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seDream
标题: 做逻辑题的大体思路 [打印本页]
作者: lawyer_1 时间: 2004-8-21 08:31
标题: 做逻辑题的大体思路
做逻辑关键是搞清楚为何对,为何错,看OG的主要目的也在这儿,不在做多少题。
第一步:看问题。
第二步:看原文,分清结论和支持结论的理由,特别是原文有些信息只是背景知识,不是理由,结论有时也不一定有THEREFORE之类的词,甚至有了这些词,结论也可能和它不一样,搞清结论要结合原文作者要表达的方向和理由支持的方向。
第三步:从选项中分清有关无关,留下有关的,去掉无关的。和结论讨论的话题或TOPIC无关的就是无关。
第四步:按不同题型再最后分清正确与错误选项。
用这4个步骤去琢磨OG,相信短时间会有提高。
作者: girlrebecca 时间: 2004-8-21 12:42
thx
作者: roberta 时间: 2004-8-21 16:45
感谢lawyer_1斑竹
偶刚开始做逻辑,迷迷糊糊的,好像总找不到感觉,还在努力中,希望能够快快提高
作者: lawyer_1 时间: 2004-8-21 20:00
一。ASSUMPTION类。假设类分充分型和必要型。充分型是问题问你下列哪个假设,能使原文的结论PROPOERLY推出。必要型是问题问你原文的推理依赖下列哪个假设。他们的作题思路不同。充分类因为原文结论是必须能从证据推出(加上假设),所以方法较简单,将选项加到原文的推理中,如果结论必成立(MUST BE),则为答案,如果结论有不成立的可能性,则错,其中的特例是原文证据和结论的概念差异(GAP),说出这个GAP就是假设。必要类复杂点,总体的方法是将选项取非,如果原文的结论必不成立,则为答案,如果还有成立的可能性,则错。取非就是假设选项是错的。其中有几种特例。一是其他类(其他原因,可能性。。。),它的假设是不存在其他(原因,可能)。另一种是原文证据和结论的概念差异(GAP),说出这个差异就是假设。还有一种是只考虑单方面,其假设是其他方面没影响。其特例是比较两个东东,只比较某方面,便得出一个总体结论,其假设是其他方面没影响。充分类的加进法和必要类的取非法都可用于TEST所有选项,但因时间较长,所以通常方法是用有关无关排除后剩下难分的选项才用这方法,很多情况下通过有关无关排除便只剩下一个。他们的特例则可以直接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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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rsefish 时间: 2004-8-21 21:16
谢谢lawyer版主!
作者: roberta 时间: 2004-8-21 21:33
斑竹辛苦了,谢谢!
很有启发的说,期待斑竹继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21 21:54:03编辑过]
作者: bryan0806 时间: 2004-8-21 22:00
收益良多!!
作者: purplekitty 时间: 2004-8-23 00:13
小妹有所感悟,期待继续ing
作者: gmat700+ 时间: 2004-8-23 01:08
Good post! ! !
Looking forward to the rest of your summary.
作者: lawyer_1 时间: 2004-8-23 02:10
其实我写这些东西的目的是探讨各类题的本质,各类题的对错本质,如何去判断对错,标准在哪里。在回答帖子时常发现不少题争议很大,其实是没弄清各类题对错的界限和判断标准。如果明白了对错的标准,很多题是不用争论的。其实逻辑题难度常在看不懂原文,或把握不了原文的推理,这才是真正的难度,并不是看到THEREFORE就一定是结论。在逻辑中,假设的对错标准复杂点,其他类型都较简单。
作者: tulipmontreal 时间: 2004-8-23 22:19
楼主继续帮我们分析其他几类题目,好吗?谢谢先! 有启发!
作者: mindfree 时间: 2004-8-23 23:00
Good article.
