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seDream
标题:
致青春--别跟我提分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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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普渡哥
时间:
2013-5-9 10:42
标题:
致青春--别跟我提分母!
搭着这股回忆青春的热潮,我也跳上了顺风车。
年少的我,要多二有多二!觉得整个地球都是围着我转的:漂亮、聪明、活泼、家境好
……几乎没什么得不到的。要多嚣张有多嚣张!
一个例子就是毕业几年以后,一个大学男同学跟我说:你那时候太狠了!把我们这些各
个市里的状元,打击得垂头丧气,好几年都没喘过气儿来!我一片迷茫:我做什么了?
他:你好几次当着同学的面,说我们几个蠢,这都不会,记得一次是,关于高数的什么
拉格朗日定理。我心想:我说过吗?不记得了阿。嘴上只好说:是吗?来,我斟茶认错!
另外一个例子是,也是大学男同学,另外一个人,毕业多年以后,给我看一张照片。我
拿过来一看,这不是我吗?两寸黑白照,我学生证上的。我问:你怎么有这个?他说:
咱班不少男生都有啊,拿你学生证复制出来的。我们当初一致认定,这张最像奥黛丽赫
本!嗯,我当时梳短发,确实有点像罗马假日剪了短发的赫本,眼睛大大的。
由此可知,我班的小男生,都没入我的法眼,不论他们怎么使劲浑身解数。那时的我憧
憬着,有一天一个能让我崇拜的白马王子,来到我身边。
这一天真的来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一个研究生。去参观他的实验室,哇!眼
界大开!虽然我中学时候也得过计算机竞赛什么奖的,但是眼前的东西还是很新奇!我
东摸摸、西问问,他很耐心,不厌其烦地介绍着。后来他来女生楼找过我几次,我们聊
得多了,知道了他的经历,我心生膜拜。才子啊!长相也不错,风度翩翩的。后来他跟
我表白:让我做你男朋友吧。我虽然满心欢喜,但还有些矫情:那你多高啊?我听说男
女身高相差10厘米是最具美感的。因为女生要穿高跟鞋,所以你应该比我高15厘米。你
有那么高吗?他笑笑,一把把我拥入怀中……
接下来我们很幸福,像所有校园情侣一样,一起吃饭、打水、自习……度过了很多甜蜜
的时光。还记得,我把他介绍给我的室友和同班同学时,大家羡慕的眼神,都说我们很
登对儿,很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不过,我们也有几次争执,他怪我不体谅人,我怪
他不够爱我。最后都是他给我台阶,我就顺坡下了。
最后一次,因为我要复习考试,不能陪他去一个地方,我们爆发了最激烈的争吵。我清
楚地记得:他冷冷的说,对我来说,女孩子的学业、事业就是分母,数值越大,作为老
婆的价值就越小。我们分手吧。我也赌气说:分手就分手!可是我没有那么潇洒,每天
满脑子想着他,经常不自觉地流下泪来,吃不下、睡不着。后来我又去求他一次,放下
我的自尊,死皮赖脸地求他。可是他非常坚决,不耐烦地把我推出来。
我觉得自己就像被人捧上了天,然后重重地摔了下来。羞愤、懊恼、伤心等等一系列的
情绪,每天压得我透不过气来。那时我特别想找个人帮帮我,听我说说话。我不愿意跟
熟人说这事,所以就跑去找了学校的心理咨询员。人家好言安慰我,鼓励我,很耐心地
听我倾诉。很感谢她当时给我的帮助。那段时间,我好好地审视了自己,觉得自己真的
很傻,明白了这个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喜欢我。要想得到别人的爱,自己要学会爱别人
……
当然,有些东西我是不可能妥协的:比如学业、事业。自己虽然不是什么大牛人,但我
会尽己所能,发挥最大的能力,live my life to the fullest。我欣赏《致橡树》里
的爱情观:平等独立、同甘共苦。
后来,我有幸遇到了这样的人,现在生活很幸福。不过,还是感谢我的初恋,永远怀念
那段美好的时光。
至于“分母”的说法,我只能说:见你的大头鬼吧!
(PS: LZ164, 初恋176)
(PPS: 我还要感谢大学室友的不杀之恩!自己当年也是拽得不行,经常晚归,值日不
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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