就是做目的状语修饰find的。如果一定要说这里to suggest做定语,我觉得很牵强。

我觉得OG解释的顺序都是先讲原句中的错误,然后提出原句中的修改建议,论述到此为止。你认为呢?
作者: enkyklios    时间: 2013-6-25 17:45
为什么C不对啊?楼主,噢好像明白了
作者: enkyklios    时间: 2013-6-25 17:54
1;
我虽然能看懂繁体,但是看着很别扭。楼主毕竟是为了问题不是为了弘扬民族文化,所以为了让大家方便点还是用简体吧。
2;
to do是可以作定语的。请看词典,这个用法很正规

~ (to do sth/that...) esp law
information that gives a reason for believing sth or proves sth ??; ??; ?
作者: enkyklios    时间: 2013-6-25 17:55
Hliujing 发表于 2013-6-22 14:47
http://forum.chasedream.com/thread-847239-1-1.html
LZ看到我

HIujing兄;
这个用法相当正规,请看牛津词典

evidence
(to do sth/that...
information that gives a reason for believing sth or proves sth ??; ??
作者: enkyklios    时间: 2013-6-25 18:10
chineuro 发表于 2013-6-24 16:15
当解一道GMAT语法题需要拿起字典搜索某个词的具体用法时,一般解题思路已经进入死胡同了。

1. 先说enviden ...

顶,
其实词典中都写明白了
作者: atto    时间: 2013-6-25 23:26
enkyklios 发表于 2013-6-25 17:54
1;
我虽然能看懂繁体,但是看着很别扭。楼主毕竟是为了问题不是为了弘扬民族文化,所以为了让大家方便点还 ...

看不懂正體字的人我只能說你的中文都白瞎了!
作者: enkyklios    时间: 2013-6-25 23:28
atto 发表于 2013-6-25 23:26
看不懂正體字的人我只能說你的中文都白瞎了!

我并非看不懂,但是我的意思是说你既然是提问又不是考大家,干嘛非要用繁体,毕竟大家不常看觉得别扭。
你为什么要用这样的口气说话呢?大家都是跑来帮你解答问题的啊?
作者: enkyklios    时间: 2013-6-25 23:30
atto 发表于 2013-6-25 23:26
看不懂正體字的人我只能說你的中文都白瞎了!

就像你也可以用言文来写你的贴子,我也能看得懂,
但是这毕竟是用来交流英语不是吗?

作者: atto    时间: 2013-6-26 08:16
enkyklios 发表于 2013-6-25 23:30
就像你也可以用言文来写你的贴子,我也能看得懂,
但是这毕竟是用来交流英语不是吗?
...

talking about english? then english staight away!
stop acting all high and mighty. helping with and attitude is not helping.
besides, u didn't contribute anything, don't feel so good about yourself.
作者: Hliujing    时间: 2013-6-26 09:31
enkyklios 发表于 2013-6-25 17:55
HIujing兄;
这个用法相当正规,请看牛津词典

亲,我真的没有质疑不定式作定语的正确性啊!甚至我都在和别人辩论不定式确实是可以这样用的。我的意思在于为什么OG解释的是分词最好,答案却选择了不定式,请你看LZ问题是和我一样的。因为在另外一道题上laws to require OG解释谁这个不定式会造成歧义,那这里就不会造成歧义了吗???
作者: Hliujing    时间: 2013-6-26 10:52
云游 发表于 2013-6-25 17:21
OK,这个例子我同意,可能我问得角度还不够好,一时还想不到好的解释,具体再问题具体分析。

Scientist su ...

第一,我举出了例子说明你原来论点是错误的。可是你还在坚持。scientist当然是可以suggest了,但是在这句话里面不是!注意我们是讨论这道题。如果你觉得是目的状语,那你比较下这两句哪个意思更合理呢?
1) To suggest xxxx, scientists have found evidence.   为了暗示xxx,科学家已经发现了证据。
2) Scientists have found [evidence to suggestxxxx]   科学家已经发现了 能够暗示xxx的证据。
如果你思维正常的话 你觉得哪个更合理呢??? 在这道题里面是 科学家suggest  还是 证据 suggest 呢???请回答。
第二,你后面说OG解释顺序是先讲错误的,你回去看下OG解释我不知道你要表达什么。
作者: 云游    时间: 2013-6-26 11:52
Hliujing 发表于 2013-6-26 10:52
第一,我举出了例子说明你原来论点是错误的。可是你还在坚持。scientist当然是可以suggest了,但是在这句 ...