作者: valarie 时间: 2004-8-23 23:40
谢谢楼主。如果加上一些例子会更好理解,不要怪我得陇望蜀喔
作者: paopao 时间: 2004-8-24 00:30
lawyer 强烈建议加几个例题说明
盼你下文
谢谢你
作者: lawyer_1 时间: 2004-8-24 01:05
各位,更详细的请容我考完试,再有一个月就要考了,我又不是NN,只是田里的老牛,一步一个脚印,慢慢耕,慢慢有点体会。
作者: lawyer_1 时间: 2004-8-24 02:43
二。附加信息对原文推理的作用类。该类包括SUPPORT,WEAKEN,EVALUATION三种。就是找出下列哪个选项对原文的推理能起作用(WEAKEN,SUPPORT或两者都有)。它本身有两层意思。一是选项本身或和原文的证据结合对结论起问题所说的作用(支持或作用);多数在这层面上便找到了答案或排除剩下一个。二。并且他们的证明力度比原文单独的证据大或削弱原文的证据证明力,所以简单的重复原文证据(注意:有些正确选项好像重复原文证据,实际是原文证据更强或更弱)不是正确选项。这类的正确选项有两种形式:A是提供另外的证据直接支持或削弱结论,这种情况多数是原文的证据只是背景知识,或和原文的结论相关性不大。B是使原文的证据和结论的距离拉近或拉远,使结论的可能性变大或变小,加大或减少原文证据对结论的证明力。这时要特别注意原文证据对结论的证明角度,最难分的选项常在这里做文章。这类题有三种特例可直接找答案:一是其他类(其他可能性,其他原因),特别是原文给个实验或调查,然后得出某个结论,这时WEAKEN的方法常是提供另一种可能性。第二类是只考虑单方面(其中包括比较),WEAKEN的方式是指出这个错误,说有其他方面没考虑。第三类就是直接作用结论。总之这类题的重点在原文的结论。检验正确选项的方法是选项是否使原文的结论正确的可能性更大或更小(和单纯有原文的结论比)。
作者: jamesliu79 时间: 2004-8-25 13:31
UP!!!
Expecting!!!
作者: 小鱼儿 时间: 2004-8-28 14:02
真好,可惜没早点看到,再过两天就上考场了~~~~~
作者: sophie_zyy 时间: 2004-8-30 13:19
斑竹,我的类比题做的很差,我该怎么复习呢?
作者: vincent0330 时间: 2004-8-31 02:05
好文章....很有启发.....建议置顶啊!!
作者: cloud0819 时间: 2004-8-31 18:04
预祝考出好成绩
作者: lawyer_1 时间: 2004-9-1 05:17
关于类比,除非阅读量不大,否则,建议猜一个,等有时间再作,类比的关键是将事件当作A,B,。。。,然后看其抽象后的逻辑。看选项那个抽象后和原文的一样就是答案
作者: lawyer_1 时间: 2004-9-10 00:38
补充:
GAP(逻辑上的跳跃)指原文的推理过程中有概念的跳跃,这个跳跃可以存在证据中,也可以存在证据和结论中(该题存在证据和结论中),这两个概念不仅仅内容不同,关键是逻辑上有跳跃,即逻辑上不能从一个推出另一个(在原文的CONTEXT下),如该题的B选项,就是因为能从PRIORIYT 推出NOT INDIFFERNTLY,所以不存在逻辑上的跳跃。该题讨论见连接
http://forum.chasedream.com/dispbbs.asp?boardid=24&star=1&replyid=597457&id=67917&skin=0&page=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9-10 0:39:05编辑过]
作者: gmat700+ 时间: 2004-9-10 00:50
Hi, lawyer_1 NN, Could you please give some examples? Your post is very good, but a little bit abstract.
作者: lawyer_1 时间: 2004-9-10 03:56
sorry,下个月初要考试了,时间太紧
作者: lip00ff2002 时间: 2004-9-10 06:19
thanks, good luck in the test and the application!
作者: lifelover 时间: 2004-10-25 02:59
good luck and pass the test with theflying color, lawyer_1
作者: 音乐咖啡猫 时间: 2004-12-12 21:50
今天复习的时候思考了很多,看了版主的解释,又有新的认识,谢谢了。
作者: sc2018 时间: 2005-3-17 21:44
标题: 机考做section的时候可以go back吗?
