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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1stzhang的语法三板斧! [打印本页]
作者: 1stzhang 时间: 2003-5-2 16:44
标题: [原创]1stzhang的语法三板斧!
这段时间以来,帮着大家回答了一些问题。放假期间,时间比较充裕,我想谈谈我自己对语法的一些看法,希望对大家能够起到一点帮助。
我看了一些帖子和大家的疑问,认为主要的原因有这样几个:1、做新题时无从下手,思维凌乱。2、在做题时,经常会把正确的选项轻易扔掉。3、当剩下两个选项时,比来比去,还是不知道选什么。
针对这三个问题,我想谈谈我的看法:
1、严格按照“通法”做题。所谓通法,就是用固定的思路去解题目。看似简单,但只要能掌握好,就可以解决80%的题目。我的思路在一定程度上受了GWD老师录音的启发,我把它称为“反杀鱼法”。
(1.)剔鱼骨。就是说拿到一个语法题后,在迅速了解其大意的基础上,看是否有句子完整性问题、绝对惯用语、及绝对致命错误。句子完整性问题我就不多说了,是比较简单的。绝对惯用语(比如说between and),这种词汇是不会在英文中有另外的用法的,请大家注意我说的“绝对”二字。我们头脑中有很多惯用语,都是相对惯用语,这些惯用语是正确的,但是它有一定的局限性,我劝大家尽量少用,以免扔掉正确的选项。绝对致命错误(比如it is unlikely that its...、there being)这种短语和句式,大家见到就可以直接抛弃。
(2.) 挑鱼刺。这是解题过程中非常关键的一步。当读完题后,先看看划线部分是否存在并列关系,把绝对违反并列原则的扔掉。然后迅速找到划线部分的关键动词。看看动词的发起者是否合理有效。这句话看似简单,其实包含了GMAT语法中一半以上的语法知识。它包括语法书中的主谓一致、逻辑主语等等问题。这些问题很多朋友已经总结过了,我就不再多言。我再多说一点-“时态”和“代词”的问题。这是ETS的最后防线,也是整个英语的难点。当看到这些情况的时候,如果我们没有绝对的把握,请不要主观的抛弃你认为不正确的选项,而应该细致的比较两个选项其他的不同点,在做题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碰到比较难的语法点,一定要本着“避实就虚”的原则,不要想一口吃个大胖子,一次就扔掉三个选项。按GWD老师的说法,在考试中我们一定要避开难点。
(3.) 去鱼鳞。其实能走到这一步,题目已经不多了,这一步的关键就是看逻辑意思的合理性和一些小词的区别。这是考验你英语功底的时候,也不能靠我几句话来概括了,只有靠大家平时多多积累,把每个题目吃透。
这些话粗看起来比较空洞,但是我在语法已经回了十几个帖子,都是按照统一的思路来做的,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看看,也请大家多多指出不足之处。我还想多说一句,GMAT语法有点特殊,答案是比出来的,绝对不是看出来的。打个比喻,有时是矮子里面拔将军,有时是帅哥里面挑俊男。所以做题的时候,一定不要大意,不要盯着一个选项猛看,一定要在比较中看出优缺点。有些题目,根本没法下手,那就比较a/b,c/d,各留其一,最后和e一起综合评价,留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不要再犹豫中耽误时间。
2、看练结合。初中的时候,有位卖油翁告诉我们,“此非技也,唯手熟尔”,语法也一定要大量做题。但是大家做题时可能会碰到这样的问题:有些题目做过了,一看就知道答案,越做越没劲。我给大家一个建议:一天三练。就是一天拿三个section,用统一的方法和思路(如我上面所讲)来解决每一个题目,训练你对通法的掌握,这样才能在考试中以不变应万变。
再说说OG,这本书的确很好,但是我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其中的细节,比如说它经常会说“这种用法不合习惯”,那么你就要把这种用法为什么不合习惯弄清楚,最后我还是强调“此非技也,唯手熟尔,而非眼也”,看题跟做题完全是两码事,大家在突破语法时,一定不能一味沉迷于OG中,每天要坚持三练。
3、我要说说大家经常喜欢提的几个口头禅:比如句子重心的合理保持。这种语法点已经被新东方讲玄了,在句子逻辑意思合理的情况下,任何符合语法的表达都会是正确的。中文如此,英文亦如此,希望大家在深究选项时,尽量不要用这种理由给自己解释,实在太牵强。对考试中做题,实在一点好处都没有。我还想纠正一个概念:“新东方说,分词和从句的区别是:分词强调动作的一致性、连贯性等等,而从句强调动作的一次性”,这是一个杜撰,我就此问题特地请教过几位语法教授,他们表示从未听说过这种说法。他们的区别应该是:分词更加强调一个动作,它不能表明一个完整的事情,而从句是可以表明一个事情的。他们说明的重点是不同的。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感受和对朋友的一点建议,有些地方可能欠斟酌,希望各位朋友指点。
作者: joywzy 时间: 2003-5-2 17:50
很有启发。非常感谢!!!
