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seDream

标题: 请教OG120 关于现在分词当定语和状语的解释 [打印本页]

作者: albert    时间: 2003-6-22 13:34
标题: 请教OG120 关于现在分词当定语和状语的解释
120. The Parthenon was a church from 1204 until 1456, when Athens was taken by General Mohammed the Conqueror, the Turkish sultan, who established a mosque in the building and used the Acropolis as a fortress.
(A)    who established a mosque in the building and used the Acropolis as
(B)    who, establishing a mosque in the building, used the Acropolis like
(C)    who, when he had established a mosque in the building, used the Acropolis like
(D)    who had established a mosque in the building, using the Acropolis to be
(E)    establishing a mosque in the building and using the Acropolis as
answer: A


and in E, establishing and using modify Athens, thus producing an absurd statement.

这里我对OG对E的解释有如下疑问:
1.难道establishing and using 不能修饰前面的名词the Turkish sultan,当定语吗?
2. 如何区分什么时候当定语,什么时候当状语?

非常困惑!谢谢指教。

作者: jacy    时间: 2003-6-22 17:09
我认为,主要是前面有逗号, 所以在这个位置上,优先做状语
如果n+doing,没有逗号, 则优先作定语.

供讨论.
作者: mike1999    时间: 2003-6-22 17:53
我认为英语没有把定语放在句末的习惯,只有用从句的。
谁见过sth is done by sb, doing sth.  or sb do sth, doing sth的吗?
only:
sb,doing sth, do sth
doing sth, sb do sth.
作者: joywzy    时间: 2003-6-22 19:38
以下是引用jacy在2003-6-22 17:09:00的发言:
我认为,主要是前面有逗号, 所以在这个位置上,优先做状语
如果n+doing,没有逗号, 则优先作定语.

供讨论.


我同意JACY的意见。

GMAT的语法是比出来的。如果没有逗号,也是用从句WHO修饰更好。
作者: siebel    时间: 2003-6-22 20:47
逗号+-ing分词 在这里如果做定语,就优先修饰主语:Athens,逻辑不通。如果做状语,又不知道撞哪个。

如果没有逗号,则就近修饰,做定语的多。
作者: flyingty    时间: 2003-6-22 20:52
Agree with siebel.

The big difference comes from logic, which means  athen can be the actor of "establishing ....using.."
作者: albert    时间: 2003-6-22 22:54
谢谢各位的热心回答。
我好象看到过现在分词加逗号就近修饰前面名词的。。。让我找找看再贴出来讨论。。
谢谢!

BTW,今天一大早突然发现我变成了黑虾。。呵呵。。很恐怖。不知道什么时候变白虾呢?
作者: lyricling    时间: 2003-6-23 15:16
同意前面同志的意见:分词前有“,”优先作状语。

另外补充一点:分词作定语与定语从句作定语是有一定区别的。分词作定语表示长期,持续,一贯的动作;而定从则表示一个具体的,一次性的动作。所以这道题用E项在逻辑语义上不太合适,也就是OG里说为什么“E项producing an absurd statement”。

分词前加逗号作定语修饰前面的名词,这样的结构一定是有的。但这样的结构通常不出现在句末。新东方补充材料有一例出现在句末,但也是与过去分词并列作定语,修饰前面的名词。个人以为具体做哪种成份,最好还是从意思上去判断。

欢迎补充批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6-23 15:16:37编辑过]

作者: jacy    时间: 2003-6-23 18:04
以下是引用albert在2003-6-22 22:54:00的发言:
谢谢各位的热心回答。
我好象看到过现在分词加逗号就近修饰前面名词的。。。让我找找看再贴出来讨论。。
谢谢!

BTW,今天一大早突然发现我变成了黑虾。。呵呵。。很恐怖。不知道什么时候变白虾呢?


我好像只发现有:
....n., including...
我想这里including是作定语修饰前面名词的, 其他的现在分词在句尾, 有逗号分开时,我还没有发现做定语的.

欢迎讨论.
作者: mzyzhu    时间: 2003-6-23 21:05
主句主语+主句谓语+(宾语),verb+ing,在ETS的逻辑中好像优先修饰主句主语表伴随,可以参考OG178,179两题。如果,号前有又一个名词,通常容易引起修饰的混乱,因此不被视为最佳答案。178,179解释得较为透彻。
作者: albert    时间: 2003-6-23 22:20
以下是引用lyricling在2003-6-23 15:16:00的发言:
同意前面同志的意见:分词前有“,”优先作状语。

另外补充一点:分词作定语与定语从句作定语是有一定区别的。分词作定语表示长期,持续,一贯的动作;而定从则表示一个具体的,一次性的动作。所以这道题用E项在逻辑语义上不太合适,也就是OG里说为什么“E项producing an absurd statement”。

分词前加逗号作定语修饰前面的名词,这样的结构一定是有的。但这样的结构通常不出现在句末。新东方补充材料有一例出现在句末,但也是与过去分词并列作定语,修饰前面的名词。个人以为具体做哪种成份,最好还是从意思上去判断。

欢迎补充批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6-23 15:16:37编辑过]



n, including.....这个结构就是修饰前面的n

作者: albert    时间: 2003-6-23 22:23
以下是引用mzyzhu在2003-6-23 21:05:00的发言:
主句主语+主句谓语+(宾语),verb+ing,在ETS的逻辑中好像优先修饰主句主语表伴随,可以参考OG178,179两题。如果,号前有又一个名词,通常容易引起修饰的混乱,因此不被视为最佳答案。178,179解释得较为透彻。