以下是引用lawyer_1在2004-9-1 5:17:00的发言:
关于类比,除非阅读量不大,否则,建议猜一个,等有时间再作,类比的关键是将事件当作A,B,。。。,然后看其抽象后的逻辑。看选项那个抽象后和原文的一样就是答案
在机考做Verbal section的时候,如果某一道题感觉不顺,害怕被它卡住会耽误时间,可以先猜一个选项,再进入下一个问题继续做。等什么时候觉得有点时间了(比如整个section做完了)或好像领悟过来了,可以再回到刚才那道题,重新做(如改答案)吗?诚心请教lawyer_1和广大有经验的考友。
作者: zhoushao 时间: 2005-3-17 22:33
学习中
谢谢GG精辟得讲解
作者: kevinchaung 时间: 2005-4-25 22:19
积累,希望早日找到感觉
作者: rivergirl 时间: 2005-4-28 06:24
做了很多题目了, 现在support, weaken和assumption开始稳定好转起来, 就是BF题还是不咋样. 感觉还是一个阅读理解, 再搞的题目只要理解了, 多花点时间还是选的对的, 但是读不懂那就慌拉
作者: cocoabean 时间: 2005-6-7 12:28
谢谢lawyer的牛帖!
作者: junguo21c 时间: 2005-6-13 05:41
3x
作者: dingrhan 时间: 2005-6-13 09:12
哎,做逻辑很费脑水的。 搅来搅去,似乎有那么几秒种可以和精神名人及诗人对话了...希望可以把这种痛苦的自虐过程尽快转换成瞬间闪念的灵感。就像GMAT有片文章说的:很多senior managers的决策过程用的是intuition,非理性演绎...
作者: swlfx 时间: 2005-7-21 13:49
非常感谢1号律师。
作者: JessicaCDer 时间: 2005-7-21 21:08
精辟的分析!让思路清晰了很多!
非常感谢!
作者: snowjing 时间: 2005-8-5 02:51
以下是引用lawyer_1在2004-8-21 20:00:00的发言:
一。ASSUMPTION类。假设类分充分型和必要型。充分型是问题问你下列哪个假设,能使原文的结论PROPOERLY推出。必要型是问题问你原文的推理依赖下列哪个假设。他们的作题思路不同。充分类因为原文结论是必须能从证据推出(加上假设),所以方法较简单,将选项加到原文的推理中,如果结论必成立(MUST BE),则为答案,如果结论有不成立的可能性,则错,其中的特例是原文证据和结论的概念差异(GAP),说出这个GAP就是假设。必要类复杂点,总体的方法是将选项取非,如果原文的结论必不成立,则为答案,如果还有成立的可能性,则错。取非就是假设选项是错的。其中有几种特例。一是其他类(其他原因,可能性。。。),它的假设是不存在其他(原因,可能)。另一种是原文证据和结论的概念差异(GAP),说出这个差异就是假设。还有一种是只考虑单方面,其假设是其他方面没影响。其特例是比较两个东东,只比较某方面,便得出一个总体结论,其假设是其他方面没影响。充分类的加进法和必要类的取非法都可用于TEST所有选项,但因时间较长,所以通常方法是用有关无关排除后剩下难分的选项才用这方法,很多情况下通过有关无关排除便只剩下一个。他们的特例则可以直接找答案。
看了Lawyer这篇文章想求证一个概念:
Lawer的实战方法中有一类题叫Justify the conclusion. 具体陈述如下:
6.JUSTIFY THE CONCLUSIONH
看原文:因为需要100 CERTAINTY,故原文类型多为充分必要类或NUMBERS AND PERCENTAGES。画出推理链或找出结论的新元素
找答案:用原文结论出现的新元素或推理链或NUMBERS ADNPERCENTAGES的计算结果去找答案,再结合TEST排除充分必要颠倒的混淆选项。
TEST:PREMISE + ANSWER CHOICE = CONCLUSION
-----------------------------------------------------
我的问题是:
1. 这个Justify the conclusion是否就是本文的"充分类"(hightlight部分)?
2. 若是的话, 那么在"实战方法"中的"Assumption"分类就仅指这里的"必要类"喽?(即通常意义上的assumption是结论的必要条件)
请Lawyer证实一下, 或其他知道的XDJM们也可以回答一下, 谢谢!