作者: siebel 时间: 2003-5-2 19:32
elite! tks!
作者: siebel 时间: 2003-5-2 19:56
以下是引用1stzhang在2003-5-2 16:44:00的发言:
这段时间以来,帮着大家回答了一些问题。放假期间,时间比较充裕,我想谈谈我自己对语法的一些看法,希望对大家能够起到一点帮助。
把绝对违反并列原则的扔掉。
偶对这一条掌握很不好。请各位指点。
并列原则是如何分类的?又是如何区分优先级的?通常意义,并列可以从:结构、功能、意义来分,优先级似乎增大(不只对否?)。但是做题过程中,结构最容易看出来。因此,对于我来说,最常见的错误是一看结构不大对劲,抛弃。而最终结果可能是意义上的区分,结构形式上的对称反而其次了。
而如果每次都考虑意思,则非要队原文、问题都有深刻了解,比较耗时,且出现大量拿不准状态。
比如og160。
160. While some propose to combat widespread illegal copying of computer programs by attempting to change people's attitudes toward pirating, others by suggesting reducing software prices to decrease the incentive for pirating, and still others by calling for the prosecution of those who copy software illegally.
A. by suggesting reducing software prices to decrease the incentive for pirating, and still others by calling
B. by suggesting the reduction of software prices to decrease the incentive for pirating, and still others call
C. suggest the reduction of software prices for decreasing the incentive for pirating, and still others call
D. suggest the reduction of software prices to decrease the incentive for pirating, and still others by calling
E. suggest reducing software prices to decrease the incentive for pirating, and still others are calling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5-2 20:01:47编辑过]
作者: mindfree 时间: 2003-5-2 21:03
1stzhang的说法很对, 要分层次地找答案. 硬性错误如主谓一致(单复数), between and, both and, as much as等ETS总考的idioms是读完题和选项后要最先找到的.排除明显错误答案可以帮助节省时间以应付复杂的CR和SC.
Siebel, 理解在解题时真的非常重要, 尤其是在实考时遇到复杂的句子. 时间上要从CR和简单的SC中挤出来. 合理运用排除法.
作者: joywzy 时间: 2003-5-2 21:15
以下是引用1stzhang在2003-5-2 16:44:00的发言: 针对这三个问题,我想谈谈我的看法:
1、严格按照“通法”做题。所谓通法,就是用固定的思路去解题目。看似简单,但只要能掌握好,就可以解决80%的题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5-2 16:44:39编辑过]
要形成一种固定的方法和思路,确实非常对。
我有时做题反而从一些细微处入手,效果不好。反而容易漏掉正确的选项。
作者: 1stzhang 时间: 2003-5-2 21:55
我来说一下og160题的解题思路:
(1)剔鱼骨。从句子的完整性,迅速排除a/b;
(2)这时候就可以比较选项了。比较c/d,明显d的并列不如c;
(3)比较c/e,说实话still others call和still others are calling很难区分的,我们应该马上回避。看前面,suggest the reduction ....和suggest reducing software prices....在逻辑意思的合理的情况下,优先使用动词。so,E.
作者: siebel 时间: 2003-5-2 22:25
C. suggest the reduction of software prices for decreasing the incentive for pirating, and still others call
E. suggest reducing software prices to decrease the incentive for pirating, and still others are calling
原句结构:some do..., others do ..., and still others __________这么工整的平行结构,无论如何无法阻挡添C的诱惑呀!