1. 我没坚持,而且我认为你举得例子是合理的反驳了我的问题。我也同意to do在某些时候再宾语之后可以作为后置定语,我想说的只是在这里是明显而且毫无疑问地做find的状语。

2. to suggest作为find的目的为什么不行,某人通过寻找某些证据来表明(暗示)某些东西的存在...你如果一定认为somebody不能suggest,我也没有办法。
1.Sociologists suggest that almost all lies, certainly the most pernicious ones, are motivated by self-interest.  
(CNN原句,社会学家suggest所有的lies都是由一己私利所引起的)
2. "We didn't suggest that that level was going on for a whole hour, " he noted
(MSN原句,我们并不suggest...)
3. Perrings and his colleagues suggest that most of their recommended changes could simply be addressed here
(MSN原句,Perring和他的同事suggest...)
4. Government representatives suggest that he won't announce whether he will run for president until the spring.
(WSJ原句,代表们suggest...)
........
这样的句子太多,somebody suggest that...(suggest不是建议,也不需要command subjunctive mood)

作者: Hliujing    时间: 2013-6-26 11:56
云游 发表于 2013-6-26 11:52
1. 我没坚持,而且我认为你举得例子是合理的反驳了我的问题。我也同意to do在某些时候再宾语之后可以作为 ...


。。。我上面那句话你看到没有?我没有说scientist 后面不能加 suggest ,你举的例子我当然明白。但是在这道题当中不能这样搭配,只是局限于这道题好嘛??
还有难道你不觉得你举得这堆例子和 这句话结构是不一样的吗??????? 你举例半天至少你也举一个像这道题一样,suggest作目的状语的例子吧。。。。。

你不要举例了,我知道人后面可以加suggest 但是在这句话中不是的,请你按照正常的思维去理解我上面两个例子,请你回答上面那个两个句子哪个意思更合理谢谢。
作者: 云游    时间: 2013-6-26 12:05
Hliujing 发表于 2013-6-26 11:56
。。。我上面那句话你看到没有?我没有说scientist 后面不能加 suggest ,你举的例子我当然明白。但是在 ...

我当然觉得两个句子都合理,而且我觉得两个句子要表达的意思根本就是一样的
作者: Hliujing    时间: 2013-6-26 12:40
云游 发表于 2013-6-26 12:05
我当然觉得两个句子都合理,而且我觉得两个句子要表达的意思根本就是一样的 ...

都合理?这就好像说改错某道题两个选项都对一样,GMAT改错不是多选。只要有形式的不同就会有意思的差别,哪怕是一点点。你应该知道哪个更合理的。
作者: enkyklios    时间: 2013-6-26 13:37
atto 发表于 2013-6-26 08:16
talking about english? then english staight away!
stop acting all high and mighty. helping with an ...

呵呵;
能力所限,帮不上忙,不好意思啦
楼主就当我是来帮你顶一下贴子好啦

作者: enkyklios    时间: 2013-6-26 13:38
Hliujing 发表于 2013-6-26 09:31
亲,我真的没有质疑不定式作定语的正确性啊!甚至我都在和别人辩论不定式确实是可以这样用的。我的意思在 ...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没有看清楚就回贴,见笑了
作者: 云游    时间: 2013-6-27 17:01
Hliujing 发表于 2013-6-26 12:40
都合理?这就好像说改错某道题两个选项都对一样,GMAT改错不是多选。只要有形式的不同就会有意思的差别, ...