(虽然区分分类有点死, 但对建立逻辑系统知识还是很重要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5 3:32:33编辑过]
作者: lawyer_1 时间: 2005-8-5 04:28
absolutely right. I remember I have mentioned it before.
作者: snowjing 时间: 2005-8-6 00:07
非常感谢, 可能还没有看到你的其他美文.
继续努力.
作者: ethyl 时间: 2005-8-6 00:31
再顶!很不错!
差点糊涂啦!
作者: irene_zhlx 时间: 2005-8-10 00:24
3x
作者: sammaijgd 时间: 2005-8-31 19:27
复习一段时间再看收获大大的
作者: dreamerps 时间: 2005-8-31 23:14
顶!祝lawyer考出好成绩~~~我也要加油!
作者: celina1983 时间: 2005-8-31 23:25
lawyer 只分析了几种题型哦,正在期待下回分解呢!可以把几种题型简要总结下么?
我看了这里的一些帖子,好象有点散的.自己做逻辑还是不很清楚的.郁闷
作者: hhl3000 时间: 2006-2-1 10:45
lawyer大仙现在还出现不?不是说的考完了讲逻辑么?
作者: hitlzc 时间: 2006-2-1 11:36
以下是引用hhl3000在2006-2-1 10:45:00的发言:
lawyer大仙现在还出现不?不是说的考完了讲逻辑么?
可以点他帖子左上角的搜索看他以前的帖子。
作者: lulucia 时间: 2006-3-27 12:35
我就经常看不懂原文,有时读了2,3遍还是不甚了解题意,这使我很苦恼,有什么办法改进吗?LAWYER,能否谈谈你的看法?谢谢
作者: ericchen 时间: 2006-4-21 22:34
好文章
作者: katie83 时间: 2006-6-7 21:38
没有续集了~~~
作者: lexie 时间: 2006-7-7 22:26
awesome comments ! I am looking forward to layer's future & futher analysis
作者: sabrina07 时间: 2006-8-28 20:17
Thank you! I'll try it.
作者: newyork_999 时间: 2006-8-28 21:51
关键还是阅读。逻辑思路不清楚可以参考中文逻辑题
作者: wanlin26 时间: 2006-9-15 13:16
谢谢了.看到总结了ASSUMPTION类,以为还有SUPPORT, WEAKEN...呢,不知道能看到它们的出现吗.期待中.
作者: coo_best 时间: 2007-8-31 11:27
xiexie
作者: kuizee 时间: 2007-9-1 09:02
复习一段时间再看,才能更好的理解~~
NN!
作者: jullylee1314 时间: 2007-9-1 15:18
赞^^^^^^^^^^^^^^^^^^^^^^^^
作者: zacharyzhang 时间: 2007-9-26 19:47
随便做了几题,也试着回答了几个疑问,发现主要还是阅读要能够把握文章的含义,而不是仅仅看到字面。
推理的过程并不难,好像都是没有把段落内容和各个选项的含义理解清楚,甚至没有把问题本身理解清楚。
作者: gaohp80 时间: 2008-1-20 17:44
我现在做逻辑题,感觉句子长,不知道怎么找逻辑关系!!!!刚开始做!!给点指导,louzhu
作者: 孤独的夜哨 时间: 2008-3-4 20:55
现在看到LAWER的分析,为时不晚,我开始有领悟了,感谢!
作者: allln123123 时间: 2008-3-6 19:03
又见大牛啊
作者: Zspirit 时间: 2008-8-13 01:50
复习了几个月,才见到大牛文章,汗自己一个
还好来得及,抓紧时间赶紧看,加油!
作者: realcarol 时间: 2008-9-10 20:49
做了一阵逻辑了,没什么感觉。觉得慢慢读就能做对,一快就完了。而且不喜欢去分析什么充分啊,必要啊,这样真的会使速度打折扣吗?迷惑中。。。。
作者: dirrrk 时间: 2008-9-11 02:08
xiexie lawyer
作者: 水里游 时间: 2008-9-30 19:37
up
作者: dgql 时间: 2008-10-18 02:24
顶起啊,感谢lawyer 大n !!
作者: xiaojuming 时间: 2008-10-18 16:20
请问lawyer:什么是原文证据和结论的概念差异(GAP)?