而且,优先使用动词的优先级在平行结构之下,还没到这步e已经给扔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5-2 22:26:14编辑过]
作者: renprince 时间: 2003-5-2 22:38
请问第一张先生,
你的管老先生的录音那里采到的
王子我不甚感激
作者: renprince 时间: 2003-5-2 22:38
你们都受到了老管的启发吗
作者: 1stzhang 时间: 2003-5-3 08:16
我在说一下160题,soebel说的并列优先是对的,但是,c,e的主体结构是一致的。但是,你觉得现在进行时很不爽!这时候一定要回避时态,从前面的动词入手。
关于管为东的录音,我认为他的语法部分讲的很好,但没有大量的练习是绝对不可以的,录音的作用是帮你理顺思路。不知道你现在在什么地方,上海的小摊上买的到。
我是在http://www.way2usa.net/买的,但是是2001年6月的版本,据说有2002年的版本。我知道的就这么多,希望可以帮助你。
作者: renprince 时间: 2003-5-3 10:08
tks up
作者: renprince 时间: 2003-5-3 13:32
我问了以下,新版的录音要600快,值得吗???
tks up xian
作者: 1stzhang 时间: 2003-5-4 12:51
那就看你的经济承受能力了,如果你什么班都没有上过,买一个来听听,理清一下思路,也是好事,毕竟它比上任何培训班都便宜。
仅供参考。
作者: cello82 时间: 2003-5-7 07:51
以下是引用1stzhang在2003-5-3 8:16:00的发言:
关于管为东的录音,我认为他的语法部分讲的很好
does that mean the contents of his tapes include not only SC, but also the rest of the exam?
if 600 is just for SC, then that's way too expensive.
do u happen to know how many tapes are there?
作者: joywzy 时间: 2003-5-13 07:19
深刻学习体会!!!
作者: mike1999 时间: 2003-5-17 14:51
有点抽象,能不能弄几道例题具体分析一下流程
作者: 1stzhang 时间: 2003-5-17 17:58
在这个论坛里面我回了很多帖子,你自己找找
作者: ruthere 时间: 2003-5-19 07:45
c. suggest the reduction of software prices for decreasing the incentive for pirating, and still others call
e. suggest reducing software prices to decrease the incentive for pirating, and still others are calling
我觉得og的解释很好, 答案c的for decreasing 有偏离题目的意思. 应该是suggest ....to decrease the incentive for pirating.....
那就只有答案e对了.
请指教.
作者: 1stzhang 时间: 2003-5-19 12:52
请你把题目帖全
作者: ruthere 时间: 2003-5-19 21:46
以下是引用1stzhang在2003-5-19 12:52:00的发言:
请你把题目帖全
对不起, 我以为前面的帖子一直都在讨论og-160.
160. While some propose to combat widespread illegal copying of computer programs by attempting to change people's attitudes toward pirating, others by suggesting reducing software prices to decrease the incentive for pirating, and still others by calling for the prosecution of those who copy software illegally.
A. by suggesting reducing software prices to decrease the incentive for pirating, and still others by calling
B. by suggesting the reduction of software prices to decrease the incentive for pirating, and still others call
C. suggest the reduction of software prices for decreasing the incentive for pirating, and still others call
D. suggest the reduction of software prices to decrease the incentive for pirating, and still others by calling
E. suggest reducing software prices to decrease the incentive for pirating, and still others are calling
当答案最後只有c, e时, 除了最後的语法, still others call 和 still others are calling, 也可以看到在"to decrease"的分别.
c. suggest the reduction of software prices for decreasing the incentive for pirating, and still others call
e. suggest reducing software prices to decrease the incentive for pirating, and still others are calling
我觉得og的解释很好, 答案c的for decreasing 有偏离题目的意思. 应该是suggest ....to decrease the incentive for pirating.....
那就只有答案e对了.
请指教.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5-19 21:51:02编辑过]
作者: 1stzhang 时间: 2003-5-19 22:20
我在比较c/e的时候我并没有看到后面的东西,当我看到c:the reduction of software prices E:reducing software prices 的时候我就把C丢掉了,因为在逻辑意思合理的情况下动词优先使用。
作者: ecsniffer 时间: 2004-2-26 10:12
前辈的贴子
深受启发!
顶!
作者: aokceo 时间: 2004-3-19 18:40
i think the structure of the sentence is " while some propose to do SOMETHING by ... , others suggest "BY" reduceing ... ,and still others are calling for ... ; not by suggesting ,but suggest by reducing. and the "by" be omitted.
作者: liu_9000 时间: 2004-4-23 11:26
楼上说得有点道理, E可以理解为省略:
While some propose to do something by,...other susgest (to do someting by),..., and other are calling for...