不好意思,实在能力有限,我觉得我再发帖对此题讨论也没有价值,期待能有NN们来做指点。

最后留贴重新说一下我的观点吧:
1. to do某些时候是可以宾语的后置定语,但我觉得在此题E中不是。而且我想说你举得例子 I have something to do...其中have是属于静态动词而且do之后未跟任何成分,做to do做定语是不会产生歧义;但是如果是谓语是个动态动词可能就不一样~就如此处的find: 我觉得如果你按照"发现"(静态含义)去理解,to suggest可能是个后置定语;但是如果我按照"寻找"(动态含义)去理解,to suggest就是表达scientist find(寻找)的目的。可能这是我们对此提理解的差别所在。

2. to suggest我理解的在此处就是find的目的状语,而且(个人理解)Scientist find evidence to suggest that...的意思是“科学家曾通过找寻证据来表明..."而不是”科学家曾找到了表明...的证据“。 我觉得第一种意思并不awkward.

3. OG中的说分词结构好,我的理解就是针对原句在原句语义上的改写,我指的是作为分词后置定语的情况。当然如大家所见,在C选项中有明显错误,顾排除了在原句语义上修改的可能性。E选项在我看来,是对于原句语义的改写,把"科学家发现了某种证据..."的意思改为了“科学家寻找某种证据来表明...”。

以上都是一己之见,希望这次说明白了。当然可能不对, H兄弟依然会认为E中to suggest是用来做定语修饰evidence,我只能说希望此题留待更多人来继续探讨。
作者: Hliujing    时间: 2013-6-28 10:39
云游 发表于 2013-6-27 17:01
不好意思,实在能力有限,我觉得我再发帖对此题讨论也没有价值,期待能有NN们来做指点。

最后留贴重新说 ...

1,2,你的翻译是错误的,你翻译成 “科学家曾寻找证据来证明。。。。。。”  首先这句话是完成时态,强调动作对现在的影响,还有find你翻译成寻找,但是由于完成时态,所以应该是找到,而不是强调寻找这个动作。这里翻译成  科学家已经找到能够证明xxx的证据才更加合理。 按照你的翻译应该用过去时才对吧。

3,同样我不能理解你说为什么OG解释分词而又用不定式。其他考点我们都知道,只是针对这一点。
作者: 云游    时间: 2013-6-28 16:57
Hliujing 发表于 2013-6-28 10:39
1,2,你的翻译是错误的,你翻译成 “科学家曾寻找证据来证明。。。。。。”  首先这句话是完成时态,强调 ...

我觉得,你说我的理解意思不对,没有给出足够有说服力的依据。

照你的意思,完成成时后所接的to do都不能表示动作的目的了吗?
I have called him to meet up today? 难道meet up就是修饰him吗?我已经电话给了一个今天要见的人?就必须是过去式”I called him to meet up today“~两个句子的意思完全不一样吧~
我之前的帖子已经说明自己观点了,to do在宾语之后具体是做定语修饰宾语还是做状语修饰谓语,关键是我们对于动词的的意义的理解: 如果你把动词理解为静态动词(be, have, realize, find, hold, understand,see, 等等)那么to do 是定语;如果你把动词理解为动态动词(do, make, call, search),to do显然可以作为动词的状语。

就拿have这个动词举例好了,这个词也有静态和动态的含义,比如”拥有“,这是静态含义;”进行“的含义,就是动态含义; I have an apple to eat, 我有个可以吃的苹果; We have had a meeting to solve all those problem. 我想说,solve all those problem就是had a meeting(开了个会),是had(开)这个动作的目的,不是meeting的性质.

最后说一下我的观点,E选项的,suggest表示find的目的,你可以不同意,继续去询问。但是我能力确实有限,此贴之说到这里了。
作者: Hliujing    时间: 2013-6-29 10:17
云游 发表于 2013-6-28 16:57
我觉得,你说我的理解意思不对,没有给出足够有说服力的依据。

照你的意思,完成成时后所接的to do都不 ...

再次请你不要转移话题,我觉得你好会转移话题! 难道你觉得我已经笨到 不定式可以作目的状语 都不知道了吗????你给我解释这么多 都是我承认的不用解释。

我们讨论的是这道题!!!!这道题的不定式就是做的定语 !!!难道这道题不定式作定语就代表所有不定式都必须作定语吗?你就是这么做逻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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