作者: dl_leo 时间: 2009-7-3 16:44
不错
作者: igotit 时间: 2009-12-21 20:30
read again and again...
作者: EllaH0711 时间: 2010-1-30 22:29
下个星期要考试了,还是没有头绪啊~~~
作者: Cometrue2009 时间: 2010-2-1 00:22
收获颇多啊~~~~
作者: liuxiaoyin 时间: 2010-2-3 17:36
标题: 谢楼主了
可惜总结得少了点~~~呵呵,我比较懒,喜欢看前人总结
作者: peter3008 时间: 2010-2-24 02:44
光是lawyer总结的以上2个题型,好好的体会一下,抓下做题的感觉,结合OG的解释,就会觉得其实无关性在逻辑里面是做题速度的保证,lawyer给我们的就是这样做题速度的short cut.
作者: lisaijia526 时间: 2010-2-26 00:16
thank you so much!
作者: fengyeming 时间: 2010-3-2 12:43
谢谢!!!
作者: korver 时间: 2010-3-14 16:09
逻辑我最怕那种bold face的题目了。。虽然读懂了全文也做不对题目。能否请斑竹赐教如何应对这种题目。
作者: xianxi314 时间: 2010-5-21 10:38
thanks
作者: kaipiggy 时间: 2010-5-29 19:50
还有几个类型的怎么没有呀。。。求斑竹发发~~~
作者: lavinliu 时间: 2010-7-15 17:48
做CR有几天了,一直摸不到什么门道,很多题目读懂了就作对了,很多错了也不知道为什么,看了lawyer的解答清晰多了,thx~
作者: angela0385 时间: 2010-7-15 22:01
最差的就是CR,过来膜拜lawyer的解题思路。。。启发颇大啊
作者: kichiku 时间: 2010-7-24 23:05
膜拜 做笔记了。。
作者: 腹黑老包子 时间: 2010-8-14 22:17
那请问版主 你实战那个贴里写的TEST具体是指一套什么方法呀?
作者: 超级无敌小强强 时间: 2010-8-15 21:30
学习中。
作者: cyjessica128 时间: 2010-9-15 09:05
这简洁的几个字,绝对是去除一切外表的浮尘华丽之后的最最核心关键的心诀,强烈赞美lawyer,你太强大了!
作者: kamezyc 时间: 2010-12-16 20:02
方法很好~谢谢~
作者: 滑头鬼 时间: 2011-2-4 21:50
赞!多谢楼主
作者: justin330 时间: 2011-2-12 03:27
谢谢
作者: hjl123 时间: 2011-3-3 16:58
谢谢斑竹的总结,谢谢
作者: Arsenfan 时间: 2011-3-3 20:51
多谢前辈指点
作者: kathy11 时间: 2011-3-31 21:58
谢谢斑竹!
作者: shtths 时间: 2011-4-7 14:49
感觉看过后做题又清晰了不少啊
作者: lxz0807 时间: 2011-7-19 22:38
谢谢版主
作者: blingsing 时间: 2011-8-4 10:14
刚开始复习。。就赶紧来膜拜大师
作者: jxaa177311 时间: 2011-9-8 21:20
刚刚开始练习逻辑,其他题型没什么太大问题,就这题型时间不够准确率低,做的蒙蒙的。。。。
作者: simon0934 时间: 2011-10-27 22:18
刚接触OG近一周,正确率大概在75%左右。。感觉方法套路在借鉴大牛的基础上,要自己去总结比较有用。。。不过律师大大的思路真是醍醐灌顶。。
作者: Pinto 时间: 2012-3-19 22:09
作者: hejianrui 时间: 2012-4-2 16:41
04年的经典,12年再拜读~~
作者: zongj827 时间: 2012-4-7 00:16
can't agree more! absolutely reading comprehension!逻辑几乎就对不了几个,开始以为是自己思维太诡异,后来发现是完全读不懂原文在说神马,短期内也不太可能快速提高阅读理解能力了,11号就听天由命了
作者: emmarice 时间: 2012-4-23 12:17
这楼盖了八年了
感叹啊
不知楼主如今何在
作者: zhujyao 时间: 2012-8-15 19:24
添块砖。。。缅怀楼主的伟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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