楼主的策略不错.具体在我用来,
(1)while部分是从句, others是主句,所以动词不能省略.我想这就是楼主说的句子不完整.(我们不能搬什么公理,因为ETS很可能接着考我们在从句中主语+by doing, 谁也不能肯定这种用法行不行).
(2)关于"动词优先使用"和"平行结构"谁优先级高的问题,我想我们也不能下断言,可能要看具体情况.
(3)这句的难点是whild some do, others do, and still others are doing这样的平行结构让我辈看着不爽. 不知那位NN能对这种平行再举几个例子或者进一步探讨一下?
作者: liu_9000 时间: 2004-4-23 11:38
实际上细读句子,作者表达了一种意思:
some propose..., other suggest...., and still others is calling for...
作者的意思是:"calling for the prosecution of those who copy software illegally"已经存在了,而propose, suggest的方法还在讨论阶段.
这样理解行吗? 请大家指教
作者: jjmba 时间: 2004-8-11 15:12
细细品味!
谢1
作者: 三脚猫 时间: 2004-9-9 22:24
明天就照此联系
作者: lifelover 时间: 2004-9-28 11:58
我想同意siebel的意见,看来还是没有深切领会ETS不会错的真谛。要全部吃透,还真不容易唉,还要防止吃得太多,消化不良。有点象在说今天的月饼。
中秋快乐!!
作者: 不知不觉 时间: 2004-10-31 09:46
作者: lwj19329 时间: 2004-12-12 14:19
呵呵
看见的有点迟了
细细品位
作者: hawkinsxie 时间: 2005-3-26 15:17
up, up, up!!! 沉下去要烂掉的
作者: ammy_zhang 时间: 2005-3-26 16:15
关于ING分词作定语与定语从句作定语区别的说法,(重复性--一次性)真的没有依据吗?白勇的语法书上也是这么写的。天!
作者: ring_cheng 时间: 2005-4-28 21:07
这么好的贴子一定要顶一下!
终于发现自己做题的思路和1stzhang是一样的了。
不过做到GWD的时候就觉得思路特怪异,好些认为是绝对错误的选项(例子一下子想不起来,但肯定有,不然答案没那么大争议)反倒没错,弄得偶对SC都不敢下手,耽误青春又自我怀疑,备添痛苦。
即然前辈大牛都提及GWD的重要性,那么也想和大家讨论一下对GWD的SC题的想法,以正视听。薰衣紫草和Avantasia版主,你们做GWD时是怎么样的,能谈谈你们的看法吗?先谢谢啦。
作者: ring_cheng 时间: 2005-4-29 07:52
又快沉入太平洋底了,要UP!
作者: ring_cheng 时间: 2005-4-29 10:02
又下来了,再上!
作者: Avantasia 时间: 2005-4-29 10:36
个人观点, GWD还没有做完, 但是其实所谓的做起感觉怪主要是因为对于基本知识点变换的不熟练, 我听过一次管为东本人的讲座, 他的意思的GWD的题目基本没有问题, 只不过对于一些常见的考点做了少数变换和重新组合, 我还是建议大家多看OG, 古人云: 书读千遍, 其意自现. 不要贪恋题海, GWD和天山建议认真分析, 这个代表了最新的思路, 是拿高分的必要非充分条件, 如果加上对于OG的熟练掌握, 和考场的良好心理和应试状态, 基本就是可以肯定的SC高分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29 10:39:28编辑过]
作者: 携隐 时间: 2005-4-29 10:44
以下是引用ringcheng在2005-4-28 21:07:00的发言:即然前辈大牛都提及GWD的重要性,那么也想和大家讨论一下对GWD的SC题的想法,以正视听。薰衣紫草和Avantasia版主,你们做GWD时是怎么样的,能谈谈你们的看法吗?先谢谢啦。
我当时做GWD的感觉是,它比OG要狡猾很多。OG的语法点比较明显,错误也比较明显,但是GWD就不是,错都要拐弯抹角的错,而且OG的陷阱上面没有任何遮盖,GWD的陷阱又多(这个是GWD和OG很大的差别,GWD经常会出一些貌似正确的选项来迷惑你),上面又盖的严严实实,非要细心再细心,才能分辨出来。
由此也再次印证了本帖楼主1stzhang的论点:要不停的练。其实,练的意义就是将所掌握的知识点真正变成知识点,而不仅仅是考点。要融会贯通的使用,脑子里想的应该是“哪里哪里不符合英语运用”,而不是“哪里哪里又违反了哪个考点规则”。所谓的GMAT公理,我不赞成那个思路,太僵化了。GMAT虽然有规律可循,但真正掌握语法点,才是提高成绩的唯一途径。
我反复说过,OG SC就像剑谱,光看是不能学会的,要练。光在院子里反复按照招式练也是得不到真正的提高的,要出去闯荡江湖。大全和GWD就是江湖,真题就是江湖。要在江湖中不断碰到对手,明白自己的弱势,将剑谱上的剑招融入自己的武功,做到心中无招,剑中有招,无招胜有招才行啊。
作者: ring_cheng 时间: 2005-4-29 11:04
谢谢Avantasia 版主和携隐J!两位说得极好!
