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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og12 47 求教 [打印本页]

作者: mimi8810    时间: 2010-4-1 16:04
标题: og12 47 求教

Five fledging sea eagles left their nests in western Scotland this summer, bringing to 34 the number of wild birds successfully raised since transplants from Norway began in 1975.
A. bringing
B and brings
C and it brings
D and it brought
E and brought
A correct
麻烦分析一下考点吧,不是很理解,谢谢~~
作者: liangruichao    时间: 2010-4-1 16:30
and后面要有一套主谓宾的,BE都缺主语,往前找也没有合适的;CD中it没有指代对象;所以只能用A,后面的半句做伴随状语。
作者: mimi8810    时间: 2010-4-2 09:34
标题: 那这个句子是什么意思呢?
后面那个bring的真正主语是什么呢?谢谢啦~~
作者: 裴小臻grace    时间: 2010-4-2 18:47
句子的结构是前面这件事,导致后面这件事情发生

首先排除了有it 的,因为它不能指代前面一整件事情
第二,排除B,时态肯定不对
第三,排除E,因为如果是and 连接的并列句,前后共享一个主语sea eagles ,sea eagles本身是不能发出使数量增加这个动作的,所以排除并列句

最后,bringingz这里应该是做一个伴随状语,是与left同时发生的,即在sea eagles left的同时,bringing  the 34 number ......
作者: 果汁软糖    时间: 2010-4-2 21:12
bringing引导结果状语 整句话的意思是:今年夏天5只雏鹰飞离了它们在西苏格兰的巢,这样就导致从1975年开始由挪威迁徙来的野生鸟数量类成功达到34只。
从逻辑含义上可以看出,逗号前面的部分是导致后半部分的原因,那么只能用Ving形式引导结果状语从句表示结果,是伴随成分,BE中的主语都是 sea eagles,但后面数量到达34的主语应该是sea eagles 飞离巢穴这件事,所以逻辑主语错误,CD中试图用it做形式主语,但是却无所指。
作者: imagelan    时间: 2010-6-1 04:33
正确和xdf老师讲的一样
作者: ozymendias    时间: 2010-6-11 21:31
bringing引导结果状语 整句话的意思是:今年夏天5只雏鹰飞离了它们在西苏格兰的巢,这样就导致从1975年开始由挪威迁徙来的野生鸟数量类成功达到34只。
从逻辑含义上可以看出,逗号前面的部分是导致后半部分的原因,那么只能用Ving形式引导结果状语从句表示结果,是伴随成分,BE中的主语都是 sea eagles,但后面数量到达34的主语应该是sea eagles 飞离巢穴这件事,所以逻辑主语错误,CD中试图用it做形式主语,但是却无所指。
-- by 会员 果汁软糖 (2010/4/2 21:12:11)


分析的很好,赞一个
不过有个问题,难道A中的bringing作伴随状语的逻辑主语不是eagles吗?bringing的逻辑主语可以是前面一句话??还有西苏格兰的鸟飞了,为什么会导致挪威迁徙过来的鸟“成功”达到34只,应该是悲剧啊,怎么变洗具了呢。。。也许我脑子想的有问题,希望大家能纠正我
作者: 阿尔法柔笼    时间: 2010-6-11 21:42
其实A选项出来的句子可以改写成这样,Five fledging sea eagles left their nests in western Scotland this summer, which brings the number of wild birds successfully raised since transplants from Norway began in 1975 to 34.

这里面which引导非限定性状语从句,指代前面五只鸟迁徙的事情,但是在GMAT里面是只能用which指代逗号前面的名词,不能指代整个事情,所以就把which brings改成bringing两者是等价替换的,逻辑主语是鸟迁徙的事情。还有一个就是to 34有一个倒装嘛,原来迁徙的有29只加上这五只就成功达到了34只了啊
作者: 1r1r1r    时间: 2010-8-5 20:02
其实A选项出来的句子可以改写成这样,Five fledging sea eagles left their nests in western Scotland this summer, which brings the number of wild birds successfully raised since transplants from Norway began in 1975 to 34.

这里面which引导非限定性状语从句,指代前面五只鸟迁徙的事情,但是在GMAT里面是只能用which指代逗号前面的名词,不能指代整个事情,所以就把which brings改成bringing两者是等价替换的,逻辑主语是鸟迁徙的事情。还有一个就是to 34有一个倒装嘛,原来迁徙的有29只加上这五只就成功达到了34只了啊
-- by 会员 阿尔法柔笼 (2010/6/11 21:42:03)

你的意思是说分词的逻辑主语可以是一件事情而不只是主句主语?
作者: alexdu    时间: 2011-1-20 17:25
其实A选项出来的句子可以改写成这样,Five fledging sea eagles left their nests in western Scotland this summer, which brings the number of wild birds successfully raised since transplants from Norway began in 1975 to 34.