谢谢...可是我看了这两题,好象和现在讨论的是两回事情.
178是 逻辑修饰歧义
179是夹心结构

作者: joywzy    时间: 2003-7-25 09:04
以下是引用lyricling在2003-6-23 15:16:00的发言:
同意前面同志的意见:分词前有“,”优先作状语。

另外补充一点:分词作定语与定语从句作定语是有一定区别的。分词作定语表示长期,持续,一贯的动作;而定从则表示一个具体的,一次性的动作。所以这道题用E项在逻辑语义上不太合适,也就是OG里说为什么“E项producing an absurd statement”。

分词前加逗号作定语修饰前面的名词,这样的结构一定是有的。但这样的结构通常不出现在句末。新东方补充材料有一例出现在句末,但也是与过去分词并列作定语,修饰前面的名词。个人以为具体做哪种成份,最好还是从意思上去判断。

欢迎补充批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6-23 15:16:37编辑过]



exactly!!!!
作者: carefield    时间: 2003-7-25 11:51
因为VING 形式放在句末, 在OG解释看来是做主句状语, 表结果或修饰主动作的伴随动作, 所以",+VING" 一般不表示修饰前面的名词. (我比较过很多题, 把握还是比较大的).

N+VING , VING修饰名词.
作者: cocoabean    时间: 2004-4-29 12:34

you said it, refering to

119. Executives and federal officials say that the use of crack and cocaine is growing rapidly among work­ers, significantly compounding the effects of drug and alcohol abuse, which already are a cost to busi­ness of more than $100 billion a year.

   significantly compounding modify the verb form is growing., the use ..

I think " doing "in 120&119 do the samework.


作者: welkin    时间: 2005-5-11 22:08
以下是引用albert在2003-6-23 22:20:00的发言:



n, including.....这个结构就是修饰前面的n


including是特殊情况,是已经介词化的现在分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11 23:12:52编辑过]

作者: advantage    时间: 2005-6-25 07:44

splendid explanation


作者: afei    时间: 2005-8-6 12:18
就修饰词来说我觉得 the Turkish sultan是插入语,就e选项可以看作直接接在Conqueror后面作定语。而不是修饰句子的状语了。
作者: milanforever    时间: 2005-11-10 13:30
以下是引用lyricling在2003-6-23 15:16:00的发言:
同意前面同志的意见:分词前有“,”优先作状语。

另外补充一点:分词作定语与定语从句作定语是有一定区别的。分词作定语表示长期,持续,一贯的动作;而定从则表示一个具体的,一次性的动作。所以这道题用E项在逻辑语义上不太合适,也就是OG里说为什么“E项producing an absurd statement”。

分词前加逗号作定语修饰前面的名词,这样的结构一定是有的。但这样的结构通常不出现在句末。新东方补充材料有一例出现在句末,但也是与过去分词并列作定语,修饰前面的名词。个人以为具体做哪种成份,最好还是从意思上去判断。

欢迎补充批评!




版主大人的好贴! 我也加一些讨论:

现在分词做后置定语:

通常不用逗号与前面的名词隔开, 但是也有用逗号隔开的(称为非限定性定语). 两种形式在GMAT中, 都要求与主句的谓语动词时态一致. 时态不一致, 通常用定语从句替换.

现在分词做状语:

一定会用逗号与主句隔开. 表方式或伴随行为或伴随结果, 修饰主句的谓语. 它无需与主句的谓语动词时态一致. 逻辑主语是主句主语.

非常赞同版主的"个人以为具体做哪种成份,最好还是从意思上去判断".

另外, 个人经验: 句末逗号隔开的现在分词短语, 大部分是做伴随状语的.

欢迎指正!





作者: amiaoma    时间: 2006-6-28 23:58

很久以前的话题,我想做一个我认为合理的解释:

为什么用establishing and using 就absurd(根据og的解释)呢?而不是grammatically wrong呢?为什么establishing and using 不是用于修饰the Turkish sultan 呢?

因为假如用于修饰the Turkish sultan 的话,则grammatically wrong,原因是分词代替定语从句有几个条件,它不符合任何一个!(对这点有疑问的人请翻翻经典的语法书,我用牛津的)

当establishing and using修饰Arthens的时候,这个句子的语法上没有任何问题(这时候establishing and using不是定语从句,而是表示两个动作与was taken几乎同时发生,这点也请看牛津语法书中分词取代句子或主句的章节)。问题出在,雅典人会在建筑上修筑一个mosque(清真寺)并拿Acropolis作为fortress吗?当然不会!就像说:中国哪个地方当年被日本占了,这里的人同时在该地修建了日本神道教寺庙并以国内另一地为防御堡垒吗?当然是荒唐的。我苦读了两天语法,终于有点作为了………………


作者: goyce36    时间: 2008-7-10 15:53

纠缠了我很久的现在分词问题终于解决了。

此帖真是荣誉版主们思想的碰撞!


作者: felixia    时间: 2008-7-10 16:30
这个题的题干谁能帮我分析一下成分啊,或者解释一下意思,我怎么觉得有点儿不清晰呢,谢谢
作者: 5m21    时间: 2008-10-30 23:09

请问如果B改成 who, establishing a mosque in the building, used the Acropolis as 是否就对了?

这种 sb, who, doing...的连用允许吗?


作者: tonylin0824    时间: 2009-2-18 20:19
up
作者: hairicanye    时间: 2009-5-17 16:47

感觉-ing形式在“,”后做后置定语还是比较少见的,一般还是做伴随状语表同时发生或者结果。

看到大家的讨论收益很深~






欢迎光临 ChaseDream (https://forum.chasedream.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