古人云: 书读千遍, 其意自现.
要边读边思,不光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把它的老底揪出来。
要在江湖中不断碰到对手,明白自己的弱势,将剑谱上的剑招融入自己的武功,做到心中无招,剑中有招,无招胜有招才行啊。
XY JJ说得好,化有形为无形,乃克敌的尚方宝剑,所谓重剑无锋是也。
偶现在大全只有两套没做,时间也不允许再做新题了,只能把错题和重点题再好好过一遍,也总结出了一大堆心得。OG是天天看,不过与入门时看语法比已然不可同日而语。
有问题时再向两位讨教!先行谢过了!
作者: Youknowme 时间: 2005-5-20 14:56
受益受益
作者: 蓝夕叶子 时间: 2005-5-22 08:19
顶!
作者: 蓝夕叶子 时间: 2005-5-22 08:27
重看,深受启发。。。。。。。。
感谢brace GG提供链接!
作者: 水模样 时间: 2005-8-27 05:36
好!!
作者: boborich 时间: 2005-8-27 08:24
获益匪浅,谢谢了!
作者: z520m 时间: 2005-8-27 15:33
真的n人啊!!!!强的说。我一只会因为一点小问题而排除正确选项,一定要按照版主的话阿
作者: 盈儿 时间: 2006-8-27 17:21
很棒的学习方法!
实践...
作者: 罗马青年 时间: 2007-3-12 11:40
真的很好
作者: elinaqu 时间: 2007-8-8 13:00
这么好的帖子,一定要顶
作者: lachance 时间: 2007-9-28 04:35
up
作者: voicivoila 时间: 2008-8-1 13:55
做题遵循通法是个很好的原则,习惯了可以提高速度。
只是疑惑这个通法里面排除的先后顺序。如果只按考点的难易度,比如句子完整性确实比较容易看出来,但问题是出现的频率远远低于平行结构。如果每题都从此开始的话,好像浪费的概率比较大。而只从频率来排也不科学,因为经常出现的逻辑问题是比较费时的。于是做着做着就失去了通法,开始看一题判断一题的考点。。。
不知道各位NN们是如何排出优先顺序的?或者也有人习惯看一题判断一题不遵循通法?
作者: zhuceg 时间: 2009-3-6 04:47
刚刚看到的好帖,顶起来
作者: angelinazyj1 时间: 2009-7-15 18:39
以下是引用1stzhang在2003-5-2 16:44:00的发言:
这段时间以来,帮着大家回答了一些问题。放假期间,时间比较充裕,我想谈谈我自己对语法的一些看法,希望对大家能够起到一点帮助。
我看了一些帖子和大家的疑问,认为主要的原因有这样几个:1、做新题时无从下手,思维凌乱。2、在做题时,经常会把正确的选项轻易扔掉。3、当剩下两个选项时,比来比去,还是不知道选什么。
针对这三个问题,我想谈谈我的看法:
1、严格按照“通法”做题。所谓通法,就是用固定的思路去解题目。看似简单,但只要能掌握好,就可以解决80%的题目。我的思路在一定程度上受了GWD老师录音的启发,我把它称为“反杀鱼法”。
(1.)剔鱼骨。就是说拿到一个语法题后,在迅速了解其大意的基础上,看是否有句子完整性问题、绝对惯用语、及绝对致命错误。句子完整性问题我就不多说了,是比较简单的。绝对惯用语(比如说between and),这种词汇是不会在英文中有另外的用法的,请大家注意我说的“绝对”二字。我们头脑中有很多惯用语,都是相对惯用语,这些惯用语是正确的,但是它有一定的局限性,我劝大家尽量少用,以免扔掉正确的选项。绝对致命错误(比如it is unlikely that its...、there being)这种短语和句式,大家见到就可以直接抛弃。
(2.) 挑鱼刺。这是解题过程中非常关键的一步。当读完题后,先看看划线部分是否存在并列关系,把绝对违反并列原则的扔掉。然后迅速找到划线部分的关键动词。看看动词的发起者是否合理有效。这句话看似简单,其实包含了GMAT语法中一半以上的语法知识。它包括语法书中的主谓一致、逻辑主语等等问题。这些问题很多朋友已经总结过了,我就不再多言。我再多说一点-“时态”和“代词”的问题。这是ETS的最后防线,也是整个英语的难点。当看到这些情况的时候,如果我们没有绝对的把握,请不要主观的抛弃你认为不正确的选项,而应该细致的比较两个选项其他的不同点,在做题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碰到比较难的语法点,一定要本着“避实就虚”的原则,不要想一口吃个大胖子,一次就扔掉三个选项。按GWD老师的说法,在考试中我们一定要避开难点。