这里面which引导非限定性状语从句,指代前面五只鸟迁徙的事情,但是在GMAT里面是只能用which指代逗号前面的名词,不能指代整个事情,所以就把which brings改成bringing两者是等价替换的,逻辑主语是鸟迁徙的事情。还有一个就是to 34有一个倒装嘛,原来迁徙的有29只加上这五只就成功达到了34只了啊
-- by 会员 阿尔法柔笼 (2010/6/11 21:42:03)


你的意思是说分词的逻辑主语可以是一件事情而不只是主句主语?
-- by 会员 1r1r1r (2010/8/5 20:02:27)

同问
作者: geniealice    时间: 2011-9-29 10:16
前面是主谓宾, 放在句尾, 这里的Ving结构做状语: 表伴随动作; 伴随结果
作者: Periwinkle    时间: 2012-1-10 23:56
bringing引导结果状语 整句话的意思是:今年夏天5只雏鹰飞离了它们在西苏格兰的巢,这样就导致从1975年开始由挪威迁徙来的野生鸟数量类成功达到34只。
从逻辑含义上可以看出,逗号前面的部分是导致后半部分的原因,那么只能用Ving形式引导结果状语从句表示结果,是伴随成分,BE中的主语都是 sea eagles,但后面数量到达34的主语应该是sea eagles 飞离巢穴这件事,所以逻辑主语错误,CD中试图用it做形式主语,但是却无所指。
-- by 会员 果汁软糖 (2010/4/2 21:12:11)




分析的很好,赞一个
不过有个问题,难道A中的bringing作伴随状语的逻辑主语不是eagles吗?bringing的逻辑主语可以是前面一句话??还有西苏格兰的鸟飞了,为什么会导致挪威迁徙过来的鸟“成功”达到34只,应该是悲剧啊,怎么变洗具了呢。。。也许我脑子想的有问题,希望大家能纠正我
-- by 会员 ozymendias (2010/6/11 21:31:09)



作者: Periwinkle    时间: 2012-1-10 23:58
这里是结果状语不是伴随状语,结果状语无逻辑主语,是主句的结果

bringing引导结果状语 整句话的意思是:今年夏天5只雏鹰飞离了它们在西苏格兰的巢,这样就导致从1975年开始由挪威迁徙来的野生鸟数量类成功达到34只。
从逻辑含义上可以看出,逗号前面的部分是导致后半部分的原因,那么只能用Ving形式引导结果状语从句表示结果,是伴随成分,BE中的主语都是 sea eagles,但后面数量到达34的主语应该是sea eagles 飞离巢穴这件事,所以逻辑主语错误,CD中试图用it做形式主语,但是却无所指。
-- by 会员 果汁软糖 (2010/4/2 21:12:11)



分析的很好,赞一个
不过有个问题,难道A中的bringing作伴随状语的逻辑主语不是eagles吗?bringing的逻辑主语可以是前面一句话??还有西苏格兰的鸟飞了,为什么会导致挪威迁徙过来的鸟“成功”达到34只,应该是悲剧啊,怎么变洗具了呢。。。也许我脑子想的有问题,希望大家能纠正我
-- by 会员 ozymendias (2010/6/11 21:31:09)


作者: zwhjzwhj    时间: 2012-3-28 20:14
雏鹰飞离了它们在西苏格兰的巢,就导致从1975年开始由挪威迁徙来的野生鸟数量达到34只。
这句话到底啥意思啊??苏格兰和挪威有啥关系,前半句话只说left啊,又没说飞离了苏格兰就一定来挪威,也有可能飞走了;更有可能,鸟从挪威来,来到到苏格兰,39只,然后飞走了5只,变成34只了呀。


bringing引导结果状语 整句话的意思是:今年夏天5只雏鹰飞离了它们在西苏格兰的巢,这样就导致从1975年开始由挪威迁徙来的野生鸟数量类成功达到34只。
从逻辑含义上可以看出,逗号前面的部分是导致后半部分的原因,那么只能用Ving形式引导结果状语从句表示结果,是伴随成分,BE中的主语都是 sea eagles,但后面数量到达34的主语应该是sea eagles 飞离巢穴这件事,所以逻辑主语错误,CD中试图用it做形式主语,但是却无所指。
-- by 会员 果汁软糖 (2010/4/2 21:12:11)


作者: iaoinging    时间: 2013-8-26 11:14
Periwinkle 发表于 2012-1-10 23:58
这里是结果状语不是伴随状语,结果状语无逻辑主语,是主句的结果

应该是说这个鸟是从挪威飞到过来苏格兰的吧。我感觉说的就是这五只鸟的成功离开鸟巢,使野生鸟成功生长的数量到达34只自它们1975从挪威飞来后。

应该是这样理解的吧。OG上说bringing后面那句话是前面整句话所引起的结果,而不是那五只鸟。
作者: ZJPt找到M    时间: 2015-6-23 12:35
加上这5只,1975从挪威迁移过来的野生鸟的数量raised到了34只

bringing to是前面现象的结果状语,而不是5只雏鸟带来的,所以brought错
作者: dollarsmy    时间: 2018-3-28 19:27
阿尔法柔笼 发表于 2010-6-11 21:42
其实A选项出来的句子可以改写成这样,Five fledging sea eagles left their nests in western Scotland thi ...

想问一下to 34倒装的问题,完全倒装的话不应该是to 34 bringing……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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