(3.) 去鱼鳞。其实能走到这一步,题目已经不多了,这一步的关键就是看逻辑意思的合理性和一些小词的区别。这是考验你英语功底的时候,也不能靠我几句话来概括了,只有靠大家平时多多积累,把每个题目吃透。
这些话粗看起来比较空洞,但是我在语法已经回了十几个帖子,都是按照统一的思路来做的,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看看,也请大家多多指出不足之处。我还想多说一句,GMAT语法有点特殊,答案是比出来的,绝对不是看出来的。打个比喻,有时是矮子里面拔将军,有时是帅哥里面挑俊男。所以做题的时候,一定不要大意,不要盯着一个选项猛看,一定要在比较中看出优缺点。有些题目,根本没法下手,那就比较a/b,c/d,各留其一,最后和e一起综合评价,留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不要再犹豫中耽误时间。
2、看练结合。初中的时候,有位卖油翁告诉我们,“此非技也,唯手熟尔”,语法也一定要大量做题。但是大家做题时可能会碰到这样的问题:有些题目做过了,一看就知道答案,越做越没劲。我给大家一个建议:一天三练。就是一天拿三个section,用统一的方法和思路(如我上面所讲)来解决每一个题目,训练你对通法的掌握,这样才能在考试中以不变应万变。
再说说OG,这本书的确很好,但是我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其中的细节,比如说它经常会说“这种用法不合习惯”,那么你就要把这种用法为什么不合习惯弄清楚,最后我还是强调“此非技也,唯手熟尔,而非眼也”,看题跟做题完全是两码事,大家在突破语法时,一定不能一味沉迷于OG中,每天要坚持三练。
3、我要说说大家经常喜欢提的几个口头禅:比如句子重心的合理保持。这种语法点已经被新东方讲玄了,在句子逻辑意思合理的情况下,任何符合语法的表达都会是正确的。中文如此,英文亦如此,希望大家在深究选项时,尽量不要用这种理由给自己解释,实在太牵强。对考试中做题,实在一点好处都没有。我还想纠正一个概念:“新东方说,分词和从句的区别是:分词强调动作的一致性、连贯性等等,而从句强调动作的一次性”,这是一个杜撰,我就此问题特地请教过几位语法教授,他们表示从未听说过这种说法。他们的区别应该是:分词更加强调一个动作,它不能表明一个完整的事情,而从句是可以表明一个事情的。他们说明的重点是不同的。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感受和对朋友的一点建议,有些地方可能欠斟酌,希望各位朋友指点。
作者: Joeaya 时间: 2009-9-10 01:34
thx~
作者: emmachen710 时间: 2010-2-9 15:22
great!
作者: yunyedudiao 时间: 2010-6-22 18:39
原来大牛们是这样认真的讨论问题的。
作者: alicezyk 时间: 2012-8-30 00:54
好贴!!!!!!!
作者: Everstar1981 时间: 2014-6-20 21:05
不错。但是我是这么排除的:
根据平行,AB先排除;
根据manhattan的VAN法则,CD的reduction of不如E的ving,需观察平行结构,待排除;
根据E的一般现在时前后平行,确信CD不如E,排除。
选E。
作者: 莓莓芝士 时间: 2019-10-22 15:46
Mark一下!
作者: 瓶子叮咚响 时间: 2021-8-13 13:43
感谢分享!
作者: 小破鹕 时间: 2021-8-27 16:17
顶楼主!
作者: 小破鹕 时间: 2021-8-28 14:14
感谢分享!
作者: Kaura 时间: 2021-11-10 16:49
Mark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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